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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35年)》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2020-07-04 2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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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35年)》通过专家评审

近日,省林业局在磐安县组织召开《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上海分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分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杭州西湖世界遗产监管中心、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省林业局、市林业局以及磐安县政府、有关单位及乡镇等负责人、专家参加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的汇报,与会人员经过认真讨论和文本审查后,一致认为,《总体规划》调查细致,分析准确、思路清晰,结构规范,内容全面,基本符合《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规要求,原则通过评审。《总体规划》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评审会后,省林业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认真修改完善。要认真采纳吸收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磐安生态功能定位和保护优先、刚性原则,合理划定风景名胜区和分区保护范围,统筹各类设施布局、规模,优化内外交通组织,妥善处理好风景区保护管理与城镇、村庄发展的矛盾,促进景镇景村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规划,确保规划具有较高的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要严格执行规划。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参谋指导作用,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充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的延续性。三要认真实施规划。进一步做好县有关部门、乡镇意见征求及协调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等衔接协调。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磐安县林业局)

【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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