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在全县开展
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有效压降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底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未年审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电动三轮车在阳新城区(含兴国镇、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区域行驶,严禁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二、骑乘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凭证,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三、摩托车、电动车严禁超速超员,不得乘坐12周岁以下人员或携带货物,不得超长、超高、超宽,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四、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做到不闯红灯,不抢道、逆行,不随意变道,不乱停乱放。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得客货混装。
五、拒绝危险驾驶,不在公路上追逐竞驶,飙车抢行。
六、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4月29日
来源: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