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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超期利息是多少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每个季度都逾期怎么办

时间:2023-07-07 07: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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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超期利息是多少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每个季度都逾期怎么办

从上而下都没有诚信,没有信仰,无耻到家,极端小人。还有那位网友补充一下[捂脸][捂脸][捂脸][捂脸]//@大兵叔叔:湖南益阳,任阿姨看到银行揽储推销,存款400元,存30年可得14.5万。于是便凑了400元存了进去,30年后任阿姨拿着存单到银行兑现,银行的回复让任阿姨顿时傻了眼。“养儿成家、养老幸福,储蓄现金400元,储期30年,储户可得本息145541.56元”。1989年的秋天,任女士买菜路过银行,看到了这则广告,任女士心动不已,虽说400元在当年也不算一笔小数目,但是如果存了30年能得到14.5万元,确实会让自己富裕很多。和家人商量之后,任女士便带着400元来到银行,把这笔在当时看起来是一笔巨款存进了银行,银行给任女士出具了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单,拿到存单之后,任女士拿回家悉心保管,生怕弄丢了。即便在自己和家人困难的时候,任女士都没有动过这笔钱,就这样30年转瞬过去,此时的任女士也变成了任阿姨,到期后,任阿姨拿着这张存单来到了银行,要求兑现当时的承诺14.5万元。银行接过存单看了又看,确定这是30年前发出去的存单,不过,银行工作人员向任阿姨解释,这张存单因受政策的调整,计算到今天大约有3000来块钱,听到10多万转眼变成了3千多,任阿姨无法接受这一答复,随后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银行按照30年前的承诺,兑现14.5万元本息。银行称,双方的储蓄合同期限实际是每三年转存一次,通过十次转存满足的三十年的条件,本金400元存期三十年,三十年期满本息合计145541.56元不是存款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而是根据当时公布的利率和保值补贴利率预算的金额。因此,任阿姨的400元存款只能按照三年期限的存款进行转存,并按照当季贴息率和不同时期银行调整的利率进行计算本息,所以这样算下来,就是三千多元。那么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呢?首先,双方虽然在储蓄存单上载明存期30年,但本息表上明确说明了三年期保值储蓄,30年的定期存款系以三年定期存款为标准,三年满期后自动再转存进而达到30年存期,至此,法院认为双方发生的储蓄存款合同为三年定期存款合同。其次,银行存款利率多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三年期挂牌利率比存单约定的利率有所下调,而且银行是无权自行制定储蓄存款利率,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在任某在办理案涉储蓄业务时已看到并知晓“公告”及“本息表”中有关“利率和保值贴补率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当季的贴补率执行”的有关说明,现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固定年利率13.14%计算利息,既不符合被告发布的公告及本息表,也不符合公布的存款利率统一标准的规定。本案中,本息表载明的存入400元30年到期后可得本息145541.56元,是假设该笔存款的利率和保值贴补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按照3年转存的方式测算出来的,是在设定状态下的一种理论数据。且在本息表下方已明确载明“此表利息是按现行的三年保值储蓄存款利率13.14%计算的,不能够将其演算结果视为对本息的直接约定。法院最终核算后得出本息合计为2662.43元,但银行在庭审中陈述案涉储蓄存款到期本息合计为3319.68元,据此法院判决认定银行应返还任某3319.68元,并按照逾期活期存款利息支付逾期利息。有人就说,在30多年前的400元的购买力,要按照今天的购买力来计算,而不是以400元的利息来算30年,这样显然对存款人不利。比如当时北京房价1500元,现在至少翻了五六十倍,那么只要也要2万元,还有人说,可以对比黄金价格,当时按照90元一克,现在是450元一克,翻了5倍,所以是2000元。那么你认为应该算多少比较合适?————————————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文章原创,抄袭必究#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

大兵叔叔律师 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湖南益阳,任阿姨看到银行揽储推销,存款400元,存30年可得14.5万。于是便凑了400元存了进去,30年后任阿姨拿着存单到银行兑现,银行的回复让任阿姨顿时傻了眼。“养儿成家、养老幸福,储蓄现金400元,储期30年,储户可得本息145541.56元”。1989年的秋天,任女士买菜路过银行,看到了这则广告,任女士心动不已,虽说400元在当年也不算一笔小数目,但是如果存了30年能得到14.5万元,确实会让自己富裕很多。和家人商量之后,任女士便带着400元来到银行,把这笔在当时看起来是一笔巨款存进了银行,银行给任女士出具了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单,拿到存单之后,任女士拿回家悉心保管,生怕弄丢了。即便在自己和家人困难的时候,任女士都没有动过这笔钱,就这样30年转瞬过去,此时的任女士也变成了任阿姨,到期后,任阿姨拿着这张存单来到了银行,要求兑现当时的承诺14.5万元。银行接过存单看了又看,确定这是30年前发出去的存单,不过,银行工作人员向任阿姨解释,这张存单因受政策的调整,计算到今天大约有3000来块钱,听到10多万转眼变成了3千多,任阿姨无法接受这一答复,随后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银行按照30年前的承诺,兑现14.5万元本息。银行称,双方的储蓄合同期限实际是每三年转存一次,通过十次转存满足的三十年的条件,本金400元存期三十年,三十年期满本息合计145541.56元不是存款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而是根据当时公布的利率和保值补贴利率预算的金额。因此,任阿姨的400元存款只能按照三年期限的存款进行转存,并按照当季贴息率和不同时期银行调整的利率进行计算本息,所以这样算下来,就是三千多元。那么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呢?首先,双方虽然在储蓄存单上载明存期30年,但本息表上明确说明了三年期保值储蓄,30年的定期存款系以三年定期存款为标准,三年满期后自动再转存进而达到30年存期,至此,法院认为双方发生的储蓄存款合同为三年定期存款合同。其次,银行存款利率多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三年期挂牌利率比存单约定的利率有所下调,而且银行是无权自行制定储蓄存款利率,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在任某在办理案涉储蓄业务时已看到并知晓“公告”及“本息表”中有关“利率和保值贴补率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当季的贴补率执行”的有关说明,现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固定年利率13.14%计算利息,既不符合被告发布的公告及本息表,也不符合公布的存款利率统一标准的规定。本案中,本息表载明的存入400元30年到期后可得本息145541.56元,是假设该笔存款的利率和保值贴补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按照3年转存的方式测算出来的,是在设定状态下的一种理论数据。且在本息表下方已明确载明“此表利息是按现行的三年保值储蓄存款利率13.14%计算的,不能够将其演算结果视为对本息的直接约定。法院最终核算后得出本息合计为2662.43元,但银行在庭审中陈述案涉储蓄存款到期本息合计为3319.68元,据此法院判决认定银行应返还任某3319.68元,并按照逾期活期存款利息支付逾期利息。有人就说,在30多年前的400元的购买力,要按照今天的购买力来计算,而不是以400元的利息来算30年,这样显然对存款人不利。比如当时北京房价1500元,现在至少翻了五六十倍,那么只要也要2万元,还有人说,可以对比黄金价格,当时按照90元一克,现在是450元一克,翻了5倍,所以是2000元。那么你认为应该算多少比较合适?————————————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文章原创,抄袭必究#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

银行在诈骗。若银行要三年一次按当年公布的利率和保值补贴利率进行计算,为啥误导三十年期满本息合计十四万多。若不是那样承诺储户会买吗?银行不能自行制定存款利率,也是银行在满天过海诈骗。//@大兵叔叔:湖南益阳,任阿姨看到银行揽储推销,存款400元,存30年可得14.5万。于是便凑了400元存了进去,30年后任阿姨拿着存单到银行兑现,银行的回复让任阿姨顿时傻了眼。“养儿成家、养老幸福,储蓄现金400元,储期30年,储户可得本息145541.56元”。1989年的秋天,任女士买菜路过银行,看到了这则广告,任女士心动不已,虽说400元在当年也不算一笔小数目,但是如果存了30年能得到14.5万元,确实会让自己富裕很多。和家人商量之后,任女士便带着400元来到银行,把这笔在当时看起来是一笔巨款存进了银行,银行给任女士出具了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单,拿到存单之后,任女士拿回家悉心保管,生怕弄丢了。即便在自己和家人困难的时候,任女士都没有动过这笔钱,就这样30年转瞬过去,此时的任女士也变成了任阿姨,到期后,任阿姨拿着这张存单来到了银行,要求兑现当时的承诺14.5万元。银行接过存单看了又看,确定这是30年前发出去的存单,不过,银行工作人员向任阿姨解释,这张存单因受政策的调整,计算到今天大约有3000来块钱,听到10多万转眼变成了3千多,任阿姨无法接受这一答复,随后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银行按照30年前的承诺,兑现14.5万元本息。银行称,双方的储蓄合同期限实际是每三年转存一次,通过十次转存满足的三十年的条件,本金400元存期三十年,三十年期满本息合计145541.56元不是存款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而是根据当时公布的利率和保值补贴利率预算的金额。因此,任阿姨的400元存款只能按照三年期限的存款进行转存,并按照当季贴息率和不同时期银行调整的利率进行计算本息,所以这样算下来,就是三千多元。那么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呢?首先,双方虽然在储蓄存单上载明存期30年,但本息表上明确说明了三年期保值储蓄,30年的定期存款系以三年定期存款为标准,三年满期后自动再转存进而达到30年存期,至此,法院认为双方发生的储蓄存款合同为三年定期存款合同。其次,银行存款利率多次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三年期挂牌利率比存单约定的利率有所下调,而且银行是无权自行制定储蓄存款利率,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在任某在办理案涉储蓄业务时已看到并知晓“公告”及“本息表”中有关“利率和保值贴补率应当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和当季的贴补率执行”的有关说明,现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固定年利率13.14%计算利息,既不符合被告发布的公告及本息表,也不符合公布的存款利率统一标准的规定。本案中,本息表载明的存入400元30年到期后可得本息145541.56元,是假设该笔存款的利率和保值贴补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按照3年转存的方式测算出来的,是在设定状态下的一种理论数据。且在本息表下方已明确载明“此表利息是按现行的三年保值储蓄存款利率13.14%计算的,不能够将其演算结果视为对本息的直接约定。法院最终核算后得出本息合计为2662.43元,但银行在庭审中陈述案涉储蓄存款到期本息合计为3319.68元,据此法院判决认定银行应返还任某3319.68元,并按照逾期活期存款利息支付逾期利息。有人就说,在30多年前的400元的购买力,要按照今天的购买力来计算,而不是以400元的利息来算30年,这样显然对存款人不利。比如当时北京房价1500元,现在至少翻了五六十倍,那么只要也要2万元,还有人说,可以对比黄金价格,当时按照90元一克,现在是450元一克,翻了5倍,所以是2000元。那么你认为应该算多少比较合适?————————————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文章原创,抄袭必究#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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