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900字范文 > 四川省出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施意见

四川省出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施意见

时间:2018-12-04 15:27:09

相关推荐

四川省出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施意见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26日讯(记者 董焦)2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自省政府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50号),促进我省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四川将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底基本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扩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领域

《实施意见》提出,四川将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加快发展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开发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保障需求的各类产品。

同时,发展商业保险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

此外,四川还将推动医疗执业保险发展。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底基本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四川还要支持健康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帮助企业缓解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化解投融资和技术创新风险。

推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层次。不断优化理赔服务流程,依托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同时,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要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此外,完善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帮助缓解医患信息不对称和医患矛盾等问题,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

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要提升专业能力,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健康保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同时,还要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参保群众就诊信息和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等工作,提供即时结算服务,与基本医保同步实现异地即时结算。在四川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站式”赔付。

此外,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政府相关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

《实施意见》还要求,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商业健康保险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商业保险机构诚信记录制度,强化商业保险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度。商业保险机构要主动接受和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在川设立健康保险分支机构。各地要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保障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用地。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