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在近日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辰溪县法院采用灵活的执行保全措施,既有效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该案中,被执行人辰溪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该院辖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执行过程中,辰溪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存款后,依法对其账户进行冻结。
在存款被冻结后,被执行人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向法院表示这笔款项是企业存续下去的救命钱,希望法院能考虑到疫情下企业生存的艰辛,以及强制执行后对企业员工以及农民工的权益的影响,对该案酌情处理。
于是法院联系上申请执行人,经过对申请执行人释法律、讲情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让被执行人分期、分段还款,在未对被执行人企业基本户冻结的前提下,及时对已经冻结的账户予以解封,截止到发稿前,本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该案的执结,即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通讯员 万兴龙 王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