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清肺炎应指综〔〕32号
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关于认真组织全员申领“八闽健康码”的通知
各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健康通行码促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96号)和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认真组织全员申领“八闽健康码”的通知》(明肺炎应组综函〔〕8号)要求,请组织本地本单位全员申领“八闽健康码”,进入本地本单位人员一律查验“八闽健康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为家中无手机或不方便提交健康码的老人或小孩申领“八闽健康码”。
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6月19日
来源| 清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柯佳伟
审核| 邹新根 吴火招
复审| 严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