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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利率哪个银行低 哪些银行信用贷利率低

时间:2023-07-15 05: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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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利率哪个银行低 哪些银行信用贷利率低

很多人看了些耸人听闻的报道,让我聊聊地方城投的债务,说有大危机了,60多万亿,城投公司们还不了,很危险。这种评论,很幼稚,很草率,很财经瘦白幼自媒体。城投本身没什么信用,但是,背靠地方政府,就有了高级别信用。60多万亿负债不算什么,因为背后一定有60多万亿资产,对冲了;资产能不能有效产出,也不重要,一切都是信仰。20多年前,中国银行业整体资不抵债,按照市场派,那恐怕要破产,但是大家不也很平静地把工资存进了这几大银行?为什么?信仰。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里,有个禁区不要探索,这个禁区叫做信仰。相信,信任,信仰,人定胜天,中国的宏观杠杆率可以比全球任何国家做得更高。最后啊,老龄化社会已经到了,还在加速,这样的社会一定是债务高企,利率低迷,很正常。做好自己的财富管理吧,早一点节衣缩食,做好养老规划,道理很简单,难在坚持而已。别担心,老吴在社区里,课堂里,演讲里,会经常提醒你的!

比房地产危险十倍的雷终究还是来了,都听说了吧,就这几天,遵义最大的城投道桥建设突然宣布欠银行156亿的债还不上了,现在,就只能前十年还利息,后十年再分期还本金。

相信有人肯定想,区区156亿,连某大的一丁点零头都不到,这能算什么大事啊?任何有这种想法的人,那绝对是严重低估了城投的威力。很多人不知道城投到底是干嘛的,很简单一句话,背靠着地方政府融资的平台。说的再直白点,因为政府不能向银行直接贷款,那要用钱,想搞投资搞基建的时候没钱怎么办呢?就只能让小弟去借,城投公司就是那个小弟,就比如城投发债借钱,或者用土地去跟银行贷款。

要知道有政府做隐形背书,城投公司的信用评级可向来都是不低的,借钱只是分分钟的小case,只要借到钱,政府想要搞基建、修路、开发区什么的也就都有了。这个玩法如果放在过去十几年,勉强还没问题,毕竟之前十几年中国的房地产可一直都是红红火火。房价地价年年翻着番的涨,只要地价涨,那城头欠的钱怎么都能还上?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谁能想到暴利了十几年的房地产就这两年突然之间调转枪头,开始下行了,没人买房,房价持续往下降,开发商暴雷,房企不敢拿地,这样一来,不仅导致地价严重缩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吃紧,更关键的,城投的这颗雷开始浮出水面了。

雷有多大呢?这次提到的道桥仅仅是遵义的一个地级市城投,换句话说,全国像这样的地级市少说得有几百个,甚至还有人算过,全国城投公司的债务规模加起来差不多得有六十万亿,什么概念,30多个某大。所以,遵义道桥现在姑且算是打响了城头爆雷的第一枪,那接下来万一真的遍地开花,你说这60多万亿的债可该怎么还呢?

最高院:施工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金按月息3%计算,发包人抗辩违约金过高,法院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

最高院二审认为:

关于逾期付款利息。海天公司在一审中明确,其诉请的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系根据合同13.2条约定的月利率3%下调为2.5%进行主张的,现上诉主张按照月息2.5%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因金丰谷公司在一审答辩时已经提出合同约定的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利息月利率过高,一审法院在金丰谷公司确存在逾期付款违约事实,且该违约行为给海天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逾期付款利息予以调整,并无明显不当。

一审法院:

庭审中,海天公司明确其第三项诉讼请求主张的“判令金丰谷公司赔偿逾期付款给海天公司所造成的财务损失”即欠付工程款利息,并明确合同约定的是3%,起诉按月息2.5%主张,分期计算,从每个月审定表的时间分别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在专用条款13.2条约定:“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发包人还应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按月息3%计算”。

因金丰谷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海天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由此给海天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就是资金占用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本案中,双方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月息3%(年息36%)计算的约定过高,海天公司主张按月息2.5%(年息30%)计算的主张也过高,金丰谷公司抗辩认为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违约月利率远远高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要求予以调整的主张有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故对于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一审法院确认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

()最高法民终475号

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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