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900字范文 > 中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19 15:36:40

相关推荐

中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州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月13日至3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了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并于4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上率下,统一思想认识。委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抓好落实。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即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月26日,委党组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了巡察反馈意见、市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及党组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4月30日,委党组召开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原市卫计委领导班子全部13名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对照剖析,提出整改思路。在委党组以上率下的动员部署下,全系统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立即投入到整改行动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挂图作战,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制定整改总体方案,按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统一步调、序时推进。建立市直卫健系统巡察整改联络员制度,由委整改办(挂靠系统党办)牵头,委机关各处室、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项负责整改工作传达贯彻、联系协调。委党组先后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整改专题会、推进会、督导会等会议,压实责任,促进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督促整改落实。委党组对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中发现的38个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分解,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处室、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做到精准发力、对账销号。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联系安排,压到一线,督促基层切实从一件件日常事情抓起、从一个个存在问题改起。委整改办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究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对进度偏慢的及时予以提醒或通报督办。针对巡察反馈中点明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见人见事见责任的原则,坚决查清核实、处理问责整改到位。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委党组在推进整改落实中,坚持严字当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确保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在对巡察反馈的点上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两轮巡察反馈的共性老大难问题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根源症结所在,以此为依据,强化建章立制工作,促进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制定完善了13项规章制度或规范措施。针对系统单位在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基建管理等领域存在廉政高风险的问题,委党组结合机构改革,在全市涉及本轮机构改革单位中首家设置审计监督处,负责全系统内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专项审计调查监督工作,实现重点事项、关键岗位审计监督日常化、普遍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稳定脱贫工作方面

1.关于“党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健康扶贫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统筹抓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建立定期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将健康扶贫政策理论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委党组会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或研究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决策指导,推动党组统筹抓总责任进一步落实。二是调整充实委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开展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三是完善领导分工负责联系机制,党组书记联系原省级重点扶贫开发县永泰县,其他委领导也分别联系相应地区和单位,负责对健康扶贫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指导、督促落实。

(2)针对“凝聚攻坚合力不够”问题:一是积极协调市扶贫办、医保局、民政局等健康扶贫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工作联动与信息交换机制,每月15日由五个健康扶贫工作县医保部门将保障对象数据提供给县卫健部门,五县卫健部门收到数据后7个工作日内,将比对结果反馈给同级医保、扶贫、民政部门,确保健康扶贫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不发生错漏现象。二是针对问题强化计生奖扶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召开整改工作部署和培训会议,对巡察发现的奖扶资金发放问题进行通报,研究分析奖扶资金发放差错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并开展业务培训,对当前奖扶工作难点疑点进行讲解会商。三是进一步加强受扶对象资格审查力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格审查力度进一步提高精确度的通知》,从明确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规范奖励扶助确认程序审查、加强奖励扶助数据交换共享、加强基层奖扶经办人员培训、强化奖励扶助资金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计生奖扶资金发放的准确率及时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无法明确查验生存状况、证卡使用情况、奖励扶助金领取情况的人群,是造成奖扶资金发放差错的主要原因。对于此类人群,特别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局积极主动走访相关部门,取得支持,采集相关信息并进行比对,核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受助资格。四是有效发挥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公开平台作用,将奖扶数据“晒”在阳光下,依靠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将恶意瞒报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及单位信息推送到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信用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五是积极建议改造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平台,前后3次赴省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沟通协调,建议对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平台进行改造,加强省级层面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与数据共享,实现系统平台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与数据自动比对筛查,使基层能第一时间获知受扶对象信息变化,确保奖扶资金发放工作准确及时。

(3)针对“政策宣传解读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健康扶贫政策与业务培训,我委计划内举办3期健康扶贫政策与工作业务培训班。5月已会同市医保局举办了第1期以会代训业务培训,并责成五县卫健局对乡村医生健康扶贫政策与健康管理业务技能进行精准培训,其中连江、闽清、永泰已各举办一期。二是由签约家庭医生、乡村医生对贫困户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等慢病对象进行随访,今年以来共随访5476人,在进行就医指导的同时,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三是加强贫困人口健康教育,专门制定贫困地区高发的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等6种慢性病患者健康教育处方,由五县卫健局督促指导基层医务人员、签约家庭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免费发放给贫困患者,共发放健康处方1251份,并做好相关解读,提升居民健康保健意识。

2.关于“围绕突出问题攻坚克难力度不够,有的工作推进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贫困人口大病专项定点救治没有全覆盖”问题:一是责成各县卫健局对未享受医保二道补助的33人逐个摸底分析(其中患者自行选择在非定点医院治疗24人,因具体病情原因在定点医院用其他手段治疗6人,个人自愿放弃治疗1人,死亡2人),并宣传引导未在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到定点医院治疗。二是会同市医保局到闽侯、连江、罗源、永泰、闽清五个县及省市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开展督导调研,在认真总结梳理前期工作成效与问题、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拟订《关于进一步落实 福州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大病救治相关政策措施。三是落实今年5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精神,拟通过扩大定点医院、提高报销比例、扩大病种范围、实施第三道补助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推进政策全覆盖。目前我委与市医保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具体落实方案。

(2)针对“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会同市医保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政策机制,将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免除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等优待优惠政策延续到底。截至5月底,全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28456人,签约率达99.7%,除死亡、长期外出、服兵役、服刑、户口迁出、精神病强制住院等特殊人群之外,基本做到应签尽签。二是督促指导五县卫健局统筹辖区基层卫生人力资源,充实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重点责成闽侯县专门制定支援廷坪乡卫生院的实施方案,采取统筹县乡村医务人员、提高人员津贴补助等方式,选派平原区卫生院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廷坪乡卫生院工作。

(3)针对“贫困地区卫生人才短缺问题破解不力”问题:一是积极研究起草我市关于推行新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政策保障机制,着力转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提高岗位吸引力,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目前正在与市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等部门积极会商中,预计年内报市政府研究出台。二是配合农工党福州市委起草《关于提升我市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的建议》(194010号)政协提案,并已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监督性提案,我委结合提案办理和当前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医疗卫生网底建设新形势,研究着力于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措施办法,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之中。三是将30个贫困村卫生所建设优先纳入度建设项目,市县财政共预算投入193.6万元。四是责成五个健康扶贫工作县卫健局落实空白村定期巡诊制度,目前已对42个尚无乡村医生的贫困村安排邻村乡村医生或上级乡镇卫生院医生定期巡诊,实现贫困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五是督促各县(市)区卫健局积极发动辖区内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参加全科特设岗位医师招聘。闽侯、永泰、闽清等县拟拿出20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进行招聘,进一步补充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力量。

3.关于“行业扶贫指导和监管力度不够大,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领导下基层检查指导不够”问题:委党组建立落实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委领导及机关处室分工负责联系相应地区和单位健康扶贫工作,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调研督导,围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三个一批”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重点工作,进村入户抽查了解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联系地区和单位抓好健康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全力打赢精准健康脱贫攻坚战。

(2)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够深入”问题:进一步将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列入驻委纪检组执纪监督问责的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制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督查与执纪问责方案,加强督查考核,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中央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对工作完成较好、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督促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健康扶贫工作过程中各类督查发现的工作实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坚决予以严厉的执纪问责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涉及刑事责任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巡察整改以来,驻委纪检组由组长带队已对2家综合监督单位及10家市属卫生健康单位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各单位对今年市委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监管惠民资金网相关项目,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走访,对部分城镇(农村)计生奖扶、农村计生贡献奖励、农村二女夫妇奖励、闽都助学金、生育关怀金等项目进行实地督查,主动收集扶贫攻坚领域的第一手资料,推动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常态化,打通扶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4.关于“落实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够全面深入,有的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加大上级有关部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督促五个县重点做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好类似问题的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对上级业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梳理,逐一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照规定时限反馈整改情况。三是进一步协调扶贫、民政、医保、财政、审计、发改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6月中旬,已配合市扶贫办对五个县“两不愁三保障”中有关基本医疗保障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抽查,共同抓好医疗保障扶贫、贫困人口大病和慢病精准救治、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贫困地区妇幼健康、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确保到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巡察“回头看”方面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委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上轮整改还不够坚决有力,统筹推动、从严从实不够”问题。

针对“对于医院发展定位、‘看病难、看病贵’等事关民生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对上轮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梳理,重点聚焦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推动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落实,以世行贷款医改项目和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对市属医院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指导市属医院充实完善《医院中长期专科发展规划》,并加强规划实施和评估工作,进一步明晰市属各医院发展定位。三是大力推进市级医学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下拨10个市级医学中心本年度建设经费共计2000万元,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市属医院完成申报,目前评审工作正在开展。四是全面跟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到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现场调研和督导,开展摸底调查、任务量分配和工作培训。5月30日,全市公立医院完成协议签订,6月3日正式实施,切实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群众反响良好。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推动市属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推动市属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工作,明确公立医院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及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机制,为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提供依据和保障。二是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的调整,涉及7所医院、8位主要领导,推动市属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取得实质进展。

(3)关于“对医改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对闽清、永泰等县区的医改探索总结提升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和各级公立医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推进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凝聚共识,形成进一步推动医改的工作合力。二是联合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福州市重点工作任务》和《度福州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目前已完成初稿拟制,正在积极征求意见中。三是贯彻落实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部署,完成市属三级公立医院病案首页信息填报工作,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县域医共体建设专题调研,形成报告,总结提升县域医共体经验做法,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4)关于“落实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没有按照《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织协调不够到位,对新转隶的爱卫办工作人员关心不够”问题:一是组织相关处室再次认真学习《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深入领会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二是立整立改,迅速成立福州市卫生健康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统筹推动委机关及委属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委人事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三是加强与市委编制部门沟通,抓紧推进委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设置工作,经市委编办同意,我委增设爱卫工作处、老龄工作处、审计监督处,目前正在统筹安排机关工作人员。

针对“对于福清市卫生学校拟并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事宜,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深入了解和宣传引导不够”问题:一是组建专题调研组,印发调研通知,对福清卫生学校并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事宜开展专项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两校合并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先后两次赴福清卫生学校召开座谈会,与该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教职工代表等共24人开展谈心谈话与交流沟通。三是汇总梳理福清卫生学校干部职工现阶段思想动态、现实困难和针对两校合并事宜的相关意见建议等,形成调研材料,并向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了反馈。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问题。

针对“学习中多是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卫健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讨论偏少”问题:一是及早谋划安排,确保每年第一季度前制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二是采取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与专家授课、典型事迹演讲、观看电教片、现场观摩和撰写心得体会等相结合的做法,进一步丰富理论学习方式和内容。三是强化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提前拟定学习方案,确定讨论范围,提前通知要求参会人员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做好交流发言准备。四是在充分调查摸底、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卫健系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推动全系统各单位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针对“部分党员党性分析材料没有提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问题:一是对党性分析材料组织开展支部自查和全系统抽查,共查出党性分析材料雷同及没有提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问题材料111份,组织对111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重新撰写。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三是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带头学习的基础上,每年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党课不少于1次,下基层宣讲不少于1次,中心组学习交流发言不少于1次,以上率下,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和头雁效应,深化新思想与十九大精神学习。四是发挥先进榜样带动作用,邀请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先进医务工作者等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卫健系统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上半年共宣讲223人次。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仍然不够”问题。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共培训党务干部67场,506人次,其中,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培训5场,186人次,系统党委组织培训1场,33人,各单位组织培训61场,287人次。重点讲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等内容,重申强调“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加强制度规范执行。二是组织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在5月份开展自查, 6月份系统党委组织抽查,查出16份材料存在问题,责成各单位立即整改。三是由系统党委组织对巡察“回头看”发现“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相关党组织负责人以及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共计20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规范”问题:一是委党组、驻委纪检组6月18日对市四医院、市卫监所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民主生活会环节程序。三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明确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挂钩联系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委党组、驻委纪检组对巡察“回头看”中发现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单位党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党建工作培训,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业务学习,使党务干部熟悉并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三是组织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系统党委抽查发现18份发展党员材料存在不够规范问题,已通报各单位并限期整改到位。

针对“基层党务力量配备仍不到位”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35号)与《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闽委办发〔〕41号)等有关政策文件,指导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逐步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目前,市传染病院党办工作人员3人、监察室工作人员1人,市六医院党办工作人员1人、监察室工作人员1人,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共有专(兼)职党务干部56名。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针对“仍然出现多起医务人员违规接受医药公司宴请(已查处)”问题:一是于4月24日组织市工信、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相关部门和市属各医院收听收看全国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暨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整治总结视频会,加强学习培训,增强防范意识。二是制定出台《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医院医师执业行为。

针对“2名退休干部疑似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一是边巡边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第一时间对福州市卫生协会原秘书长任昭榕(正科级,退休)涉嫌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核查,查清任昭榕涉嫌违规兼职取酬39870元,已于3月12日前如数退回。另有1名副处级退休干部疑似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按巡察组要求及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进行核查。二是委党组先后于3月7日和3月14日对任昭榕等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对自己的违规行为作出深刻反省与说明承诺,并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制定下发《中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取酬的通知》(榕卫党〔〕38号),在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开展全面清理工作。四是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和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在职科级及以上干部签订《市属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遵守社会团体兼职有关规定承诺书》,同时要求退休科级及以上干部兼职社团书面证明无兼职取酬情况。

针对“8名在职人员在市医学会疑似违规领取通讯继续教育评卷费、医学鉴定费”问题:一是立即组织核查,初步查清季爱红、柏任航、潘小迅、危徵、缪小娟、任昭榕等6名在职人员于至期间,在福州市医学会违规领取通讯继续教育评卷费计140900元;季爱红、柏任航、潘小迅、危徵、刘丽特、吴华珊、任昭榕、肖宁等8名在职人员于至期间,在福州市医学会违规领取医学鉴定费计8200元。二是迅速开展清退工作,3月15日,上述在职人员违规领取通讯继续教育评卷费、医学鉴定费两项合计149100元已如数退回福州市医学会账户。三是委党组于3月7日对8名违规在职人员进行集中廉政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责令他们对自己的违规行为作出深刻反省与说明承诺。

5.上轮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整改组织推动不够全面系统、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个别全局性问题的整改不够全面系统”问题:一是进一步发挥党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系统深化整改,重点加强市属公立医院中长期专科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以及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实施,进一步明晰市属公立医院发展定位。二是指导市六医院深入分析研究自身经济运行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按照老年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医院中长期专科发展规划》。同时,我委会同市一、市六医院认真商讨,研究“大手牵小手”具体措施对策,充分发挥市一带动作用,推进两院全面整合,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市六医院发展问题。三是组织委机关规信、医政、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处室就闽清精神病防治院与福州精神病防治院合并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在初步掌握两院合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症结难点的基础上,召集两家医院负责人及有关同志与委机关相关处室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逐一探讨解答合并中存在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可行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两院实质合并进程。四是针对市妇幼保健院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市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支持,在财政投入、绩效分配、编制、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发展进度安排表》,推动医院由保健向临床转型,促进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发展。

针对“整改压力传导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强化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整改压力传导,制作整改进度表,实行挂图作战,委领导全部压到一线,到挂钩联系的市属卫生健康单位进行督导,确保整改压力传导全覆盖,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即知即改,迅速抓好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干部职工违规领取避孕药具搬运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以及市卫生协会退休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在职干部领取补贴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处理。①3月5日接到市委巡察五组移交的关于市药具站存在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通知书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初步查清市药具站3名工作人员(赵鸣、张春花、郭小捷)多领取出差交通补贴及伙食补贴共计870元。委党组已于3月7日责令市药具站如数收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②2月24日接到市委巡察五组移交的关于市药具站涉嫌违反事业单位津补贴管理有关规定(领取避孕药具搬运费)问题整改通知书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经向市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咨询,避孕药具搬运费属于劳务费范畴,不属于津补贴范畴,可以按规定标准开支,但建议编内正式工作人员从严要求,不宜领取。委党组限期要求市药具站编内人员如数退还搬运费,并对市药具站全体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2月27日,市药具站编内人员已将1月至12月期间领取的搬运费共计67848元如数退还至市药具站账户。③针对“市药具站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3月4日,委党组对市药具站6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及批评教育,并责成市药具站按规定安装使用指纹考勤机,调整完善考勤制度,加强日常考勤管理。3月8日,市药具站已安装并启用指纹考勤机。④关于“市卫生协会退休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与上文“2名退休干部疑似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整改内容相同(见第17页)。⑤关于“在职干部领取补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与上文“8名在职人员在市医学会疑似违规领取通讯继续教育评卷费、医学鉴定费”问题整改内容相同(见第17页)。

(2)关于“一些问题整改进展偏慢、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针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推进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世行贷款医改项目和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为主要抓手,推动医联体、医共体等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形成并规范施行,引导群众有序就医,缓解“看病难”状况。二是持续开展福州市公立医院规范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监测评估,通报市属医院临床路径监测评估情况,兑现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应指标结果。三是制定出台《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医院医师执业行为。四是认真抓好市一医院、市精神病院和市肺科医院多收费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市一医院已于12月7日将-在床位费、租用临卧具、吸氧等诊疗项目方面多收取的91.32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局;市精神病防治院已于12月13日将-对非首诊病人多收取的检查费12.51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局;福州肺科医院已于3月1日将9月29日-10月2日多收取的CT检查费3.77万元如数退还至全部204名患者账户。五是制定整治医疗收费管理工作方案,部署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再次开展专项自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发现福州肺科医院因影像PASS信息系统采取的是预约检查制,仍有6位患者多收检查费共计660元,已责成福州肺科医院于6月18 日将款项全部退还给患者。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巡察整改及相关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入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医疗收费管理制度,强化长效常态督查,确保医疗机构规范收费,避免给患者增加额外负担。

针对“对医疗设备、耗材试剂、药品等采购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治查处力度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属医院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管理工作:①结合中央、省、市纪委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省里正在开展的公立医院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市属医院对以来药品耗材使用管理及价格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在医院自查基础上,我委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②落实处方点评及不合理用药前端干预工作,推动市属医院不合理用药前端干预和处方点评信息系统进入实质运行阶段,并兑现处方点评结果在院内绩效等方面的运用;③全面跟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任务量分配和工作培训,督促全市公立医院完成协议签订并于6月3日正式实施,切实降低药品价格;④配合市医保局指导市属医院做好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进一步增进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透明度;⑤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办法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医院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医疗设备采购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治力度:①再次对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以来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对照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进行检查。自查发现6月以来,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基本规范。②委党组对-期间存在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市传染病院、市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市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批评,并要求相关单位党组织立即抓好整改。③责成相关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④认真汇总梳理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移送驻委纪检组处理。⑤重申强调《福州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

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待进一步提振”问题:一是由党组书记在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强调,督促班子成员增强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在工作中做到齐抓共管、协同推进。二是委党组对推诿扯皮现象比较突出的委机关2个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处室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立即整改。三是相关处室按照委党组要求,认真召开问题剖析会,由处室负责人带头,每一位干部都主动认领问题,深入进行自我检讨,并表态立即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做到担当负责。四是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晰内设机构职能设置,尽量减少处室之间的职责交叉,从源头上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产生,同时强化一线考核工作,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针对“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管理仍然不够严格”问题:一是继续与个别生病同志的家属进行沟通,争取家属支持,尽快办理病假手续。同时,每月公示考勤情况,督促委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二是由委党组成员率委办公室、驻委纪检组有关人员,于4月份前往市二医院向林炳青反馈信访处理情况,并对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督促市二医院组织开展《信访条例》学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信访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其合法信访。三是制定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通知》(榕卫办〔〕20号),加强对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信访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对诉求合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依法解决,对诉求无理的信访事项思想教育到位,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消除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行为。四是加强对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日常考勤管理的监督力度, 6月份起,在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开展专项明察暗访,现场指出各单位考勤管理存在问题,同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抓紧落实整改。

(3)关于“一些问题整改从严从实、抓深抓细不够”问题。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共培训党务干部67场,506人次,其中,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培训5场,186人次,系统党委组织培训1场,33人,各单位组织培训61场,287人次。重点讲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认真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等内容,重申强调“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加强制度规范执行。二是组织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在5月份开展自查, 6月份系统党委组织抽查,查出16份材料存在问题,责成各单位立即整改。三是由系统党委组织对巡察“回头看”发现“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相关党组织负责人以及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共计20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规范”问题:一是委党组、驻委纪检组6月18日对市四医院、市卫监所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党组学习中心组再次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民主生活会环节程序。三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明确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挂钩联系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委党组、驻委纪检组对巡察“回头看”中发现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单位党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党建工作培训,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业务学习,使党务干部熟悉并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三是组织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系统党委抽查发现18份发展党员材料存在不够规范问题,已通报各单位并限期整改到位。

(4)关于“一些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问题。

针对“部分公务车辆未安装ETC”问题:一是对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公务车辆安装ETC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二是督促市属卫生健康单位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抓紧对尚未安装ETC的公务车辆进行安装。截至目前,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全部132辆公务车辆(含救护车)中已有124辆安装ETC。其余未安装ETC的8辆公务车辆情况:新购置2辆,正在办理安装手续;待报废车辆2辆、重型车4辆,因不符合ETC安装条件,目前无法安装。

针对“‘回头看’又发现市药具站违规发放卫生岗位津补贴”问题:一是立即开展核查清退工作,初步查清市药具站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在编在职人员发放卫生岗位津贴共计25415元(1月已停发)。委党组责成市药具站相关人员已于6月14日全部退还至市药具站账户。二是委党组于6月18日对市药具站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查,并要求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杜绝再次出现违规领取津补贴行为。

(5)关于“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依然薄弱”问题。

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尚未配备纪委书记”问题:一是结合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大力推进兼职纪委书记的配备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纪委书记从3名增加到7名。二是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闽委办发﹝﹞41号)有关规定,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市委组织、编制部门的支持,扎实推进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专职纪委书记配备工作。

针对“所属96个党组织,有三分之二左右未配备纪检委员”问题: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摸底,明确列出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尚未配备纪检委员的党支部委员会名单。二是实行分类施策,任期未满的党支部委员会,暂由1名现任委员负责支部纪检工作;任期届满的,结合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在支部委员会中配备纪检委员。截至目前,市直卫健系统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已全部配备纪检委员。

(6)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还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回头看’又发现个别医院负责人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等”问题:在收到巡察五组移送的关于市属某医院负责人接受宴请的问题线索前,驻委纪检组已收到相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已就接受宴请一事函询被举报人,并认定其答复与事实存在出入,目前已转初步核实处置。“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前后,驻委纪检组组织人员力量抽查了10家市属卫生健康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各种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下一阶段,驻委纪检组将针对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存在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开展重点督查,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坚决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并加大对所在单位和单位负责人的问责力度,净化行业风气。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五组移交给驻委纪检组的问题线索共2条,涉及3名人员,目前已转初步核实处置。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我委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总体上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不少问题的整改难以一蹴而就、短期到位,尤其是个别涉及体制机制或长期历史遗留因素等多方面深层次矛盾的“老大难”问题,还需要相当的一段时间去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委将紧紧扭住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

(一)基本完成和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关于“看病难、看病贵”依然突出问题。因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方面长期累积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牵涉面也较广,一些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也比较容易反弹回潮,需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化,长时间持续抓、抓持续,反复抓、抓反复。结合整改我委已制定出台《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医院医师执业行为。目前正全面深入开展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使用管理专项督查,责成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立即整改,并强化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扎牢制度藩篱,持续加大系统内部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严抓严管、真抓实管,全面规范药品、耗材及医疗设备的采购和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快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的“老大难”问题。

2.关于市属医院领导班子与专职纪委书记配备不齐全问题。因干部队伍建设是极为关键和重要的组织保障工作,干部的使用也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与程序进行,同时恰逢机构改革时期,故卫健系统单位班子尤其是专职纪委书记一时难以全部配备齐全。我委已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的调整,涉及7所医院、8位主要领导,同时,结合市属医院党委换届选举,在设立党委的市属医院配备兼职纪委书记4名。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市委组织、编制等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选任工作,抓紧解决医院班子成员与专职纪委书记配备不齐全问题。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问题。因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面对的现实环境也是鲜活多变的,需要以“永远在路上”决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结合整改,我委已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党的建设专项自查自纠与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专项督查,深挖问题,督促做好整改,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1.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锤炼政治品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全委、全系统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掌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到每个党员干部的头脑中,贯彻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中。

2.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继续把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整改工作力量不散、工作力度不减、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的原则,强化党组整改责任意识,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委党组带头,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

3.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紧紧抓住卫生健康系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整改成果用制度固化下来,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注重培育制度执行力,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以滴水穿石的韧劲在实践工作中严格加以执行落实,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确保整改成果得以保持、整改成效得以延续。

4.强化担当精神,进一步推动事业发展。深入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各项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大力发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斗争精神,把巡察整改与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面对任务不推诿,面对难题不退缩,面对矛盾不逃避,主动接受挑战,主动攻坚克难,在巡察整改中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与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不断寻求实现卫生健康工作新的突破与进步,努力推动“健康福州”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有福之州幸福城建设添砖加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257707;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506,邮政编码:350026;电子邮箱fzwjwdb@。

中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7月19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