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主管华夏民藏办公室,是国内唯一对藏品进行统筹保护,备案登记,并被官方认可的身份证明
1.符合文化和旅游部令第56号《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清晰界定所有权、保管权、和收藏权,完善合法流通交易机制体制;
3.保护持有者、创作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明确“标的物”,为藏品流通筑起安全网;
5.确定藏品权益人的依据,提供藏品流转记录和查证系统;
6.作为藏品追溯可查、有序传承、价值评判及法律追责的依据;
7.作为藏品确权、评估、保险、典当、质押、贷款、拍卖、交易的权益凭证;
8.为藏品的交易、保值、增值及藏品的资产化奠定物权基础提供有效凭证;
9.作为遗产传承、申报其他与文化艺术相关的项目,开办私人博物馆的依据;
10.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国内唯一对藏品进行备案登记并被官方认可的身份证明;
11.将收藏者的藏品和艺术家、工艺师、非遗传承人的作品录入权威数据库,真实记 录、系统查询,防止藏品或作品被冒充、仿制,保护本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