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白英(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白英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6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对此进行了通报。
白英简历
白英,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山西山阴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
1980年9月至1986年12月,任阳泉矿务局总务处财务科科员;
1986年12月至1988年10月,任阳泉矿务局总务处财务科科长;
1988年10月至1991年8月,任阳泉矿务局五矿副总会计师;
1991年8月至1992年4月,任阳泉矿务局五矿副矿长;
1992年4月至1993年12月,任阳泉矿务局财务处副处长;
1993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阳泉矿务局副总会计师;
1997年12月至11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11月至12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12月至10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10月至11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11月到龄免职;
10月退休。
潇湘晨报记者邬成鼎
【来源:潇湘晨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