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站在法律角度来聊一聊工作能不能说辞就辞,不是鸡汤文章请放心阅读!
经常有网友发来私信问,试用期可以辞职吗,需要提前通知吗? 工作的不顺心,跟老板提出辞职,第二天就走了,会违法吗?
关于试用期辞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相应的规定,劳动法第32条,在试用期内是随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则说明了需要提前3日向用人单位提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划重点了,试用期内是必须提前3天辞职的,最好是能给单位发一份书面的辞职报告,这样明确你的辞职时间。
关于正常辞职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都是相同的,就是要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然后解除合同。
一定要用书面的形式,如果是口头或者电话通知,很容易产生纠纷,用人单位只要不承认你说过或者打过电话,那就百口莫辩了,所以一切以白纸黑字为准,这是最有利的证据。
辞职后提前离开,有什么后果
如果你真的说走就走了,头也不回。那么高兴的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可大可小,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把你不来上班的这些天当作旷工处理,按照单位的制度来相应的扣除工资。要是产生了严重损失,还可以向你进行追偿。
总结一下,要辞职把握好两个时间点,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工作时提前30天,都以书面形式提交,继续坚持把剩下工作完成,不要让公司抓到问题。
不要轻易辞职
现代的人有时太浮躁了,可能因为领导同事的一句话不开心,就想到了辞职,或是觉得岗位不适合、薪资太低又想到了辞职。没有完美的工作,只有用心工作的人,不要轻易辞职,尽职尽责,才能让你走得更稳、更远!
题外话
站在法律的角度都是不鼓励大家自己辞职的,只要是到劳动合同期满的解除合同,又或是由用人单位开除你,都是能得到经济补偿的,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得到的补偿也会越多,之前我也有科普过,大家可以去查阅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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