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11时许,勉县法院执行局得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北关派出所通报,该院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布控的失信被执行人何某成被抓获。接到通报后,勉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行动,当晚将何某成押解回勉县。
被执行人何某成,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后经法院判决应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2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何某成躲避执行,既不主动履行也不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因何某成下落不明,此案一直悬而未决。7月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勉县法院遂将何某成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拒不申报个人财产决定对其司法拘留,请求公安机关协查布控。
何某成被抓获后,经身体检查后,已被送往看守所执行司法拘留。
作者: 王亮
责任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