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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亲情贷 信用社家庭贷款

时间:2018-10-15 09: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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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贷款亲情贷 信用社家庭贷款

安先生37岁,他曾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如今他丢了工作,生活困难,原因,之前帮舅妈贷了两次款没有清理,一次100万,一次220万。可现在舅妈却说:“我自己也被折磨得很痛苦呀!天天失 眠……”

丢了工作,还债务缠身的安先生后悔不已。当初,他用自己名字帮舅妈办理贷 款手续时,从来没有预料到今天的结果。

处于对舅妈 的信任,在签协议时他什么都没有看,更没有考虑它的复杂程度,安先生说:“没想那么复杂,反正又不是不还。”

他更不会想到会牵扯到自己的财产,何况自己也没有财产。

而事实上安先生不仅一次帮舅妈借钱。早在三年前他帮舅妈贷过一次,当时贷的金额是100万。三个月之后舅妈还了75万,余下的25万舅妈迟迟不还,无奈,安先生只好自己每月拿出七千元还款,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还了两年,舅妈还是没有还款的迹象。于是,安先生也不再继续还款。

之后,舅妈给安先生写了一份协议,保证很快会把钱还上。本以为事情到此也算解决了。

可是接下来舅妈不仅不还款,反而又找到安先生求他帮忙再借一次,还说会给他好处,安先生直接拒绝了。但舅妈天天打电话,甚至找到安先生妻子,求她帮忙。

就这样,被舅妈央求了一个月,夫妻俩妥协了。但是听到借款金额,他俩惊到了。

220万!舅妈借这么多钱干什么呢?要知道舅妈可是有三处房产呀!

对此,舅妈只说自己遇到麻烦了,她说:“我自己也被折磨得很痛苦,一辈子的心血呀,我现在每天失 眠。”那么,舅妈究竟是遇到了什么事让自己原本不错的家庭跌到谷底呢?

作为长辈的舅妈又为何要找安先生借款呢?

如此大的一笔巨款安先生又为何会同意?并且第 一次借款还没还清。

对此,安先生表示反正已经贷过一次了,就再贷一次吧。并且家人一直关系都很好。

安先生说:“舅妈对我一直很好,记得上学的时候他想买手机,爸妈不给,舅妈却直接给买了一个五六千块。”舅妈帮助他们家庭很多,仔细一回想,大大小小的帮助太多了,甚至都直接给过自己很多次钱。也许,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想法,成为了安先生夫妇帮助舅妈 的主要原因。

可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舅妈把钱拿走之后一直没有还款,他还了解到舅妈欠了亲人很多钱,亲戚朋友都说:“借给你的钱就不要了,以后也不要再跟我们联系!”

原来,一次舅妈公司需要钱周转,她向小贷公司借了钱,没有在约定的日子还款,被对方敲诈利滚利,金额上千万。

当时舅妈决定卖房清掉债务,三处房产都收了订金。正当一家人以为房子卖了就能解决事情,可让他们没想到一件事情的发生,不仅房子没卖成,还赔偿了几百万。

在舅妈卖房成功,打算过户房子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房子竟然被查封了。

房子被借 款公司查封了,无法过户。

正在舅妈焦头烂额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把她逼上了绝路。

房子买主也起 诉了她,要求她退回订金并赔偿损失。

一套房子订金50万,赔偿50万,三套房子赔偿了300万。就这样,舅妈 的资金链彻 底断裂了。

如今,她手里拿不出一分钱,但她还是给安先生承诺,一个月之内一定想办法借十万块,还给安先生表示安慰,贷 款她也会想办法尽快还掉。

结语:

外甥安先生处于亲情,对舅妈曾经的帮助知恩图报,一次两次帮助舅妈签署大额贷 款协议。如此讲亲情,懂感恩是值得大家赞赏的。但是,他的仁义显得有点糊里糊涂,太信任舅妈,害了自己,害了家人。

借钱还钱,天经地义。而舅妈第 一次找外甥帮忙借钱,借完也没有及时清理。之后又让外甥帮忙借大额的巨款,借完却无法偿还,不得不说,外甥成了舅妈 的牺牲品,并搭上了全部的身价。

常说:有多少水和多少泥。自己经营,自己受益,自担风险,不能把风险搭在亲人身上。

人心似铁非似铁。生活中提倡亲情,但我们在相信亲情之下要有自己的风险意识,要智慧判断。

同时,在面对一些严肃的问题时,每个人都应该充分重视和谨慎行动。

吃一堑长一智。希望安先生能早日摆脱困境,生活回归正常。

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知书佳人】[心]

#良心和金钱哪一个更重要#

金钱有时候真的要给亲情让路。我和妻子是上班族。每个月领着固定的薪水。虽然生活不是多么富足,但还是能够衣食无忧。

妻子的弟弟经营着一家工厂,自打工厂经营以来,效益一直不怎么样,还时不时的为了达到环保标准,不断的进行标准化改造,钱入流水般投了进去,却没有任何的收益,甚至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去,催账的人一波接着一波。

为了周转资金,真是拆东墙,补西墙,四处借债,靠几张信用卡补窟窿。

自打结婚以来,妻子弟弟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每每打电话,不是借钱,就是保款,借出去的钱从来没有想过还,贷款到期后,又是接着续保。真的是心力憔悴,反感至极,但为了维系亲情,只好一次次的勉强答应,不情愿的签字画押。

去年,他又让妻子在自己的名下贷了三十多万,期限是三年。刚开始的时候,还勉强按时还款,到后来每逢还款时,都要催促好几次,才会还上。前两天,他说实在没有钱还款了,直接是耍无奈的状态,为这事,我们吵了一架。

有时候,我们为了维系亲情,抹不开面子,去帮助人家。到最后,却又因为钱丢失了亲情。有句话说"永远不要低估人性",很多时候,事实的确如此。我们应该始终保持善良的秉性,但善良也要用对地方。否则,善良终究会被亵渎。

一女子,为帮弟弟做生意,瞒着丈夫贷 款500000元,哪料弟弟做生意赔了,贷 款也不还了,导致女子被银行起 诉,如果不能按时偿还贷 款,女子的房子将要被扣押,但弟弟不仅对此无动于衷,还霸占着她的房子,扬言要开车撞她!

女子真是欲哭无泪,当初弟弟做生意,找她帮忙贷 款,她老公坚决不同意这事儿,女子为了帮助弟弟,就瞒着老公去办了贷 款,把贷下来的500000元,拿给弟弟使用。

不仅如此,当初弟弟的女朋友怀孕,父亲着急让他们结婚,但苦于老家没有新房,就跟女子商量,把她家的另一套50多平 米的房子,先暂时借给弟弟住5年,等5年之后,弟弟买房了,就搬出去。

谁知弟弟在这个房子里,一住就是十年,弟弟和弟媳两个人,也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搬离这套房子,更没有说过要给她一分钱的房租。

按理来说,姐姐帮助自己解决了这么多困难,作为弟弟和弟媳妇,应该心存感恩才是,怎能面对姐姐被起 诉,而无动于衷呢?

而且,因为欠款,法 院已经将传票寄送到女子单位,这事情搞得人尽皆知,让女子抬不起头来,结果连工作也弄丢了。

现在女子想要把房子收回来,赶紧卖掉然后用这笔钱,去还清银行的贷 款。

可是这个弟弟还真是铁石心肠,不仅对姐姐面临被起 诉、被丈夫埋怨的的困境无动于衷,还质问她,如果卖房子,为什么不卖她现在住的那一套呢?!

不仅如此,他还威胁女子,要开车撞她和她老公。女子被弟弟的话伤到崩溃大哭,一旁的老父亲也是后悔不已。

女子无奈之下,找来记者帮忙,在记者的协调沟通中,弟弟表示,还给姐姐房子可以,但她得先把自己装修房子的钱补偿到位,一共要370000元。

这可真是,还有地方说理不?无偿居住那么久,十年来一分钱不给,还用着人家的贷 款,怎么好意思说出这样不懂事理的话呢?!

记者也是看不下去了,直接跟女子弟弟掰扯起来,如果当初在弟弟需要房子的时候,女子不肯把房子借给他住,那么他现在会住在出租屋里。

如果当初他做生意需要钱,不是女子帮他办下来贷 款,他现在会是什么状况?如果这件事情两人角色互换,他会是什么心情?!

在记者的一顿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弟弟终于答应搬出去,把房子空出来,让女子卖掉。

小编想说,有个这么闹心的弟弟,也真是够了!女子既然已经成家了,就要先以自己的小家为重,在弟弟需要帮助的情况下,应该量力而为,不要打仲脸充胖子,害得自己进退两难,而且还不赚一句好话。

再说了,这个弟弟可能从小娇惯习惯了,对于亲人的帮助这样无动于衷,实在是过于冷漠,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他能真 正体会亲人的不易,好好保护好这份亲情。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讨论。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要上头条#

已经负债累累还在独自一人死扛的朋友,千万别再继续以贷养贷下去了,除非你能力很强,能通过自己扭转局面,否则还是立马和家里人坦白吧,这个时候只有家人才能救你!

以前我一直以为不给家人说,自己抗下所有挺仗义,挺有责任感,其实都是自欺欺人!因为伴随着债务越滚越大,这些经济压力同时也在蚕食着每一个亲人!

到了你自己无法收拾残局的那一天,这些债务还是会落到家人身上,还是得他们帮忙填窟窿,因为家人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

可是人性有时候就是这样,复杂中带着荒谬,因为怕征信不保,所以拼命拆东墙补西墙;

因为怕家里人跟着难受,所以选择一直隐瞒、逃避,真的是矛盾且可笑!

到头来,还是得家里人帮忙擦屁股,也只有这时,你才有可能真正变得清醒!

如果你早一些坦白,你就能早一些看透负债的本质,它就是一笔经济账,只有深陷其中的你自己,永远算不清后果!

如果你觉得自己烂命一条,无依无靠无所谓,能活一天是一天,那么我的这番话不适合你。

如果你想要改变现状,那么你不妨认真听一听。

你坦白的越早,你就止损的越早,你在负债只有几千的时候坦白,和你以贷养贷滚到几十万扛不住的时候才坦白,哪个更好?哪个对家人的伤害更小?

只要你脑子还没瓦特掉,我想你都会知道该怎么做最好。

我就是因为深陷其中脑子不清醒,到了实在扛不住了才跟家里人坦白的,但总好过将来自己无法收场,需要卖房卖器官卖孩子甚至是坐牢的地步!

这两天跟父亲坦白了,他真的很崩溃,天快要塌了的那种!每次和他视频,他都把我骂得狗血喷头,骂我败家玩意,骂我坑爹往死里坑!

尽管被骂之后我很难受,但无论如何,也好过将来被催收天天骚扰,永远不得安宁!

我也确实活该,本来简简单单的经济账,愣是被搞成了在给银行打工,一步一步建起自己的负债坟墓。

以前总是自我感觉良好,以为自己多读几本书,晚睡几小时就是脱胎换骨,其实狗屁不是,全™是自我感动,本质还是脑子不清醒!

真正的清醒,是负债这件事彻底在家人面前得到曝光,当你被家人挨个“问候”之后,你才终于意识到亲情的重要性,你才会明白他们除了帮你根本没得选,你才开始真正的清醒!

真的,负债的人千万不要过分自信于自己的想法,人的大脑是极具欺骗性的,它总是会把各种借口合理化,让你总是对自己心安理得,直到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赚钱也的确不容易,再别盲目自信自己只要努力就肯定能还得上了!如果你能还得上,那你当初就不会借钱了!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人生已经低谷,还有什么好怕的,及时止损就是自我救赎!

再拖下去,等待你的,只有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不见就对了,要是我,我也会这样做的,要人给洗脑了,一点亲情都没有,有什么意思呢?//@张晓磊:上海,女子一心向佛,把房子卖掉所得的588万全部捐了出去!没有给父母和女儿留一分钱,女儿靠贷 款上大学!现在女子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女儿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我呢?据女子说,她是一名虔诚的佛教 徒,在看破红尘,决定出家!当时她在上海有套房子,价值588万。为了不给自己留退路,做到六根清净,她把房子卖了588万,然后全部捐了出去!至于捐给寺庙还是慈善机构,女子没有说明。在捐钱的时候,女子的父母表示理解,说这钱是女子的,她想怎么用是她的权利!但女儿当时马上要念大学,还需要学费,毕业可能还要考什么资格证书,甚至再大一点儿,要结婚,要买房子,都需要钱,所以女儿恳求母亲多少给她留一点!而女子觉得,子孙若有用,何用留财?子孙若无用,留财何用?所以当时她不顾女儿的反对和请求,把钱都捐了,一分没给父母和女儿留!后来女子皈依佛门,而女儿只能贷 款上学,母女两人断了联系,关系也破裂了!现在几年过去,女子突然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对此很不理解!自己的钱自己做主,就因为自己没有把钱留给女儿,女儿怎么就这么狠心不认自己这个母亲呢?其实,别说女儿不理解,我相信广大网友也不理解女子的行为!甚至我都怀疑她是被人骗了!采访的人问她住哪,她说林间静谧处,那就是无处可归!问她是出家人吗,她说是半个出家人,那就不是佛门中人!问她把钱捐给了谁?她都说不出来,是不是被人打着捐给佛门的名义骗走了?所以,女子现在是不是被人赶出了“佛门”,无处可去,想去投靠女儿呢?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没把财产给女儿,女儿还有赡养她的义务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利处分个人财产,而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女子确实可以不给女儿留一分财产,但女儿还是要赡养她!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26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女儿不认她这个母亲也情有可原,佛门不是讲因果吗?我觉得这样的结果是女子自作自受!女子有父母,有女儿,却潇洒地把钱捐了出去,丢掉了自己赡养父母的义务,也让女儿面临了生活的困难!这到底是让女儿修行生活的苦,还是自己修行?亲情的善都不存,何以谈大善?如果捐出去的钱是为了帮助困难的人,为何不先帮助自己的亲人?如果修行就是对自己的亲人无情无义的话,那修行的意义何在?心中有佛自然渡,不必拘束在表象。如果一个人俗间义务都未尽,对亲人的爱都未报,又怎能悟透佛家博爱?佛的宗旨是向善,引导夫妻恩爱,护佑子女,孝敬父母,厚爱手足,然后是对万物生灵心有慈悲,以佛家的清净大爱宽厚心态约束自己的言行,修到厚德的福报,而不是不管不顾!这样不顾一切地去信佛,已经失去了信佛的一切意义!对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都善良不了,对待别人就善良的了吗?将自己应尽的责任承担给丢了,既不孝顺父母又不养育孩子长大,愚昧无知!这捐的不是大爱,是自私!

张晓磊资深媒体人

上海,女子一心向佛,把房子卖掉所得的588万全部捐了出去!没有给父母和女儿留一分钱,女儿靠贷 款上大学!现在女子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女儿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我呢?据女子说,她是一名虔诚的佛教 徒,在看破红尘,决定出家!当时她在上海有套房子,价值588万。为了不给自己留退路,做到六根清净,她把房子卖了588万,然后全部捐了出去!至于捐给寺庙还是慈善机构,女子没有说明。在捐钱的时候,女子的父母表示理解,说这钱是女子的,她想怎么用是她的权利!但女儿当时马上要念大学,还需要学费,毕业可能还要考什么资格证书,甚至再大一点儿,要结婚,要买房子,都需要钱,所以女儿恳求母亲多少给她留一点!而女子觉得,子孙若有用,何用留财?子孙若无用,留财何用?所以当时她不顾女儿的反对和请求,把钱都捐了,一分没给父母和女儿留!后来女子皈依佛门,而女儿只能贷 款上学,母女两人断了联系,关系也破裂了!现在几年过去,女子突然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对此很不理解!自己的钱自己做主,就因为自己没有把钱留给女儿,女儿怎么就这么狠心不认自己这个母亲呢?其实,别说女儿不理解,我相信广大网友也不理解女子的行为!甚至我都怀疑她是被人骗了!采访的人问她住哪,她说林间静谧处,那就是无处可归!问她是出家人吗,她说是半个出家人,那就不是佛门中人!问她把钱捐给了谁?她都说不出来,是不是被人打着捐给佛门的名义骗走了?所以,女子现在是不是被人赶出了“佛门”,无处可去,想去投靠女儿呢?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没把财产给女儿,女儿还有赡养她的义务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利处分个人财产,而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女子确实可以不给女儿留一分财产,但女儿还是要赡养她!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26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女儿不认她这个母亲也情有可原,佛门不是讲因果吗?我觉得这样的结果是女子自作自受!女子有父母,有女儿,却潇洒地把钱捐了出去,丢掉了自己赡养父母的义务,也让女儿面临了生活的困难!这到底是让女儿修行生活的苦,还是自己修行?亲情的善都不存,何以谈大善?如果捐出去的钱是为了帮助困难的人,为何不先帮助自己的亲人?如果修行就是对自己的亲人无情无义的话,那修行的意义何在?心中有佛自然渡,不必拘束在表象。如果一个人俗间义务都未尽,对亲人的爱都未报,又怎能悟透佛家博爱?佛的宗旨是向善,引导夫妻恩爱,护佑子女,孝敬父母,厚爱手足,然后是对万物生灵心有慈悲,以佛家的清净大爱宽厚心态约束自己的言行,修到厚德的福报,而不是不管不顾!这样不顾一切地去信佛,已经失去了信佛的一切意义!对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都善良不了,对待别人就善良的了吗?将自己应尽的责任承担给丢了,既不孝顺父母又不养育孩子长大,愚昧无知!这捐的不是大爱,是自私!

现在很多打着佛门的名义骗钱的,我一个亲戚就这样,家庭都搞破碎了,信这玩意儿有啥用//@张晓磊:上海,女子一心向佛,把房子卖掉所得的588万全部捐了出去!没有给父母和女儿留一分钱,女儿靠贷 款上大学!现在女子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女儿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我呢?据女子说,她是一名虔诚的佛教 徒,在看破红尘,决定出家!当时她在上海有套房子,价值588万。为了不给自己留退路,做到六根清净,她把房子卖了588万,然后全部捐了出去!至于捐给寺庙还是慈善机构,女子没有说明。在捐钱的时候,女子的父母表示理解,说这钱是女子的,她想怎么用是她的权利!但女儿当时马上要念大学,还需要学费,毕业可能还要考什么资格证书,甚至再大一点儿,要结婚,要买房子,都需要钱,所以女儿恳求母亲多少给她留一点!而女子觉得,子孙若有用,何用留财?子孙若无用,留财何用?所以当时她不顾女儿的反对和请求,把钱都捐了,一分没给父母和女儿留!后来女子皈依佛门,而女儿只能贷 款上学,母女两人断了联系,关系也破裂了!现在几年过去,女子突然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对此很不理解!自己的钱自己做主,就因为自己没有把钱留给女儿,女儿怎么就这么狠心不认自己这个母亲呢?其实,别说女儿不理解,我相信广大网友也不理解女子的行为!甚至我都怀疑她是被人骗了!采访的人问她住哪,她说林间静谧处,那就是无处可归!问她是出家人吗,她说是半个出家人,那就不是佛门中人!问她把钱捐给了谁?她都说不出来,是不是被人打着捐给佛门的名义骗走了?所以,女子现在是不是被人赶出了“佛门”,无处可去,想去投靠女儿呢?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没把财产给女儿,女儿还有赡养她的义务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利处分个人财产,而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女子确实可以不给女儿留一分财产,但女儿还是要赡养她!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26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女儿不认她这个母亲也情有可原,佛门不是讲因果吗?我觉得这样的结果是女子自作自受!女子有父母,有女儿,却潇洒地把钱捐了出去,丢掉了自己赡养父母的义务,也让女儿面临了生活的困难!这到底是让女儿修行生活的苦,还是自己修行?亲情的善都不存,何以谈大善?如果捐出去的钱是为了帮助困难的人,为何不先帮助自己的亲人?如果修行就是对自己的亲人无情无义的话,那修行的意义何在?心中有佛自然渡,不必拘束在表象。如果一个人俗间义务都未尽,对亲人的爱都未报,又怎能悟透佛家博爱?佛的宗旨是向善,引导夫妻恩爱,护佑子女,孝敬父母,厚爱手足,然后是对万物生灵心有慈悲,以佛家的清净大爱宽厚心态约束自己的言行,修到厚德的福报,而不是不管不顾!这样不顾一切地去信佛,已经失去了信佛的一切意义!对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都善良不了,对待别人就善良的了吗?将自己应尽的责任承担给丢了,既不孝顺父母又不养育孩子长大,愚昧无知!这捐的不是大爱,是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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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事情别拿在台面上说,疫情环境下,你女儿的成人礼真多不值一提,要说共情的事情,请多说说在抗疫一线同志们的事迹,或者疫情影响下,那些人吃不上饭,还不起贷,这些事情大伙才能共情,而不是矫情//@村野荷塘:刘红英是一个基层干部,始终任劳任怨,辛苦付出,奋战在抗疫一线,做了不少实事。但她也是一位母亲,她也有家庭,有亲情。她讲述的完全是自己的肺腑之言,没有刻意去找助理编写文稿,没有走形式主义,大话谁不会说,这一点也是难能可贵的,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高、大、全集一身。多一点真实,多一点理解,少一点责备,少一点网暴,社会才会更和谐![祈祷][祈祷][祈祷]#刘红英缺席女儿成人礼# #疫情观点# #郑州疫情生活记录#

村野荷塘

刘红英是一个基层干部,始终任劳任怨,辛苦付出,奋战在抗疫一线,做了不少实事。但她也是一位母亲,她也有家庭,有亲情。她讲述的完全是自己的肺腑之言,没有刻意去找助理编写文稿,没有走形式主义,大话谁不会说,这一点也是难能可贵的,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高、大、全集一身。多一点真实,多一点理解,少一点责备,少一点网暴,社会才会更和谐!#刘红英缺席女儿成人礼# #疫情观点# #郑州疫情生活记录#

人世间的事情是复杂的,不能简单依照某条单一原则办,要综合权衡,你还有权利死怎么不去死找你的佛主去?你知道捐掉的是什么吗,是你的亲情。没有征得家里人同意,特别是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子女,那么她们对你冷淡也是必然的,子女确实有赡养的法定义务,但赡养有最低限度,按照她们的条件给你饿不死的水平也叫赡养。你想过房子里也有她们祖辈的贡献吗,比如历史机会,历史原因,这些没法用钱衡量的部分就被你糟蹋了,你的所谓大爱,严重损害了子女的权益,一捐致贫是你的罪,对于一般家庭这是影响人生的损害。愚昧害了你和你的家人。//@张晓磊:上海,女子一心向佛,把房子卖掉所得的588万全部捐了出去!没有给父母和女儿留一分钱,女儿靠贷 款上大学!现在女子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女儿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我呢?据女子说,她是一名虔诚的佛教 徒,在看破红尘,决定出家!当时她在上海有套房子,价值588万。为了不给自己留退路,做到六根清净,她把房子卖了588万,然后全部捐了出去!至于捐给寺庙还是慈善机构,女子没有说明。在捐钱的时候,女子的父母表示理解,说这钱是女子的,她想怎么用是她的权利!但女儿当时马上要念大学,还需要学费,毕业可能还要考什么资格证书,甚至再大一点儿,要结婚,要买房子,都需要钱,所以女儿恳求母亲多少给她留一点!而女子觉得,子孙若有用,何用留财?子孙若无用,留财何用?所以当时她不顾女儿的反对和请求,把钱都捐了,一分没给父母和女儿留!后来女子皈依佛门,而女儿只能贷 款上学,母女两人断了联系,关系也破裂了!现在几年过去,女子突然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对此很不理解!自己的钱自己做主,就因为自己没有把钱留给女儿,女儿怎么就这么狠心不认自己这个母亲呢?其实,别说女儿不理解,我相信广大网友也不理解女子的行为!甚至我都怀疑她是被人骗了!采访的人问她住哪,她说林间静谧处,那就是无处可归!问她是出家人吗,她说是半个出家人,那就不是佛门中人!问她把钱捐给了谁?她都说不出来,是不是被人打着捐给佛门的名义骗走了?所以,女子现在是不是被人赶出了“佛门”,无处可去,想去投靠女儿呢?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没把财产给女儿,女儿还有赡养她的义务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利处分个人财产,而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女子确实可以不给女儿留一分财产,但女儿还是要赡养她!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26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女儿不认她这个母亲也情有可原,佛门不是讲因果吗?我觉得这样的结果是女子自作自受!女子有父母,有女儿,却潇洒地把钱捐了出去,丢掉了自己赡养父母的义务,也让女儿面临了生活的困难!这到底是让女儿修行生活的苦,还是自己修行?亲情的善都不存,何以谈大善?如果捐出去的钱是为了帮助困难的人,为何不先帮助自己的亲人?如果修行就是对自己的亲人无情无义的话,那修行的意义何在?心中有佛自然渡,不必拘束在表象。如果一个人俗间义务都未尽,对亲人的爱都未报,又怎能悟透佛家博爱?佛的宗旨是向善,引导夫妻恩爱,护佑子女,孝敬父母,厚爱手足,然后是对万物生灵心有慈悲,以佛家的清净大爱宽厚心态约束自己的言行,修到厚德的福报,而不是不管不顾!这样不顾一切地去信佛,已经失去了信佛的一切意义!对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都善良不了,对待别人就善良的了吗?将自己应尽的责任承担给丢了,既不孝顺父母又不养育孩子长大,愚昧无知!这捐的不是大爱,是自私!

张晓磊资深媒体人

上海,女子一心向佛,把房子卖掉所得的588万全部捐了出去!没有给父母和女儿留一分钱,女儿靠贷 款上大学!现在女子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女儿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我呢?据女子说,她是一名虔诚的佛教 徒,在看破红尘,决定出家!当时她在上海有套房子,价值588万。为了不给自己留退路,做到六根清净,她把房子卖了588万,然后全部捐了出去!至于捐给寺庙还是慈善机构,女子没有说明。在捐钱的时候,女子的父母表示理解,说这钱是女子的,她想怎么用是她的权利!但女儿当时马上要念大学,还需要学费,毕业可能还要考什么资格证书,甚至再大一点儿,要结婚,要买房子,都需要钱,所以女儿恳求母亲多少给她留一点!而女子觉得,子孙若有用,何用留财?子孙若无用,留财何用?所以当时她不顾女儿的反对和请求,把钱都捐了,一分没给父母和女儿留!后来女子皈依佛门,而女儿只能贷 款上学,母女两人断了联系,关系也破裂了!现在几年过去,女子突然出山想找 女儿,但女儿却躲着不见她,女子对此很不理解!自己的钱自己做主,就因为自己没有把钱留给女儿,女儿怎么就这么狠心不认自己这个母亲呢?其实,别说女儿不理解,我相信广大网友也不理解女子的行为!甚至我都怀疑她是被人骗了!采访的人问她住哪,她说林间静谧处,那就是无处可归!问她是出家人吗,她说是半个出家人,那就不是佛门中人!问她把钱捐给了谁?她都说不出来,是不是被人打着捐给佛门的名义骗走了?所以,女子现在是不是被人赶出了“佛门”,无处可去,想去投靠女儿呢?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没把财产给女儿,女儿还有赡养她的义务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利处分个人财产,而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女子确实可以不给女儿留一分财产,但女儿还是要赡养她!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26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女儿不认她这个母亲也情有可原,佛门不是讲因果吗?我觉得这样的结果是女子自作自受!女子有父母,有女儿,却潇洒地把钱捐了出去,丢掉了自己赡养父母的义务,也让女儿面临了生活的困难!这到底是让女儿修行生活的苦,还是自己修行?亲情的善都不存,何以谈大善?如果捐出去的钱是为了帮助困难的人,为何不先帮助自己的亲人?如果修行就是对自己的亲人无情无义的话,那修行的意义何在?心中有佛自然渡,不必拘束在表象。如果一个人俗间义务都未尽,对亲人的爱都未报,又怎能悟透佛家博爱?佛的宗旨是向善,引导夫妻恩爱,护佑子女,孝敬父母,厚爱手足,然后是对万物生灵心有慈悲,以佛家的清净大爱宽厚心态约束自己的言行,修到厚德的福报,而不是不管不顾!这样不顾一切地去信佛,已经失去了信佛的一切意义!对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都善良不了,对待别人就善良的了吗?将自己应尽的责任承担给丢了,既不孝顺父母又不养育孩子长大,愚昧无知!这捐的不是大爱,是自私!

#姐弟坠亡案中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作案动机非常简单,一是为了情,孩子成为他们情感之路上的障碍;二是为了利益,张波必须与叶诚尘结合,对方家境富裕,且能够为他的小贷公司发展提供帮助。

当然这里面值得深思的是,就是亲子关系乃是天性,为何会做出杀子举动?在张波看来,亲情固然重要,但孩子出生之后,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导致亲子的情感并不是那么浓厚。而他对利益和情欲又看得很重,很有可能会出现此类的举动。人世间,许多人没有像张波那么极端,但是父子、兄弟间为了利益、情欲发生矛盾,导致亲情淡漠,甚至会大打出手的例子并不少见。

事件本来可能有更好的选择,张波与前妻离婚时,两个孩子都判给了前妻,其中规定儿子由男方代养成6岁。那么,为何两个孩子都出现了男方家里?如果男方觉得孩子是结婚之路上的障碍,完全可以自己承担抚养费,将两个孩子都交由女方抚养,不知为何没有选择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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