都市里的人们,总是匆匆忙忙,没有时间见面,却有时间摇一摇。
在陌陌、抖音、微信盛行的现在,两三分钟就可以认识一个人,也可以失去一个人。
01
认识了六年的朋友,今天官宣脱单了。
虽然一直吵着要找男朋友,可是相见无数次也没有成功,大多数关系停留在两个月。
这次甜蜜蜜的朋友圈可不是她的风格。我打趣到:
“你这个是受刺激了吧?”
她给我讲了她们之间的故事:
这个男士是半年前在朋友的饭局上认识的,当时他就要了我的微信,没有什么暧昧的话。只是我发的每一条朋友圈,他都会点赞、评论,有时候还会说一些建议。慢慢地话多起来以后,两个相约一起吃饭、看电影、还有一次郊游。他在行动上从来没有逾越朋友的关系。我之前认识的男生,没过两三天就会在微信上表白。看到我感冒了就送感康,每天一朵玫瑰。我说“互相不太了解,不会进展太快的。”第二天,人就不见了。慢慢了解,并发现三观合适,在快速社交的现在是难得的存在。正好他就是,我就紧紧的抓住了。
我真替她感到幸运,因为现在遇到这样一个人真的太难得了。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过这样一段话:
“越来越发现,现代人的感情太着急了,看一眼照片,听一段语音,说两天晚安就喜欢上了。
不过讨厌得也很快,喜欢了两三年,最后因为一个眼神、一句话,也许不到1秒就决定分手了”。
以前,车马很慢,一生只爱一个人;
现在,交通发达,天气瞬息万变,我们可以爱很多人,但我们也没有当初那种慢下来的心静。
02
一个好朋友,高中整整三年都暗恋一个女生。一直到高考结束也没有说出那句“我喜欢你”。
之前一起吃了个饭,我问他是否后悔,他说:
“那段感情承载了我的整个青春,怀念的不止是她,还有那个不求回报、义无反顾的自己。”
细水长流,反而他记得很多她喜欢的电影、爱吃的那家餐厅,写在日记本扉页的一段话,看到喜欢的电影,写完影评和她分享。
说我喜欢你一定会喜欢。看到喜欢的书会买两份,一份做了笔记放在她的桌子上;还有她喜欢的玩偶颜色。
对于她的一切,他都可以耐心的去了解。
我想这种感情,即使到了迟暮之年,回想起来也会嘴角带笑。
没有牵手、拥抱、接吻,却让人回味无穷。
舍不得丢掉一点点的细节,你是我喜欢的,是我足够了解的。
共度余生的那种喜欢。
喜欢是乍见之欢,更是处久不厌,经得住时光流转。
但愿这个夏天你会遇到一个人,在炎炎夏日陪你在河里游泳,一起坠入爱河;
但愿这个秋天你会遇到一个人,在丰收的田园里,收获爱情的果实;
但愿这个冬天你会遇到一个人,下雪会陪你一起走,一直到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