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国第一经济大省,以一省之力占全国GDP的八分之一,达到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 ,广东省全年实现地区GDP107671.07亿元,同比增长6.2%!
惠州市,属广东省行政辖区之下的地级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东岸,是东江中下游的中心城市。总面积11599平方公里,下辖两区、三县,拥有两个国家级开发区。
末,惠州市常住人口近五百万,全市GDP破四千亿大关!
龙门县,广东省惠州市辖县,其县境原属于增城县的上龙门地区,故以龙门县命名。
龙门县,位于广东省中部,增江上游;总面积2295平方公里,下辖2个街道、7个镇、1个瑶族乡,总人口35.9万人。
,龙门县实现地区GDP166.41亿元。
很明显,龙门县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或正处在加速发展的阶段。
要发展,自然需要规划,要规划自然需要土地!
要土地,自然要进行建设用地的土地项目征收!
好消息!信息来源:广东省惠州市政务公开。
经龙门县政府同意,将对龙门县龙潭镇土湖村茶岭、红一、红二、新田、上二、下一、下二、下三、下四经济合作社、土湖经济联合社共29.5466公顷的集体土地依法拟征收,按程序上报审批,作为惠州市龙门县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
补偿依据如下: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1号)《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189号)拟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龙潭镇的征地补偿
1、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
2、青苗、附着物补偿:以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共为443.1992万元。
3、土地征收后,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的15%安排即4.4319公顷。留用地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为41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817.0790万元。
二、征地总费用
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总补偿款共1075.9325万元。
三、土地征收后留用地安置及农业人口安置
龙门县承诺,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30号)的规定,留用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面积共4.4319公顷,根据被征地村集体意愿折算成货币补偿。龙潭镇补偿标准为410万元/公顷,补偿总额为1817.0790万元。县政府承诺该批次用地获准后,将上述货币补偿款与实际征地补偿款一起兑现给被征地村集体。该批次涉及征收耕地0.7317公顷,安置农业人口数10人。
相信,伴随该项目的推进,必然加快龙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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