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沈培平有期徒刑 。沈培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
沈培平简历
沈培平,男,汉族,1962年2月生,云南施甸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普洱市委书记。
1979.09-1981.08 云南省保山地区保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1.08-1989.07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中学教师(其间:1986.08-1988.07在云南教育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脱产学习)
1989.07-1993.05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1993.05-1995.02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02-1996.10 云南省保山地区施甸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6.10-1998.01 云南省保山地委副秘书长
1998.01-2001.06 云南省保山地区腾冲县委书记
2001.06-.01 云南省保山市委常委、腾冲县委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01-.11 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11-.03 云南省思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03-.04 云南省思茅市委副书记、市长
.04-.12 云南省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09-.07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自然地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
.12-.01 云南省普洱市委书记
.01-.03 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普洱市委书记(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