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900字范文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零售药店100%实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零售药店100%实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时间:2019-06-13 14:16:11

相关推荐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零售药店100%实施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9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提出广东省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握“三字诀”、确保“三到位”,积极落实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有效发挥零售药店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为疫情防控排摸工作提供精准信息。

2月9日以来,三水区内 292 家零售药店均在广东省发热、咳嗽药品登记专报系统中注册直报,注册率达 100%。已有 254 家药店在系统中上报购买止咳退热药信息11438条。

宣传引导突出“广” 确保通知传达到位

一方面,借助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内容,在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要求药店张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购买感冒发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名登记,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凭身份证购买,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的温馨提示,动员群众配合检测体温、登记购药信息,为制度实施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人流密集路口悬挂宣传横幅

药店张贴温馨提示

另一方面,全面梳理三水区零售药店名录清单,迅速组织镇街分局通过电话、微信群、现场走访等方式对药店营业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加急协调手持红外线测温仪免费提供部分药店使用,一对一讲解登记报告规则,指导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做到“测温、询问、判断、处置、登记、销售”工作流程。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药店讲解登记报告规则

检查督导突出“严”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上下联动,采取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7个督导组开展随机抽查、各分局开展日常巡查的方式,对各镇街零售药店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凡进店人员一律要求戴口罩、测体温以及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情况,对未落实登记报告制度、登记虚假信息、未落实实名制等情况及时责令改正,并与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挂钩,情节严重的,评定为严重失信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压实药店登记报告主体责任。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组对药店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镇街分局对药店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截至2月2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 253 人次,检查零售药店 517 家次,责令改正 23 家。

线索上报突出“准” 确保信息共享到位

积极与三水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社区防控组沟通对接,掌握各村居“三人工作小组”(由街道村委干部、基层医疗机构、民警组成)名单及联系方式,要求零售药店及时将“有发热症状”“14日内自鄂或温州来粤”“14日内涉足疫情地”“与14日内自鄂或温州来粤及14日内涉足疫情地者有接触”的人员信息报告给所在地“三人工作小组”。同时,每天定时对药店上报广东省智慧食药监平台的疫情线索逐条核查,跟进药店是否将疫情线索及时上报所在地“三人小组”,确保信息转送及时、准确、通畅。

药店通过直报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月9日以来,上报四类人员疫情线索 68 条,已核查 68 条,均已报送给当地“三人小组”摸排。(供稿: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