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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三位已婚女性用亲身经历 告诉你一个问题

时间:2020-08-03 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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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该不该加女方名字?三位已婚女性用亲身经历 告诉你一个问题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再到感情深厚,打算结婚,这个时候,一些非常实际的问题也就出现了。

例如,男方买了婚房,在婚房上到底该不该加上女方的名字?而不管婚房上写谁的名字,其实都在考验着人性与爱情。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你不写,女方就会觉得你不爱她,不能给她安全感。

如果你写了,可能你的父母又会不开心,因为毕竟是他们赚钱买的房。以后离婚了,还要分她一半。

而作为儿子与老公双重身份的你,可能会觉得左右为难。写了不是,不写又不是!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还需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分析。

一、你们有房贷吗?

现在买房子申请贷款的非常普遍,因为很多人都有公积金,可以申请买房贷款。

这样不但可以减轻父母的压力,也可以将公积金贷款充分利用起来。而通过这种方式买的房,每个月就必须偿还一定数目的贷款。

两个人如果结婚前通过房贷买了房,婚后也会决定一起还贷款,所以这个房子上就应该写女方的名字。

因为毕竟是两个人共同贷款,共同还贷供房,两个人都在为房子的事付出努力。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写女方的名字,那在情理上也是说不过去的。

小张与妻子小丽是经人介绍结的婚,婚前小张通过房贷买了房,并付了首付,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款。

但婚后不久,两个人就因为感情问题,想要离婚。而对于房子的归属及贷款问题,两人觉得难以分清楚,只能去请教律师。

律师在了解了两个人的情况之下,告诉他们,因为是小张一人付的首付,名字又是登记的小张。虽然婚后小丽也一起还贷款,但房子还是应该归小张所有。

但因为小丽也参与了还款,所以由小张支付小丽部分钱款,作为补偿。

所以在结婚前,一定要搞清楚,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的所有权就可以归两个人所有。

二、赠予与变更

婚姻是神圣的,但为了房子的问题,许多人在婚姻面前暴露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

在结婚前,面对女孩提出的,要在婚房上写上自已名字的这一要求,许多人虽然为难,无奈之下也只能采取了迂回的方式。能拖就拖,拖不了就骗!

小夏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小冬当时就提出来要写上自已的名字。小夏立刻就答应下来,并信誓旦旦地说:“结婚登记后,我们就去办理变更登记,增加你的名字。以后,这房屋的一半就归你所有了。”

结婚之后,两个签订了房屋赠予协议,但是没有去办理公证,也没有去房产局进行变更登记。

在这中间,小冬多次提出要去办理变更登记,但都被小夏工作忙为由,给推脱了过去。

之后,两人感情破裂,小夏之时却反悔了,不愿意将房子的一半给小冬。

小冬无奈之下,来到了法律事务所求助。

但那里的律师却告诉她,因为当时只是两个人之间进行了协议签订,并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及登记,所以这一协议并没有法律效益。

小冬后悔不已,但又无计可施。

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能感情用事,男人口头的花言巧语都不可靠,重要的还是要拿到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材料,才能让自已没有后顾之忧。

三、婚前财产公证

随着现在大家对婚姻意识的增强,许多未婚夫妻在婚前都进行了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会对婚后两个人的财产进行明确划分,对夫妻双方都会有约束力,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双方的感情。

小陈在结婚前买了房,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他自已的名字。但结婚之后,小陈却要求妻子小李跟自已共同还房贷。

小李觉得既然是夫妻了,一起还就一起还吧!

后来,两个人因为种种原因离了婚,因为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小李虽然一起还了贷款,却分不到一丁点房款。

结束语:

经调查显示,中国只有13.2%的已婚女性在房产上只登记自已的名字。虽然70%的女性为购买婚房做出了贡献,但30%的婚房登记了女性的名字。

女性常常心软地将财产的所有权交给自己的丈夫,相信他们不会欺骗自己,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其实,作为已婚女性应该多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已的正当权利,不受到侵犯。

在结婚前,就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要让有心之人钻了法律的漏洞。不要到最后,搞得自己人财两空,得不偿失!

婚姻是人生中最重大的事情,作为女性尤为如此,而房子作为一个家里最重要的基石,更是需要我们付出相应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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