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共青团
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
素材来源:松阳县人民检察院
青春互助 携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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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
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素养的培养,它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
当前,面对多元化的社会思潮的侵袭,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作为党领导下做青少年工作的群团组织,共青团要肩负起职责使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松阳团团特此推出“青春互助 携手同行”普法特辑,本期视频,我们邀请了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官办公室徐颢真检察官带来第四期内容: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守护健康快乐童年。
本课结束后,“青春互助 携手同行”青年云宣讲普法特辑也将暂告一段落,松阳团团将接力制作全新特辑,敬请期待!
PS:本课获得丽水市法治微课大赛二等奖
听
青春宣讲人说
近日,哈尔滨的一则“5岁女童遭到邻居性侵,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新闻再一次刺痛了人们的心,大家在批判施暴者毫无人性的同时,也再度引发了社会对于未成年人性健康教育的思考。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数据: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强奸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2912人,猥亵儿童犯罪人数5124人,强制猥亵、侮辱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2人。这三类犯罪占到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31.72%。
这堂课,希望家长、学校老师和孩子,都能够好好听一听,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够在拥有一个阳光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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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宣讲人: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官办公室 徐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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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青春宣讲人写
“一失足成千古恨”。每当令人揪心的性侵儿童事件发生,我们感到悲伤、愤怒。但下次、再下次,同样的事件仍然在不断重演。因此,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工作永远需要做在前面。无论是男孩女孩,都有受到性侵害的可能;无论低龄儿童还是相对成熟,都有遇到坏人的危险。
一、别将防性侵教育束之高阁;家人间可以自然地谈论防性侵的话题,防性侵教育如同防火、防盗,如同交通安全教育;
二、别以为性侵害只针对年龄大的孩子;猥亵儿童案中,最小的受害者年仅2岁,7至11岁的孩子占到被侵害人数的46.8%,12至16岁即初中阶段的孩子占比为 21.37%。
三、别以为男孩不可能遭遇性侵害;男孩子反而可能更危险,许多恋童癖性侵案中受害男、女童比例高达7:3!
四、别以为性侵孩子的都是陌生人;熟人作案占到了案件总数的70%。
五、别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当然更不能保持沉默,给侵害者第二次机会!
最后,别忘记告诉孩子,生命是最重要的,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生命,要学会保护自己!
出品:共青团松阳县委供稿:松阳县人民检察院
特别鸣谢:松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官办公室 徐颢真
素材来源:团委“青春护航 法润成长”系列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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