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1日讯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业务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1月31日起,暂停在窗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罚款200元(含)以下且一次性记6分(含)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助处理。方式如下: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登录违法处理模块进行处理,在疫情期间,部分功能已调整,请按提示进行操作!
疫情面前,我们众志成城!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让我们一起提高防范意识,共同打赢这场防疫狙击战!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