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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推出招商引资“20条”

时间:2021-06-29 0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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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推出招商引资“20条”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新华网 念新洪 摄)

新华网昆明10月18日电(念新洪)《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招商引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招商引资办法”)近日出台,文件共包含20条“高含金量”的措施,着力吸引优质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入驻。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面积14.12平方公里,于8月30日正式挂牌。《招商引资办法》中明确,对入驻红河片区的新办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前5年免征、后5年减半征收。

对于红河片区重点发展的大健康服务、跨境旅游、跨境电商等几大产业,《招商引资办法》也分别明确了“真金白银”的奖补措施。具体而言,对项目落地在红河片区发展大健康产业及新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对入驻红河片区开展跨境旅游,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联创汇并按国家规定结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对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年交易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人民币奖励。

除针对企业的奖补措施外,《招商引资办法》中还包含多条“引才”措施。例如,鼓励院士、专家到红河片区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除上级支持奖励资金外,对成功申报云南省“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而经红河片区管委会认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红河片区留成部分给予100%奖励。

推出招商引资“20条措施”的同时,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还推出了“8条服务承诺”,包括“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情形的不动产登记”等,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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