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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办抵押登记 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时间:2020-01-28 02: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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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办抵押登记 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新规!关于抵押登记的6个重要问题】

【答案】D【解析】最高额抵押权只需首次登记即可设立,即尽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但无须每个新生债权都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需办理首次抵押登记即可;选项A错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B错误。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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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单选】#会计##中级会计##每日一题#下列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最高额抵押范围内,每一新生债权都需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B、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随之转让C、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得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D、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

【法官说法|车辆三次抵押谁的权利最优先】

案例:王某向甲银行贷款,并以其自有的一辆汽车提供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王某借款后,又向乙银行贷款,仍然以该车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王某又向赵某借款,并将该车出质给赵某。因经营不善,王某无力偿还借款,甲银行、乙银行、赵某均主张对王某的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官说法:同一物上可以存在多个担保物权,因此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必须明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本案中,担保物权设立的顺序分别为甲银行的抵押权、乙银行的抵押权、赵某的质权。因此,本案清偿顺序为甲银行、乙银行、赵某。(来源:兴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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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给别人,如果借款人用房产进行抵押,一定记得要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如不进行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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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3期~

Q:动产登记是否需要抵押人同意?

A:需要。

C:抵押权人办理登记,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需就登记内容与抵押人达成一致。在统一登记系统中,抵押权人需就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事宜进行确认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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