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一批:文史类512分,理工类451分
本科二批:文史类405分,理工类350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160分,理工类160分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304分,专科分数线112分;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63分,专科分数线112分。部分院校对文化课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以该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为准。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际联考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
体育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321分,专业课统考分数线73分。体育类文化课专科分数线307分,专业课统考分数线71分。
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本科分数线310分,专科分数线95分。
(总台央视记者 孟寒江)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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