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发布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结合甘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自1月25日14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由省委书记林铎,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担任双组长。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截至1月25日下午6时,浙江、广东、湖南、湖北、安徽、天津、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江西、云南、贵州、山东、福建、广西、河北、江苏、海南、新疆、河南、黑龙江、甘肃、辽宁、山西、陕西等地,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什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哪几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都有哪些?而各省市发布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是什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就属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哪几类?
根据事件的成因和性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分为:
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新发传染性疾病
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核事故和放射事故
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事件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疾病流行
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都有哪些?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般而言,有以下情形的都是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何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一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健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Ⅰ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后
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将采取这些行动
↓↓↓
(1)省政府的应急反应: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开展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疫情监测与分析、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医疗救治、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人员和物资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
调度未发生突发事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支援事发地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向国务院和国家卫健委报告工作情况。
(2)省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反应:
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采集标本样品检验和对下级机构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传染病人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环境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
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请求国家卫健委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国家卫健委组织的有关专家进行事件确认,判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对不明原因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开展病因查找和诊断治疗的研究;
及时向省政府和卫健委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事发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启动市(州)、县(市、区)应急预案,成立市(州)、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检查督导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承担规定的应急任务、落实有关预防控制措施;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应急处理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处理、采样等工作。
事发地市(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迅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和蔓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非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急反应:
按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主动开展监测并落实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传染病传入或者事件在本地发生;加强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服从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调度,对事发地进行人员、技术、物资、装备等支持。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
有效防止、阻断病毒的
发生和蔓延
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图文编辑:赵岩明
编辑: 赵卫国
监制:赵卫国 总监制:洪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