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洋县法院召开度第二次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尚永东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涛,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旭及执行局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执行局法官助理、书记员列席。
会上,执行局长刘旭对洋县法院近年来执行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详细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可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的16中法定情形,以及不得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主体等问题。尚院长结合执行实践及具体案例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重点就执行主体、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申请恢复执行的条件、执行担保的实现,以及对财产实际控制人及“烂尾楼”的执行等问题进行了沟通、探讨,大家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梳理案件法律关系、规范执行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最后,黄院长对执行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发挥集体智慧,共谋执行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要依法依规,规范执行,增强执行水平,提高办案能力,努力提升执行质效;三是要善于学习先进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加强研究,共促执行工作更上新台阶。
据悉,这是该院继刑事、商事、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会后,召开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专业法官会议,旨在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发挥法官集体智慧,全面提升法院的司法水平和案件质效,确保公正司法。
(洋县法院 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