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仁怀市公安局盐津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冉某军报警,称其于2日凌晨在时代广场喝酒时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遗失,后在手机里收到短信提醒,自己银行卡里被取走现金20000元钱。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调集案件、图侦等部门对该案开展侦查。经工作,侦查民警于近日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男,汉族,安徽安庆人)抓获。经审讯,徐某某对其涉嫌银行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供述:5月2日0时许,其在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城南社区超一时代广场附近捡到受害人冉某某的建设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后,心生贪念,尝试性的透出密码,分四次从该银行卡上取走现金20000元。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调集案件、图侦等部门对该案开展侦查。经工作,侦查民警于近日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男,汉族,安徽安庆人)抓获。经审讯,徐某某对其涉嫌银行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供述:5月2日0时许,其在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城南社区超一时代广场附近捡到受害人冉某某的建设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后,心生贪念,尝试性的透出密码,分四次从该银行卡上取走现金20000元。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目前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仁怀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