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先在网上以约会女网友或约嫖为诱饵进行“钓鱼”,然后在双方见面后以威胁报案为由实施敲诈勒索。今天记者从东城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受理多起以“仙人跳”为方式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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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小光前不久出差到北京,闲极无聊就从网上约到一名女子,还以为自己交到了“桃花运”。双方在酒店见面发生性关系后,女子忽然打了一个电话。接电话的对方自称是女子的老公,以威胁要向警方报案为由,要求小光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对方。之后,小光一共被敲诈勒索了2万元。向警方报案时,他非常后悔当初的“寻花问柳”。
东城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被敲诈勒索的嫖客一般都系年轻人,他们往往怕家里知道或者是丢掉工作而愿意认栽。检察官甄静提醒市民,嫖娼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等处罚,因此应增强辨别力及自控力,拒绝色诱,远离违法行为。同时遇到此类事情,还应理性面对,用法律手段维权,及时报警,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