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结合办理刑事案件,改进办案方式,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依法加大对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为我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坚持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企业家,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责,发现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建议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判处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企业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危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坚决依法快捕快诉,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尽心竭力地为民营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以促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编:徐银珍 审:吴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