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自即日起取消江西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直至项目结束…
文件原文
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赣建办文〔〕4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50号)精神,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江西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直至项目结束。
三、自开始,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丨来源:江西住建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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