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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时间:2023-11-11 1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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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普法课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30个法律要点!买房前一定要看!】买房是人生一大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更不可放松警惕,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多加注意,了解合同内容,谨防合同陷阱。(浙江普法)

在买房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多加注意,了解合同内容,谨防合同陷阱。下面一起看看整理的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逐步为大家分解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头条创作挑战赛##打开眼界#

经常听到很多业主,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多花了冤枉钱,有些甚至被骗,还得走法律途径。那么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如何才能有效避免这些问题,买到心仪的房子呢?

下面我将自己所总结的10条防骗指南,分享给大家:

1、签约主体相关的防坑建议

基本原则: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与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1)买主应该要求卖方去房管局打印房产登记证明,不能只看房产证,因为有出现过胆大妄为的假房东制作假房产证的情况。这个过程中,买方也可与中介多沟通,让中介应督促卖方打印房产证明。

2)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仅复夫或妻一人出来卖房,请特别慎重,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就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续涉及到违约责任问题,并且买房人自己有过错。因此卖房时必须需要产权所有者,夫妻双方到场,准备好双方身份证,进行签约。

3)第三人来卖房(非产权登记上的人),卖方不便出面,但是签约时,必须要求产权登记的人过来签字。

4)买房人自己也需要确认自己是否限购、是否限贷,此条虽然是房东关心,买房者也应该自己核对清楚,避免花大力气谈价,签约,最后不能购买,浪费彼此时间。

2、房产情况相关的防坑建议

1)根据打印的房产证明,买方核对产权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核实房屋有无抵押登记及查封,防止花了钱住不了房的情况产生。

2)房产本身情况,顶楼、一楼要慎重,防止漏水,返潮。以及朝向、采光、噪音等。另外根据房产证后面的户型图,对比一下:是否一致?

3)家具家电,这个是二手房交易最最容易产生坑的地方,在《房屋买卖合同》后面需附一个详细的清单。甚至需要细化到家电的品牌,有些“恶心”的房东,会在交房时把自己精装修的家电拉走,换一堆二手市场买的劣质家电,家电数量虽然都对,但是实际坑了买家。

3、房产价格相关的防坑建议

在签署合同协议时,需要明确约定,注明大小写。

4、付款方式相关的防坑建议

1)定金条款,定金不能写成“订金”,也不能写成“诚意金”,写错会有法律方面的漏洞。另外,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首付款,写明首付款的数额及支付时间,避免房东因为反悔,在这些方面做文章。

3)房贷条款,把丑话说在前头,明确约定处理方法。

因买方原因导致最后无法办理房贷,怎么办?-

----因银行原因导致放款时间超出预期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定金+首付款+房贷数额>合同总价?怎么办?--

5、税费相关的防坑建议

一般情况下都是约定由买方承担全部的税费如果有特别条款记得在合同里标明。

6、过户登记相关的防坑建议

不能不约定过户登记的事项,但也不能简单的约定一个时间点。

建议:无房贷的,可以直接约定一个时间点,比如:10月20日前支付XX元,并且办理过户登记。有房贷的,建议约定:在银行放款后十日内,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否则视为违约。

7、违约责任条款的优化设计

1)卖方违约

卖方收取定金后,因卖方原因导致房产不能过户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其余已收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成交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因卖方原因违约的,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

2)买方违约

因买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不能顺利过户的,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反悔、不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违反限购政策不能购买、无法办理房贷又不能支付剩余购房款等等),卖方收取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成交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3)买卖双方对中介方的违约

买卖双方之间相互违约或者其中一方违约,导致该房产无法交易的,不能免除向中介费支付佣金的义务。无论双方还是一方违约,违约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房屋成交总价的3%的比例支付全部佣金,并且中介方维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私下交易而拒付佣金的,买卖双方各需向中介费另付双倍佣金(即合同总价的6%)作为违约金。

8、户口迁移相关的防坑建议

因交易房产有原户口未迁出,卖方承诺在X月X日前负责将原户口全部迁出,卖方逾期不迁出的,按照每日5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户口全部迁出为止。

9、房产交付相关的防坑建议

1)交房问题,比如:卖方收到银行放款后十五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买方,逾期视为违约,按照本协议X条的约定支付违约金/逾期期间按照每日500元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办理交房手续为止。

2)水电费清缴的问题,需约定交房时卖方需交清X月X日前的所有水电费。

10、维权条款的设计

不可或缺,一定要注意。

建议约定: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维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等)。

买二手房,遇到的坑,可比新房多太多了,如果没经手过500套房子以上,都不敢发这个视频,我在济南卖了8年房子,经我手的得有上千套了!不管你是卖方还是买方,这个视频你一定要看完,早晚用的到!二手房的合同怎么签!我保证全网没有一个能讲的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到底需要注意什么呢?同行看完都得点赞➕收藏,直接上干货!

第一条:交易双方信息约定:交易双方必须写清楚身份证号和住址,注意双方必须都要签字,任何一方不签字合同都不生效,夫妻双方一方去世必须办理继承手续,如未办理完毕继承手续需全部继承人签字否则合同无效。

第二条:房屋约定,注意,面积必须写房产证上的面积,如果是房改房必须写明,不管测大测小不影响成交价格。附属设施必须写清楚:地下室,车位面积及房产证号,以防耍无赖。房屋抵押情况,必须写清楚抵押权人是谁,抵押权人是谁,谁来负责解押,解压的钱谁来出,房子有没有查封必须写清楚。

第三条:房租出租约定,租期什么时候结束,租金和押金协商好,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必须写明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支付的约定。定金是宝盖头的定,定金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首付款建议走资金监管对双方都有利,贷款什么时候办理,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必须写清楚,时间可以向后写一下,事情向前办,在签订买卖合同前,最好把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还有征信提前准备好,以防征信不好贷款定金不退还。

第五条交房约定:交易双方约定好交付时间,家具家电需要写清楚,最好拍照留存,以防更换。水电物业费及暖气费到底有没有欠费,签合同必须预留5千-1万的物业保证金,越多越多,这样可以减少很多纠纷,

第六条税费的约定:注意看房产证是否满2年,是否满五年唯一住房,等等,每个城市的税费标准都不一样,特别注意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房产,再过户的个人所得税是增值部分的20%。这个费用很高,千万别碰到。税费的每一项写清楚到底谁来承担,以防过户耍赖皮。

第七条过户的约定:过户时间必须约定好,如卖方的一方精神不佳及老人不清晰的,需提前做好监护人,户口保证金必须要有,特别是为了孩子上学的,必须多留点。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约定:房东必须注意这一点:下证后7个工作日领取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有很多客户不急不慢,耽误房主换房,这样的人非常多,所以必须写这一条。

第九条其他约定:必须加上四条

1:贷款不通过,定金怎么办?必须写清楚

2;贷款不通过,中介费退不退。

3:必须写清楚,此房无设定永久居住权承诺书

4:必须写清楚,此房无长期租赁权承诺书

评论区告诉我,你还遇到了什么问题,我来帮你解决,感觉有用的话分享给你的好朋友,最后要记得我是阿征,济南买房不问阿征不定房,新房,二手,公寓商铺写字间,我都懂啊

南宁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4月1日正式发布与使用,从今天开始大家在南宁购买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合同!以免被开发商忽悠,这次新版合同中把以前的漏洞都补上了,具体修改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特别告知(图1),提醒大家在买房前要注意的11条事项,别稀里糊涂就入手[狗头]

2:预售资金监管(图2),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拆东墙补西墙"

3:30日内网签备案(图3),防止”一房多卖“

4:180日内拿不动产证(图4),解决交房后”办证难“的问题

5:保障房屋质量(图5),防止楼盘质量”货不对板“

6:约定前期物业合同期限(图6),加强物业管理

#南宁头条##南宁房产##房产##南宁#

买二手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我们都知道买二手房的手续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没把改弄的龙浩,到时候就会遇到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我们再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我的一个朋友是专门在二手中介上班的,她给我说了几个要注意的事项,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1,选择可信可靠的中介机构

很多朋友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选择去中介咨询购买,毕竟自己不了解行情所以找中介还是比较放心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之前要选择正规的、不要选择无证的中介机构,否则容易遇到黑的中介机构。有一定信誉度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这是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的前提。

2、确认核对房主的身份

购房者在决定购买房屋之前,千万不要忘记核对房主的身份、房产证的名字和户主的身份是一个人。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不动产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交易风险。

4、一定要明确房子的面积

有的买房的人可能会投机取巧,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一些业主可能会在房屋的面积上做一些小动作。我们要知道,在产权证上,所标示是建筑面积。而我们实际要测的是“地毯面积”,也就是测量房屋内两个对角墙角所对的面积。

5、要交易的房子是否正在出租。

有的二手房东在卖房子的时候,可能房子还是租给别人的,这样会导致你买了房子,不能及时入住的情况,所以我们在开始就要问清楚,以免到时候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6、关键性承诺应体现在合同中。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特别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

7、问清楚房屋年龄。

老旧的二手房由于房龄比较老,贷款的年限有限;如果房龄超过,很有可能被银行拒贷,所以在买二手房时要注意问清楚房屋的年龄。

买二手房有哪些重要流程?

1、买房准备。

想要购房一套二手房,一定要提前对资金最好规划。二手房和新房不同,新房一般开始只需要准备首付即可,二手除了正常的首付,还需要准备房屋过户费用、贷款服务费、中介费用等。二手房的交易周期较短,买房之前一定要确认自己可用资金有多少,这样能估算出自己买多少钱的房子,不至于盲目地看房。

2、看房。

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根据自己的资金选定购房区域,因为很多区域的房价可能很高,看了也买不起,所以直接就将这些买不起或看不上的区域先排除,没有目标的看房很累,而且很难选到合适的房子。在选定区域后,可以直接去找房产中介门店看房,买房一定要实地看,网上的只能作为参考。看房主要从小区环境、地理位置、周边配套、户型好坏入手。在门店上看房后,别忘了在网上了解下小区其他房源的价格,以免买到高价房。

3、签合同。

二手房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档,也就是查询房屋产权情况,知晓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限制等情况。签合同之前还需要确定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质,还有看自己的征信情况。为了后续避免纠纷,签合同之前还需要让房产中介罗列所有的费用,比如首付、过户费、贷款服务费等,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才签合同。合同只要买卖双方签了字,盖了手印,就生效了,所以签合同不能草率。

4、房款交接。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最重视的就是房产安全和资金安全,所以在房款交接时总会发生分歧。购房者想要过户后再给钱,房东想要给钱后再过户。其实不管是先给钱还是先过户,都有一定的风险性。房款交接最好的方式是资金监管,将首付款或全款直接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在过户完成后,房款直接由银行转给房东,对买卖双方都是最有保障的。

5、缴税过户。

现在大部分二手房交易,都是由买方缴纳税费。买卖双方拿着相应的证件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即可。过户的流程一般为核税-递件-缴税-拿证。如果是贷款买房,在拿到产权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也就是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这样银行才会放款给房东,否则房东是拿不到尾款的。

6、物业交割。

房屋产权过户完成后,就该物业交割了。物业交割主要包含水电气、物业费用的结清,如果是带家具家电出售的房子,还要清点留存的家具家电。还有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房屋有户口,需要在合同上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迁出。由于有些房东可能不太配合迁户口,所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最好预留一笔物业保证金,在物业未交接完成的情况下,房东是不能拿到物业保证

4、查看房屋是否有私搭私建。

主要查看房屋是否违法占用了屋顶天台,或者私自搭建了室内的小阁楼。查看房屋内部的结构有无经过私自改造,比如将一间房隔成两间,或将两间房并做一间等等。

今天分享南宁二手房交易流程以及一些办事内幕大家不要被黑中介坑咯。

二手房交易先从签合同开始,一般签完买卖合同就要给业主定金注意是定金不是首付哦,很多人不分不清这个定金跟业主谈尽量少给一般2-5万就可以,因为给多了万一交易过程有什么问题导致不能交易这个就有得扯了。

第二就是中介费一般签完合同中介就要给中介费南宁一般是成交价的三个点,这个时候尽量跟中介说先给一个点剩下的可以在过户完当天给齐,同样的万一交易过程导致交易失败的话定金还有得扯,中介费有百分之90是退不回的。

签完合同中介就会安排买卖双方去银行面签,这个时候有的黑中介就跟买家要评估费这个费用从今年开始是银行自己出的,所以有中介问你们要评估费不用给。

贷款审批通过如果业主房产有抵押的话就需要找垫资解压,南宁一般是买家出垫资费用,这个费用一般需要看业主的征信来定这个不好说,看自己懂不懂咯。

解压完就去交税过户,交税的时候一定要让中介的客户在“邕E登”操作到成交价格的时候输入成交价1块钱,这样税局系统的最低交税价格就会跳从来,然后按税局最低交税价格交就好了的,这是合法的不是偷税漏税大家不用慌,千万不要按成交价输入这样有可能会唉多就万把块税钱。

交税完就过户十几分钟就可以拿写的房产证了拿了房产证让中介客户安排办抵押就完成过户了这个时候可以给剩下的中介费了,就安心等放款就行了

如果大家有房产交易问题或者银行方面问题都欢迎咨询。#南宁# #南宁身边事# #南宁生活# #南宁买房!#

【说法: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构成违约应担责】

被告李某、黄某系夫妻关系。12月中旬,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为李某、黄某,乙方为原告李某某,主要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某小区的涉案房屋,房屋总价为52.5万元;原告先付购房首付款37.5万元让被告还清欠银行的房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再由原告一次性付清尾款15万元;如被告中途违约,则必须退回已付购房款并加上购房总额的30%赔付给原告。合同签订当天,原告依约向被告李某支付了首付款,但李某未依约到银行还清涉案房屋的银行贷款,经原告多次催促仍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原告遂将李某、黄某夫妻二人一并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案涉合同,二被告共同退回购房首付款37.5万元及支付违约金15.75万元。

涉案房屋登记在李某、黄某二人名下,为其二人共同共有。庭审时,原告确认黄某未在案涉合同上签名及捺印,甲方处签名及捺印均为李某所为。

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合同为原告与被告李某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对其二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涉案房屋系李某及黄某夫妻二人共同共有,黄某未在案涉合同上签名及捺印,亦不予追认,故李某出卖涉案房屋属无权处分,且原告也没有提交证据证实黄某知情并收到或使用了其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因此,案涉合同对黄某没有法律约束力。遂判决解除原告与李某签订的案涉合同,李某偿还原告购房首付款37.5万元及违约金15.75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夫妻共有房产是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常见的买卖标的。由于此类房产的卖方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买房人在交易过程中很容易忽视对卖方交易资格的谨慎审查,从而为争议的发生埋下隐患;一旦发生争议,不仅会让买房人遭受损失,也影响正常的房产交易市场秩序。本案中,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出售,显属无权处分行为,但买方属于善意购买且支付了合理价格,因此,法院判决案涉合同有效,丈夫独自向买方承担不能过户的违约责任。本案的处理结果既保障善意买方的合同权益,也有效规避夫妻共有房产的交易风险。

结合本案谈谈如何规避夫妻共有房产交易风险?

夫妻共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的行为屡见不鲜,也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因此,购房人欲购买此类房产时应当注意审查房屋的权属情况,如发现是夫妻共有房产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要求卖方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名并出示结婚证;其中一方若因故无法到场的,也应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手续,以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否则,像本案案情一样,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购房者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虽然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只在卖方(丈夫)和买方之间有约束力,且合同双方也只是债权行为,原告并不能以此强制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妻子一起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如此一来,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显然是无法实现的。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几个重要的注意事项。

一、产权人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不要签字。

二、不确定自己有购房资格,不要签字。

三、没有查征信不确定自己征信是否有问题,能否 顺利办理按揭贷款不要签字。

四、房子没有做产调不要签字。

五、业主没有拿到产权证不要签字。

六、费用明细不清楚,不要签字。

七、要约定产权人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八、房屋留置物品要写清楚,并约定好违约责任。

第四章卖方与买方

卖方与买方是房地产交易的当事人,为做好房地产经纪服务,经纪人应了解卖方和买方的类别,掌换卖方卖方有关的交易信息,把控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一节 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备件

一、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哪些备件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经纪人应查看买卖双方的备件,至少包括卖方的身份证明、出售房源的权属证明,以及买方的身份证明。若房源权利人只有1人,但为夫妻共有,经纪人还应查看卖方婚姻证明,请权利人的配偶签署《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二、常见的身份证明有哪些

身份 常见身份证明

普通居民 第二代身份证

军人军官证、身份证、身份证与军官证一致证明

武警武警证、警官证

香港/澳门居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国居民 护照

三、常见的婚姻证明有哪些

(1)已婚。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如结婚证丢失,应补办结婚证,且不能改变结婚登记日期。

(2)未婚,需要保证户口本的婚姻状态与实际婚姻状态一致,即未婚

(3)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 ①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②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提供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二审判决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调解离婚的,提供调解书及生效证明.

(4)丧偶。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上也有婚姻状况的记录,当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不一致时,应变更一致,方可办理签署买卖合同后续的贷款、缴税、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例】在签约现场,经纪人王刚发现客户徐李玉的婚姻证明显示离异,但户口本显示已婚。为后续流程顺利操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以户口本为准

B.以婚姻证明为准

C.以不影响徐李玉购房资质的证明为准 D.徐李玉应保持证件显示婚姻状况与实际状况一致

【解】户口本婚姻状况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保持一致,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四、常见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哪些

亲属之间,关系人均在一个户口本上,可持户口本作为亲属关系证明,或户口本上有迁出迁入记录的,视为有效证明

夫妻之间,结婚证即可证明二人的关系,无需额外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未成年人与父母之间,未成年人户口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可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作为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除以上情况外,关系人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至当地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五、常见的户籍证明有哪些

苏州户口分为个人户口和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又分为学校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派出所集体户口、人才市场集体户口。

苏州户口中的集体户口在买房时,应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六、房屋权属证明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证。在房地产登记职责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划归自然资源部门之前,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确认房屋产权的证书。

(2)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登记职责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划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确认房屋产权的证书。

(3)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人与前卖方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4)购房发票及契税票。房屋所有权人购买该房屋缴税时,由税务部门开具的房款发票或契税票。

七、买卖双方备件中有哪些特殊情形

(一)未成年人

卖方或买方为未成年人的,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提交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及出生证明

(二)军人

军人无户口本;需要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三)临时身份证的使用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网签、资金监管手续、贷款面签、缴税、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都可以使用时身份证。

二手房交易一不注意,几百万直接没了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确认购买人是能联系到的真实信息,并且最好查明对方的征信情况;

2、卖家一定要找靠谱的中介,在和中介方签订委托合同,一定要将"坚决不要让买家自己找渠道办按揭”写在合同上;

3、目前六部分贷款都能线上办理,不需要将房本交给银行,只需要拍照发银行即可;

4、卖家卖房一周后,每天监督中介或者自己去银行询问按揭进度。一是确保房本在银行处,二是正常情况下,审批1~3天就能下来。

返乡买房,需要注意这3点

1、识别真假促销

时下楼市并不景气,为了促销,经常有打折、赠送,甚至“零首付”购房等优惠活动,而这些活动,兑现时又比较容易产生纠纷。

一般来说,“谁卖房,谁兑现”,然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销售公司搞促销活动,购房人跟开发商买了房,最后销售公司跑路,但是开发商不兑现的纠纷。

因此,若是遇上了促销活动,那么尽量要求当场兑现,或者留下书面的承诺凭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关注配套设施等居住环境

有时候房屋附加价值比房屋本身价值要高,但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往往只有房屋本身的相关约定,但是对于配套设施很少有描述或者条款很少。

对于买房来住的购房人来说,房子要用来住就需要考虑居住环境,如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物业服务等,而这些居住环境往往影响着实际居住品质及生活的便利。

因此,购房时,不仅需要关注房屋本身的情况,需要注意配套设施及环境情况等情况。

3、尽量买现房

由于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缺陷,烂尾楼现象频发,又不断出现暴雷房企。因此,若买的是“楼花”,而楼盘建设需要时间,交房容易存在风险。

为避免买到“烂尾楼”及延期交房的风险,建议买现房,特别是能够直接办证的现房,避免延期办证风险。#普法行动#

买卖房子,合同里没有这句话,你可千万不要签字,可能会让你损失几十万。

不管你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无论你是买家还是卖家,在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里有没有这样一句话。

“合同生效后,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等”。

在这里我要重点提醒大家,是因为很多合同都是他们所说的,官方合同都是这样的。

所以大概率合同里面是没有这样一句话的,但这样一句话却在我们买卖房屋的过程当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如果没有这样一句话,一定要亲手加上去,手写也没关系,把它加在你的附加条款里面。

这样一句话虽然不是特别的起眼,必要的时候可以帮助你减少几十万的损失。

谁赚钱都不容易,谁买房也不容易,我们身边很多小白第1次买房都是东拼西凑凑够的首付款,而且还背负了巨大的房贷。

所以啊,一定要注意这个环节,这对你们买房非常的重要。

如果对方不同意加,这个合同你可千万不要签。

这样避免了纠纷,换一套房子购买,总比损失几十万要强得多,买房路上不需要花那么多的钱交学费。@重庆地产视野 #重庆身边事# #重庆爆料# #重庆头条#

买房不是非要找中介,自己找房主买的话也可以,但是要注意这四大事项,不然可能会话很多冤枉钱。

1、看上房子后多打听打听,看看房子有没有出过事,了解房主的卖房原因,了解清楚共有产权人是否意见一致。

2、了解清楚以后带上房主,产证,身份证去房产局调档,看看有没有抵押,查封。

3、调完档以后交定金、签买卖合同,约定打收腹带时间和办理手续的时间,以及交房的时间和物品交接单。

4、打首付前再次去调档,避免出现房主收了定金后将房屋抵押等情况的出现。

在二手房交易中方法有很多,不仅仅是要找中介买房,自己买房的话也可以,直接找房主成交还能省下一大笔钱,但手续上比较麻烦,而且好多风险是自己规避不了的,因为自己的不专业,所以尽量还是找中介吧。#乌鲁木齐头条# #乌鲁木齐楼市# #乌鲁木齐#

今年要买二手房的老铁们一定要注意,在没有看到卖家出具的这两份亲笔签字的文件之前,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要签,未看到这两份文件你要签的话,极有可能给你带来极大的麻烦,最后你又可能付完钱过了户,房子你住不进去不说,最严重的是可能会房财两空,打官司的话你还不一定能赢。

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让卖家出具这两份文件,一份是亲笔签字的《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承诺书》,居住权是以来一个新的规定,房东有权向任何人设立居住权,被设立居住权的人只要乐意可以在这个房子里住到生命完结之前,任何人无权把他给赶走,买二手房之前,如果不调查清楚是否设立了居住权,将细思极恐。另外一份是房东亲笔签字的《房屋没有设立租赁承诺书》,“买卖不破租赁”是有明文规定的,买二手房之前如果不调查这个房子是否租给别人,假如租期很长,长到,如果租期灭结束,你买完房子极有可能搬不进去。

买房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我是一名郑州房产工作者,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买房小妙招。 #我要上微头条##郑州头条##买房#

#春节反诈防骗指南#

又一种房产新骗局来了。卖二首房首先是在房产中介的介绍下,和买方签订了一个二手房买卖合同,然后三方一起去银行面签,面签通过后,买方支付首付款,再到房管局完成过户,走到这一步,房子的产权就已经过户到买方的名下了。

但作为卖方,只收到了一部分房款,而中介一般会告诉你在家等银行放款就行了。

重点来了,

其实二手房过户给买家后,需要中介买家把新办的房产证拿到银行办理抵押,

银行才会走后续的放款流程。而骗子买家和黑心中介串通以后,或是骗子在买通中介的情况下,利用时间差拿到新的房产证,不提交银行,直接去其他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这样你100万的房子,骗子只首付了30万,还有70万的尾款,他不给你贷款。直接拿房产证去外面抵押了70万,跑路了。骗子从中就赚了40万。就算你找到骗子,像这样的情况大多数会被判为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拿骗子也没有办法。骗子的态度也很积极,认错,对方名下又没有车也没有房,也无所谓,就算对方被判定为失信人,对你来讲又能怎样呢?只有提前预防,才能尽量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房合同,不能出现卖方同意过户到买方指定的人下,类似这样的字眼都要注意,这会给骗子一个特梁换柱的漏洞。第二,和银行要密切沟通,关乎当天就随买家中介一同前往。等着买家在银行现场把贷款的抵押手续办了,而且要预留当时办理手续的银行客户经理电话,不定期的询问放款情况。

今天来聊聊买房签合同的坑有哪些啊?

你记住以下六点,你买房的时候不会踩坑!

第一点,你在签合同的时候,你要看一下开发商的这个预售证有没有五证两书有没有这个看完以后保证你能不能顺利收到楼,尤其是这几年,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的话,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签房管部门正规要求的合同版本,这个版本是保护买卖双方的,相对它的公正性会强很多。

第三个在签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很细心的去看注意事项和补充协议,尤其是补充协议里面的违约责任,大家双方的重要事项,对我们的保护够不够,如果不够的话,你要有什么东西你要加上去。

第四条,在签买卖合同的面积确认要很准确。我买的面积100平方,如果低于100平方以后开发商怎么补给我?如果是高于100平方,补多少钱给开发商?我的偿还能力资金能力够不够?

第五个是我们的付款方式和付款节点,这一点很重要。我的付款方式是什么时间什么节点,比如说我几月几号要付多少钱,付100万,我这100万的资金能不能回来?如果不能回来,我能不能跟他协商延后,这个会导致到我是不是产生违约责任?

第六点就是我们的交流时间,我买房子以后,我再合规的时间之内,我能不能准确收到楼?如果收不到楼的话,开发商要跟我进行什么违约补偿和责任,我要写定合同清清楚楚,将来万一交不到楼的时候我打官司我才有证据。

所以以上六点可以保护到你。内容有点长,建议点赞收藏,反复慢慢看,不会踩坑。

法律上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

左芳、王选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云26民终362号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二是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非法利益。恶意串通的合同一般都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

枚洛(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徐振梅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沪01民终4349号

本院认为,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包括:其一,当事人明知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将造成他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其二,当事人之间存在意思联络或互相沟通;其三,损害特定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枚洛公司主张徐振梅、王莉与楼骏恶意串通,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三人之间存在共谋损害枚洛公司利益的意思联络。枚洛公司据此主张涉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钟某与陈某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京01民终9488号

(一)离婚协议存在恶意串通的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离婚协议书》签订于,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及民法一般理论,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主观方面需要行为人双方有恶意,客观方面则需要双方有互相串通的行为,且客观上造成了第三人利益被损害的结果。本案中,钟某主张丘某与陈某签订离婚协议中“北京市某号楼某单元502室,房屋坐落某号楼某层1单元502房屋,房产证海字第319553号,该房屋以及房屋中的家具电器等一切物品归女方所有”系双方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已经造成钟某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后果,这种行为必然损害钟某的利益,则钟某应向法院证明丘某与陈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系恶意且有互相串通的行为。

离婚协议存在恶意串通的证明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换言之,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可能性极高,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对于钟某主张丘某与陈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系恶意且互相串通的证明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应予说明的是,虽然家庭生活具有私密性和隐蔽性,第三人较难完全获知他人家庭生活的详细信息,但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在出借相应款项时有必要的审慎注意义务,且从财产外观、财产登记、借款用途等可对债务人还款能力、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等有所判断。故对本案离婚协议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认定,应结合债务形成过程、债务用途、丘某与陈某夫妻财产分割情况以及债权人钟某对丘某与陈某夫妻财产认知程度等综合判断,进而审查钟某主张的恶意串通事实是否达到了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

陈靖明、阳裕强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桂03民终257号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为: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故意;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串通一气、互相勾结的行为,如果没有这种串通勾结,该合同将不可能订立或即使订立,合同的内容也将有所改变;3、该合同履行的结果将损害他人的利益。二被上诉人于6月2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涉案的桂林虾客餐饮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仅为被上诉人程钢一人,并无任何证据证明被上诉人秦勇喜在签订协议受让该公司股权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二上诉人为该公司“隐名股东",被上诉人秦勇喜的行为属正常市场经济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恶意串通情形,故二上诉人主张二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请,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证据不足,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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