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900字范文 > 银行贷款转让买卖合同 二手房屋买卖银行贷款合同

银行贷款转让买卖合同 二手房屋买卖银行贷款合同

时间:2022-10-06 19:35:44

相关推荐

银行贷款转让买卖合同 二手房屋买卖银行贷款合同

南江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近日,南江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与南江某砂石加工厂、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为表谢意向南江法院执行局赠送了锦旗及感谢信。

11月,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与南江某砂石加工厂(张某某为该砂石厂经营者)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南江某砂石加工厂在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购买砂石4153.88吨,单价每吨33元,达成协议后,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按照约定向南江某砂石加工厂提供了4153.88吨连砂石。在此期间,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又在南江某砂石加工厂购买洗砂116.25吨。5月4日双方结算后,经抵减,南江某砂石加工厂下欠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99290元,并约定5月20日付清,但一直未按约定支付欠款。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南江某砂石加工厂仍不履行义务,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南江某砂石加工厂经营者张某某传唤到院,当场扣押其手机,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通过法院惩戒措施震慑和执行法官明法讲理双管齐下,被执行人当场给付货款三万元,并就余下欠款与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因此顺利执结。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平等自愿协商,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从而终结执行程序的制度。执行和解具有效率高、结案快、程序简便、符合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南江法院干警将继续秉承效率与温度并存的工作原则,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易货合同(互易合同)是一方以金钱以外的财产与他方的另一种财产相交换所达成的合同,即以物易物。易物是原始的商品交换形式,是买卖的最原始形态。在现代商品经济下,尽管易货交易不是商品交易的主要形态,但仍然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甚至在边境贸易中占有相当的地位。买卖合同与易货合同最为相似,都是转移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合同。买卖合同与易货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价金,而易货合同中是标的物的交换,无需价金的支付。但在货物交换货物另加一部分货币为对价的情况下,也属于货物买卖合同的特殊形式。因此,易货不是买卖,但类似于买卖。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之间进行易货交易,被告收到原告的货物后进行了部分履行,在不能继续履行易货后又同意支付货款并出具欠条予以确认,所以,被告应按照约定履行支付原告货款义务。

爷爷将房屋与孙女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80万变价20万在爷爷生前签订合同完成,在没有奶奶签字情况下只有1/2有效,爷爷遗产生前赠与完成不存在继承,只有剩余奶奶1/2财产不是10万而是40万由奶奶处置,等奶奶去世后无遗嘱才可由三个女儿继承+小金代位继承。

#最强执行# 【巨额货款收回,企业也救活了】“万分感谢法院救公司于水火!”近日,收回大部分货款的东莞某鞋企给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与海关、码头相互配合,成功截住了被执行人美国某鞋业公司的出海货柜,迫使其与申请执行人东莞某鞋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人民法院报 网页链接

是买卖猪肉的合同。

姑娘的妆容

一文说清楚伊斯兰教的起源以及什叶派和逊尼派的冲突

这里有问题,老夫妻俩是和房主签的买卖合同,请问房主是什么时候抵押出去的?如果在买卖合同之后抵押的那就应该拍卖后把30万还给这老夫妻俩。

万盛旭辉中心合同严重不平等、违规销售!#成都爆料# #成都身边事# #成都生活# #成都# #成都头条#

本人于5月购买了温江区学府路南段旭辉中心的房屋,花费48万首付,10月份发现开发商合同有几项不平等、不公平条款,经过考虑,认为开发商合同格式条款严重违反了《四川省合同监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比如开发商违约期限就是90天,违约责任就是万分之一,违约金10元|天,消费者违约期限就是90天,违约责任万分之三、万分之五,违约金200元|天等,严重不对等,故不愿意签约主合同及附件,且当时在没有购房资格时开发商给我做了首付分期,最开始原定于5.28办理网签等,但其实5.28我并没有资格无法办理,且最后一笔首付为8月份,属于开发商违规行为,现因为资金和合同的不平等,无法与开发商达成一致签署合同,要求退款,开发商称需要扣5万元的定金,在开发商违规的情况下,我依然答应扣除五万,但是开发商得寸进尺,要7个月后才退款,也就是明年6月份,我不认可退款时限,是什么样的流程要走7个月之久,明明开发商有违规的地方,我都同意扣5万了,还要这么长时间才退我,开发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权益,现在要求尽快退款。希望领导能为百姓做主,对开发商合同违规、销售过程违规的地方进行处罚,并且立即退还我的首付款,谢谢领导。

官方回复

-12-16 14:25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万盛旭辉中心违规销售等问题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赓即责成区住建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的问题。经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制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于7月1日起适用,商品房买卖当事人可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也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合同条款事宜。

关于您要求开发企业尽快退款的问题。经核实,您与开发企业于5月22日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就退款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鉴于您反映的问题为民事合同纠纷,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亦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您反映开发企业向无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出售房屋的问题。您可向区住建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区住建局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介绍了有关情况,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北京,男子在2001年花3万元买下北京郊区的一套房子。而后,这套房子赶上拆迁,可以获得1100万的拆迁款!可就在这个时候,房东却以农村宅基地不得变卖为由,要求男子把这套房子原价卖回给自己!

何天海是四川的人,要说他买下这个房子,也是机缘巧合,而这一切要从他和妻子剩下的儿子开始说起。

当初,何天海和妻子经媒婆介绍认识,何天海和妻子见面后,觉得她是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而妻子觉得何天海是个勤劳老实的男人,两人很快就看对眼,成婚生了一个儿子!

有了儿子以后,何天海干活更加努力,想要赚钱给妻子和儿子更好的生活,但上天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何天海和妻子发现儿子到了一岁多也不会喊爸爸妈妈,只会哭闹。

于是感觉不对劲的何天海就和妻子带着儿子去县城的医院检查,结果医生给了他们当头一棒,说这个孩子可能是先天性失聪!

何天海不能接受,他又带着孩子去很多大城市的医院去检查,但结果都是一样。不过他也得到一个好消息,说这种病在北京有可能治好!

于是何天海决定倾家荡产也要把儿子治好,于是把房子卖掉,带着儿子来到北京求医!

当时是2001年,何天海为了给儿子多留钱看病,不敢找好的房子住,他找了一个北京远郊的出租房住了下来!

就这样,他打工赚钱,妻子在家照顾儿子,陪额日子去医院看病,日子虽然过得紧吧,但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也算开心。

后来,房东于伯的孩子要接于伯去市区住,于是于伯就想把房子给卖掉!而何天海知道后,想着总要在北京有个自己的家,就决定把这套房子给买下来!

而于伯也是急着卖,看何天海为了孩子也不容易,于是3万块钱就把房子卖给了何天海!这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来说,于伯算是“贱卖”照顾了何天海。

而时间转眼来到了以后,这套房子突然传来了要拆迁的消息,可以获得1100万的拆迁款,这让何天海一家欣喜若狂!虽然这房子住了20来年有点不舍,但这钱让他没有拒绝的理由,他很快就签了字!

可就在这个时候,于伯知道房子变成1100万的时候,很是后悔,觉得自己真是亏大了!于是他找到何天海,要求何天海把房子原价卖回给自己,也就是给何天海3万!

何天海一口拒绝,这房子自己买了了,现在价值1100万,怎么可能拱手相让?

而于伯看何天海不同意,于是就阻止拆迁,还把何天海告上了法庭!

于伯提出,农村宅基地不得变卖,所以自己和何天海的交易无效,这房子还是自己的,拆迁款也是自己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于伯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之间转让,只能在本村集体成员之间转让,如果卖给了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与原房主无关。

如果卖给本村集体之外的人,则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拆迁款原则归原房主所有,但如果买卖协议约定了房屋拆迁后所得补偿款的归属,则应当履行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原房主应当归还买方购房款,以及补偿买方的装修、房屋价格上涨给买方带来的购房成本增加等损失

当初双方对拆迁补偿有约定,所以房子补偿款应该归何天海所有!

但于伯愤愤不平,和何天海吵得不可开交,于是法院播放了一段视频。

原来,这是何天海的儿子拍的,他用自己学的手语感谢于伯当初让他们一家在北京有了家,让他得到了好的治疗,不会一辈子都生活在一个无声的世界里。

所以,儿子希望父亲要感恩,当初于伯便宜把房子卖给他们,现在房子值钱了,他们也应该要报答于伯。

何天海和于伯看完了视频又羞愧又感动,两个人还没一个孩子懂事!于是他们接受了法院的调解,两人三七分,何天海七成,于伯三成!

到此,这场拆迁款之争才得到妥善的解决!而此事也引发了热议:

有网友说,原房东不厚道啊!毫无契约精神可言!法院就不应该三七分,一分也不能给,既然买了那就是人家的!

也有网友说,在当下诚信严重缺失的社会,法院更应维护契约精神!况且既成事实几十年了!

还有网友说,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更谈不上过户!现在何天海能拿七成很好了!我认为这样解决很好,这位老房东还是比较通情的,没有他当初的便宜,就没有何天海现在的1100万!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利辛法院:艰苦创业起纠纷 温情理解促和谐

近日,利辛法院速裁团队审理了一起因“创业”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李某某前后从利辛县某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睡衣棉等纺织用品,由于创业经验不足导致资金断裂,经双方结算被告合计拖欠15万余元货款,并给公司负责人李某出具欠条一张,由于迟迟未还原告李某无奈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速裁法官预留大量时间让双方当事人沟通,认真倾听案件情况,被告声泪俱下讲述自己创业经历和家庭变故,但承诺再难也会偿还欠款,原告李某感同身受,作为创业的过来人,深知创业艰难,主动提出放弃利息调解意愿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双方当事人在速裁法庭签署了调解书并友好的握手。被告李某某表示感谢速裁法官耐心的倾听,并向原告李某和速裁法官深深鞠了一躬。

至此案结事了,一场庭审不仅展现了当事人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和温情理解的善良品格,也彰显的速裁法官“耐心细致,因案制宜”的为民办实事的真诚之心。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