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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信用贷款未还清卖车 车子贷款没还清 有什么办法可以卖车

时间:2023-11-10 0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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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信用贷款未还清卖车 车子贷款没还清 有什么办法可以卖车

由于之前欠各种银行的贷款还清了,只想由衷的说一句,无债一身轻阿!决定给自己放个假,玩了一个多月吧,不想干老本行了,想跨行,于是就去我弟弟的车行,帮忙卖车,可是现在是淡季阿,

现在基本零收入,心情极差,感觉人生到最低谷,天天晚睡晚起,车行也没出去上班,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何去何从,

人这么懒惰,肯定不行的,因为毕竟我有个大家庭,其实我有想过要去摆地摊,我人现在在广东,想去义乌,找一点商品回来卖,但是老婆又不太支持,她的意思是叫我去工厂上班,去上班的话只能拿死工资。这辈子很难有发展的机会,

感觉我人快抑郁了,整天胡思乱想、脑子在想一些有跟没有的,之前天天在工作的时候,感觉人比较充实,好像也有干劲,现在每天,都在想同样一个问题,我到底要去做什么工作好!真的很郁闷阿,

所以今天让广大的网友。给我支支招……我到底该何去何从。。。

浙江杭州,徐先生瞒着家人,花费47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玛莎拉蒂准备做租车生意,但是家人知道后,要求徐先生不论亏损多少,都要将车辆卖掉,否则妻子就要离婚。

徐先生说,他本来在公司上班,工作之余做二手车租赁生意,之前亏损了不少钱,家人就不让他做了。但是这次他还想再赌一下,就贷款35万元购买了这辆车。

不过,徐先生准备卖车时,让朋友查询了一下车况,得知车辆曾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理赔款就高达80万元。徐先生表示他买车时对此是不知情的。

但是二手车商张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出售车辆的时候,将车辆检测报告发给了徐先生,并在合同上注明,徐先生花费47万元,购买的就是一辆事故车,正常车辆要比这贵不少。

此时,徐先生说张老板当时口头承诺,到时候可以回收车辆。张老板回复,他确实承诺会回收车辆,但不是现在这个时候,理由为:

一方面现在他们公司资金紧张;另一方面,徐先生购车时,首付款不够,只付了1万元,剩余6万元承诺2个月后支付,但是现在还没有付清。只要徐先生付清6万元,就可以将车辆开到其他地方售卖,他们现在也在帮忙寄卖。

徐先生对此表示认可,但是随后双方经过协商,徐先生还清张老板首付款6万元后,张老板以32万元的价格回收车辆。徐先生说,他购买车辆租车四个月挣了3万元,相当于亏损了12万元。

1、不得不说,徐先生眼光太差了,花费47万元竟然购买了理赔80万元的事故车,短短四个月就亏损了十几万元,难怪家人不同意其做二手车生意。

2、张老板将事故车出售给徐先生,徐先生可以要求退车退款,甚至3倍赔偿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消费者依法有权向商家予以索赔。

浙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对二手汽车的来源是否合法、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请注意,3倍赔偿地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而本案张老板如实告诉了徐先生车辆检测情况,并将事故写在合同上,所以张老板不存在欺诈行为。

3、张老板承诺回收车辆,其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虽然张老板承诺回收车辆,且该承诺没有违反行政法律规定,承诺有效,应当按照约定回收车辆,但是双方并没有承诺回收车辆的价格,因此,关于回收价格双方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

最后,徐先生和张老板达成32万元的回收价格,虽然吴先生亏损了十几万,但该协议也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同有效。

另外,徐先生本来承诺两个月偿还张老板6万元首付款,但是一直没有支付,属于违约行为,对此张老板也可以请求徐先生支付。

最后,该案也提醒徐先生,二手车生意水非常深,购买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评估,否则很容易亏损的。如果没有这个能力水平,就听从家人建议,不要再从事该行业了!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律师来帮忙# #男子买二手豪车 3个月后希望被回收#

————————————————@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百万现金全额买车,却申请几十万贷款局!杭州出现多位豪车车主购车过程中全额付款后却深陷贷款套牢。杭州4S店给出的解释,我们已经收到了全部款项,只是车主们有贷款还未还清,可是车主们异口同声的说:我们是全额买车#奥迪销售员挪用购车款还高利贷# 那他们的购车款到底去哪了呢,贷款又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4S店一员工暗箱操作,以高额贷款还点的方式打动多位各车车主贷款买车。车主们却不知自己被人为操作的流程下套牢贷款陷阱。

还是那句话:任何交易都要小心,。4S店标准监管失误也是难逃其咎,卖车行业人员的素质,以及整个4S店工作流程有待改善。

任何签署协议的情况下,一定要弄明白资金的流向和资金的贷款协议的具体。

我的神车己经了,挂上了广州牌,当时买来落地3W8。由于年来已久,车子空间过子,现在想换一台大空间的私家车,套回广州牌用。

二手车行来看过,只给1500块,而且交了仃金。叫我明天开过去给他,然后再结清付款。

那知道,今天中午准备开过去,结果起动不了,不知道那里坏了。

要交车给人家,不修好,人家肯定不要,没办法,只有叫拖车拉去修理厂修,拖车费收了二百5十元。

修理厂检查修理,可能是放置时间久了,电池没电,给换了付电池500块,检查修理费用收了百元。

卖车才1500,修车花了850,我这车是不是等于给了二车行。穷人在广州开车,车牌真的比车子贵了,开不起车!

“老板,这车是我的,怎么会在你这里做二手车卖?”

“什么你的,这是我们车行收的车,你可不要乱说。”

男子偶然发现出借给朋友开的车竟然被放在二手车行出售,一时间气上心头。二手车行还狡辩是花钱买来的车,可车辆手续明显在自己手里,那事情真相又是怎样呢?

这要从上半年说起,为了提高生活品质,许某决定拿出积蓄购买一辆中高档小轿车。陈某为许某多年朋友,看到许某购置小轿车后也为许某感到高兴。

不久后,陈某提出借许某的小轿车开段时间,碍于面子许某同意了陈某的借车请求,但陈某却一借不还,许某多次去讨要车辆,都被陈某以各种理由拒绝。直到某天,许某无意中在二手车行看到自己爱车,才知道车辆被陈某以低价作二手车卖掉。

许某当即报警,欲讨回车辆。因车辆系许某自己借出,二手车行在收购车辆时候已支付了部分款项给陈某,所以公安部门并未做刑事案件处理。

二手车行不愿意归还车辆,除非许某支付相应款项及利息等给车行。许某没有办法,不愿意花钱要回本属于自己的爱车,不然这个款项没有地方实际要回。所以许某只有以返还原物的物权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手车行返还车辆。(案例来源:平江县法院)

许某能要回自己的爱车吗?许某为何不直接起诉借车人陈某要求归还呢?

许某以返还原物起诉二手车行,是基于在民事法律诉讼中,物权优于债权,作为陈某的朋友,许某对陈某的履行能力有着清晰的认知,起诉陈某就算判决胜诉,也难以获得赔偿,所以许某不愿意拿钱替陈某还款给二手车行,而是选择起诉二手车行。

许某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权处分人的规定:无权处分人将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以权人有权追回,但是第三人为善意取得的除外。

所以许某能否取回车辆在于二手车行是否为善意取得,二手车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车辆,从表现形式看就不像善意取得,且从其要许某替陈某还款的角度看,二手车行明显知道内幕。所以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二手车行为为非善意取得,判决二手车行需将车辆返还给许某,许某在法律上终于要回了自己的爱车。

二手车行为何胆子这么大?敢收手续不全的车辆,我想二手车行可能是想打一个好算盘,以极低价格收车,车主要赎回车辆就需要把“卖车”钱及相应利息还清,当然不排除还要支付其他手续费用,这样无论车辆卖不卖出去,都有高额利润。

现在零首付购车,融资租赁方式购车营销方式盛行,都是以极低的价格诱惑年轻人冲动消费,一旦还不起按揭,各种乱象就出来了,刚出社会的年轻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莫陷入圈套。您身边有按揭车被相关担保公司收回的情况吗?如何处理的,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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