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31省份第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其中,上海人均收入位居全国第一,达到19621元,北京紧随其后,为17874元。人均收入过万的省份均为东部地区省份,其余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千元到1万元之间。
数据显示 ,一季度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61元,同比名义增长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9%。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天津、福建、山东以及辽宁等9省份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居民收入和消费受疫情冲击
据了解,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据统计局公布信息,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96元,增长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2%;人均经营净收入1376元,下降7.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1%;人均财产净收入741元,增长2.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7%;人均转移净收入1548元,增长6.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1%。
受疫情影响,居民收入和消费受到较为明显冲击,出现了多年以来没有的下降。但从收入来源细分,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