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生: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今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吕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李健生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粤01民终185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598元,由上诉人广州市今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诉人广州市今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吕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李健生企业借贷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