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8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