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900字范文 > 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曹家湾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曹家湾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9-07-10 06:35:44

相关推荐

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曹家湾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曹家湾村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8号51栋3单元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郧采计备[]XM0881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郧采计备[]XM0881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曹家湾村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869575(万元)

6、最高限价:70.869575(万元)

7、采购需求:

屋面改造、场地硬化、厕所装修等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企业需在住建厅一体化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等信息与“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中的信息一致);

(2)、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供应商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少完成2项类似业绩,其中一项应为拟派建造师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备案证(竣工验收报告)和业绩中标公示);供应商应提供公司近三个月(投标截至日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资格: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许可证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缴纳最近三个月以内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社保人员名单和完税发票)及身份证明,并且未在其它项目中任职。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名字划线做标记;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承诺书);

(5)、参加此项目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东山路8号51栋3单元102室

3、方式:

由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可现场查询的原件不需携带,只需把查询结果打印后按顺序装订在复印件中)。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11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11月2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人民政府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

联系方式:0719-772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汉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21号1栋2单元1505

联系方式:15907282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907282696

【来源:十堰郧阳区人民政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