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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秋季开学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19-05-10 14: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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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秋季开学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央广网贵阳9月11日消息(记者孟海)秋风送爽,暑热消退,经过一个假期,广大师生又开启校园生活。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食源性疾病预防,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秋季开学饮食安全消费提示。提示明确,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建议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提示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建议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审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采购须提前向学校驻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提示内容还包括:加强清洗消毒,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餐饮具使用前应消毒,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并再次消毒存放,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加强校外供餐管理,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并对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原则上,采取供餐单位分餐后配送的方式进行供餐,并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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