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6号
济南市历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月9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孙志光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超为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挂职一年);
万劲松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宁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姬广锴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继宝的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段军勇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亚宁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齐立岩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延义的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