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12时许,安宁市公安局综合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安宁市西铁小区正门口,一名男子不配合小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疫情体温测量,双方发生纠纷。综合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金方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开展调查。
经调查核实,1月31日12时许,安宁市西铁小区住户温某某(男,52岁,云南省楚雄牟定县人),在进入小区正门时拒绝配合小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疫情体温测量,继而与工作人员蒋某某发生纠纷,导致发生肢体冲突,并将蒋某某拽翻在地。安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温某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在全国上下戮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安宁公安将全力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编辑:陈媛媛 审核: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