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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中委拖单价和实买价格 股票委托价格低于现价能卖出吗

时间:2020-06-23 07: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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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中委拖单价和实买价格 股票委托价格低于现价能卖出吗

民国时期,掮客遍布于各行各业。仅以上海一市的情况为例,即可了解当时的概貌。上海的棉纱交易十分频繁,交易量也相当大,其成交价格的升降对全国棉纱、棉布以及棉织品的价格都有一定的影响。在这种交易中,掮客的影响不可低估。仅在上海最大的棉纱交易市场——棉纱交易所中间介绍交易者,就多达398人。在其他行业中,掮客的人数也相当可观。在棉布交易所,有掮客107人; 在油饼交易所,有掮客48人;在食粮交易所,有掮客60余人;在西药交易所,有掮客27人……到40年代末,上海一地经常参加茶会活动的掮客,竟达到了4000余人,占参加茶会市场总人数的70%以上。

在各种掮客中,最为恶劣的是人口掮客。他们利用各种手段从本城或外地,将家庭破产、生活无着的良家妇女以低价买到甚至骗到手中,然后卖给妓院当妓女或豪门富户当奴婢、侍妾,使她们坠入火坑,备受蹂躏虐待,有的甚至丧失生命,而掮客们却从中获得了许多不义之财。

民国时期掮客的大量存在,有其内在的原因。首先,中国传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人们对商品、市场的观念相当淡薄。当中国社会由传统型向近代型转变之时,由于固有观念的影响,人们对经商活动总还有些遮遮掩掩。这种社会现状,为敢于钻营从各种渠道猎取信息,然后转手卖给其他人的人员提供了广泛的活动空间。其次,那些在商人中居间活动的人,熟悉自己所从事业务的行业情况,在本地和外地同业中有很广泛的联系,能迅速掌握同业的产销情况以及物价消长之类的商业动态。所以同业中人乐于找他们居间洽谈生意,付给他们一定的酬金。于是,掮客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

通常,掮客在撮合成买卖双方的交易后,即可获取一定数量的酬金。佣金的多寡,视行业、成交量等情况而定。沪上一种名为“告白”的掮客,专为报社介绍各业广告,酬金一般每月可得数百元。地皮掮客的得利,要超过此数。沪上一般地价,每亩可多至10万元,少者也有数千元,若按酬金一成计算,每亩即可得几千元乃至上万元。当然,即使是同一行业的掮客,佣金也有差异。沪上地产买卖的佣金在地价的2.5%至10%之间摆动,地段愈好,佣金愈高。京城房产掮客的佣金,基本上按“成三破二“的原则收取,即置产者出房价的3%,售产者出房价的2%,作为对居间人的酬劳。但有时候可能高于此数,有时候也许收不了这么多。

为了赚钱,掮客们可说是用尽了手段。其中的黑幕,非业中人很难洞悉其详。在上海,存在着很多囤积居奇、买空卖空的粮食掮客。他们没有资本,专门在粮行与销售商之间游说为生。这些人对于粮行言听计从,不敢怠慢,对于销售商则软硬兼施,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在一般客商面前,他们惯用花言巧语的手法,标榜自己是有信用、公平与人交易的经商者,以期客商能听信他们胡编乱造的一套。如果客商上他们的当,他们达到了目的,得到了好处,也就不再找客商麻烦了;如若不然,他们便唤来当地的打手,大力施展其敲许手段,硬是要让客商破财。

这种手法,对于粮食掮客而言,实在是雕虫小技。事实上,他们的一些欺诈伎俩,在被识破之前,简直可以用天衣无缝来形容。

有一汪姓镇江人,祖上家财万贯,十分富有。但传至他时,由于不善经商,屡屡亏本,几乎把家财都耗尽了。为了恢复祖宗基业,汪专程赶到上海做粮食生意。甫抵上海,他涉世不深的神情即被掮客看在眼里。这些惯于见风使舵的人见有机可乘,马上邀他到酒楼小酌。

汪初到上海,人生地不熟,被人邀饮,以为碰到好人,便不问究竟,欣然应邀。席间,双方相互通乡里、姓名,接着这个自称姓施的掮客便“关心”起汪到上海的动向来。汪不疑有他,便对施表示:此来上海,不过是想领略一下十里洋场的风光,并稍稍购些粮食。

施一听,正对自己的路,就装得很豪爽地说:某不才,对粮食行道,素有心得,非敢自夸,如蒙不弃,自当效力。施的表白,使汪十分感激,他像遇到了知己一样,向对方袒露了一切:我来上海,举目无亲。今遇足下,实在是求之不得。粮食生意,还是初次。此事全仗鼎力相助,代购黄豆六七百包,如能获利,决不忘足下的大德。

汪的天真和外行,对于施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但他不露声色,一步一步地按自己的计划行事。

第二天,汪按与施在昨晚分手时的约定,到杏花楼与施再叙。汪到酒楼时,施已先到,两人便按宾主坐定,边吃边叙起来。用完餐,施汪即同去办理购买粮食的事。购粮手续办得挺快,施只用半个小时即买好了600包黄豆。由于汪对粮食交易的门道一窍不通,他把黄豆的过磅也全权委托去办理,而自己则在施的安排下到妓院逍遥去了。当他在无锡出售上海进的黄豆时,发觉竟少了5000多磅。此时他才悟到自己被骗,急忙赶到上海去找施姓掮客,然而掮客已闻风远逃,不知去向了。汪泪丧地回到镇江,终因郁成疾,一命呜呼。

青岛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即将改变市场价评估办法,现在转到底划算吗?

热搜君获悉,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政办发〔〕21号),青岛市现行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格有效期于2月28日截止,3月起将对房屋价格重新评估。

新价格不再以项目预售许可满5年为评估时点,统一执行届时点(即您申请办理完全产权时点)评估,并以此核算土地收益缴纳金额。如您需按照现行价格补缴土地收益金取得房屋完全产权,请务必于本月28日前(含28日)到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业务。

热搜君先帮大家解答几个关心的问题:

1、所有经济适用房都能转商品房吗?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且有上市需求的(不想上市交易一直住着也没必要花钱转),另外建筑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取得时间是.1.1后的,这个时间之前的经济适用房目前不办。

2、现在办需要补缴多少钱,怎么算出来的?

应缴纳的土地收益价款=〔项目预(销)售许可满5年时该套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0%。

该套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下限的标准测算确定。

例如,取得预(销)售许可的项目按照时点进行评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项目则按照时点进行评估。由于项目取得预(销)许可时点不同,房屋评估价格随着不同时点的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交易价格走势波动,得出的评估结果势必存在差异。

3、2月28日以后就不能办了?

符合条件的能办!但是补缴土地收益金的计算标准变了,改成按照届时点(即您申请办理完全产权时点)评估,计算公式不变!

4、现在办划算,还是3月1号后办划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时间节点不同、房子的地段不同评估价格都不一样,单从概率上来说,如果经济适用房的建成时间越早,与届时点的市场价空间就越大,也就是说现有政策对这种情况更有利。

#青岛热搜##青岛本地##热搜爆料##青岛头条#

医院或委托的外包公司所有服务内容都应当有价目表展示,根据个人经济条件自行选择服务标价,价格公开透明。

不得不说,无论什么体制下的行业,最后才让消费者知道消费价格那就是典型的黑店了。

河南商报

太平间收取天价殡葬费,北医三院回应:配合调查,坚决整改

【台海说法:车主拒付维修费,车辆被留置期间产生的损失该由谁承担?】

1月,岑某将飞度牌二手车出卖给与赵某。同年5月16日,经双方协商,岑某以650元价格接受赵某委托,并从赵某的员工谭某处取车送往年审。

岑某在取车后不久即向谭某反映车辆空调压缩机存在异响,岑某认为是空调损坏,在告知赵某、谭某后,将车送去维修后支付费用1130元,并将维修所拆除的空调压缩机拍照发给赵某。

事后,赵某认为岑某未经其同意擅自进行维修进而拒绝支付费用并要求岑某返还车辆,赵某配偶叶某仅同意支付800元,岑某表示未收到维修费拒绝返还车辆。双方协商未果,赵某便另行租赁车辆使用。

赵某认为岑某侵占其车辆并造成其损失,起诉要求岑某返还车辆并支付误工费及其租车费;岑某认为赵某拖欠其费用构成违约,反诉要求赵某支付代办年审费用、维修费并赔偿误工费及停车费。

诉讼中,因双方对车辆维修费存在争议,经司法委托程序对案涉车辆空调压缩机维修费用进行价格鉴定,项目总值为1180元;赵某同意支付代办年审费用650元;谭某出庭作证时承认其使用车辆时即已存在异响。

裁判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岑某向赵某返还小型轿车;赵某向岑某支付代办车辆年审费用650元及车辆维修费1130元;驳回赵某、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该案件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当行使救济权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对资源造成浪费。

根据本案的证据显示,岑某曾将维修所拆除的空调压缩机等照片发送给赵某,足以证实其已将维修事实告知赵某;赵某虽未作回应,但亦无作出无需维修的意思表示;且叶某仅同意增加部分费用要求将车辆开走。上述事实足以证实赵某对车辆维修系知情且同意,故赵某应向岑某支付车辆维修费。

本案中,一方面,赵某拒绝支付维修费存在违约;另一方面,岑某行使留置权同样于法无据,故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纠纷发生时,争议标的物仅为1130元的维修费,赵某如不认可该费用,可以先支付费用,取回车辆后再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但其未采取上述措施,反而另行承租其他车辆,该租赁费用属于其自行扩大的损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同理,岑某亦可先将车辆返还,再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但其无法律依据留置车辆,由此造成停车费损失同样属于为自行扩大,故停车费的请求亦不予支持。

公平、诚信是每一位公民应遵循的价值观念,要求公民在日常经营与生活中公平做人、诚信做人。为权利而斗争是民众法治意识的觉醒,亦是法治社会走向成熟的标志。但行使救济权并非毫无边界,公民应当在公平、诚信、合理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损失的扩大和资源的浪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富蕴县法院

当你在进行股票买卖的时候有这样一个习惯,那么你正在滑向亏损的深渊。有人说我这话说的太武断了,我希望你能认真看完我说的是什么习惯。

交易的时候会特别在意某个具体数字,比如说在意所谓的吉利数字,委托买卖时选择带6和8的价格,忌讳带4的价格;还比如说以当前价格只够买入900股,但是以降低一毛钱的价格可以买入1000股,你往往会选择以买1000股的价格进行委托。

如此等等这类行为,其实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买卖很随性,对价格敏感,对时机不敏感。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时候,做交易首先讲究的应该是择机而不应该是择价,这一点如果你能理性分析应该都会认同,择价交易会失去机会。如果你认同我的分析,希望你能帮我点点关注,点点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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