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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 南京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时间:2022-02-24 2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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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 南京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申报南京市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申报表找不到了,应该怎么办?

如果中级职称也是南京市的,可以用网查证书有效截图代替。

我是钱宝网的一个投资者,当我得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告,要对钱宝案投资者退赔的时候,有点悲喜交加,所以就写了一篇微头条,没想到引起大家的热烈评论,当然很多都是正面的鼓励,说明善良的人还是很多的,只有说书人带着讽刺的口吻说一些风凉话。比如“活该”之类的。还有人说我“投了那么点,值得说吗”。虽然是少数人,但也看出了有些人冷漠,看不起穷人。

【台海说法:下塘捞鱼钩溺亡,法院:未设警示标志并非一律承担责任!】

陈某家住某村,出门不远就是一池塘,他常在此垂钓。7月22日夜钓时,为捞水中被钩住的鱼钩,陈某跳入池塘不慎溺水而亡。事发后,其家属将当地供水公司和村委会诉至法院,索赔63万余元。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陈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原告:池塘被挖深且无任何安全警示

陈某的家属作为原告诉称,该池塘原来系自然池塘,并不深,村民们经常在该池塘内玩水。被告供水公司为改造长江自来水建设项目,将该池塘挖深,增加了溺水死亡风险;被告村委会作为村事务管理单位,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都应当对陈某的死亡承担责任。因此,陈某家属向被告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630129元。

被告:陈某溺亡系自身原因造成

被告供水公司辩称,案涉池塘并非公司所有和管理,公司没有安全保障义务;公司在池塘建造的水泥石墩是用于支撑自来水管的,而不是让人在上面站立行走的;原告在预见到下水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依然进行了这种行为,应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被告村委会辩称,村委会不是池塘的管理人和所有人,池塘不是公共场所也非经营场所,村委会对池塘没有安全保障义务。案涉池塘属于自然池塘,已经存在多年,陈某是本村村民,对池塘周围的环境清楚,他当时是站在池塘的墩子上钓鱼,由于钓鱼钩被勾住了,他下水捞鱼钩,导致悲剧发生,应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被告均不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如下事实,7月22日21时许,陈某在案涉池塘钓鱼时,自己跳入池塘内捞钓鱼钩不慎溺水死亡。池塘位于该村村委会,已存在几十年,用途是灌溉。池塘周围没有安全警示标识,从陈某家步行约5分钟即可到达该池塘。池塘内穿过的自来水管于建成,建造的水泥墩用于支撑自来水管,建石墩时对池塘进行了清淤。目前,该自来水管的管理人是当地供水公司。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在陈某溺水死亡事件中承担责任,如果承担,则承担的比例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案涉池塘并非经营场所、也非公共场所,且池塘已经存在长达几十年,周围村民包括陈某对池塘应该很了解,设置警示标识仅是为了进一步提醒村民,不能因为没有设置警示标识就一定承担责任。架设自来水管道、清淤后池塘被挖深,本身没有错,当然不能成为被告承担责任的理由。同时,案涉事故亦不属于“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因此,被告在陈某溺水死亡事件中均不承担责任。

众所周知,“有水塘的地方肯定危险”,陈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但在水塘钓鱼,而且还在晚上九点走上本不能安全行走的自来水管道上夜钓,危险程度更加上升。根据原告诉称事实以及提交的死亡证明显示,陈某系“自己跳入池塘内捞鱼钩时不慎溺水死亡”,陈某自身应承担全部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陈某亲属的诉讼请求。

价值意义

自然环境中的河道有别于法律规定的相关主体具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从事社会活动的特定公共场所;同时,公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尤其对于成年人,应当是自身安危的第一责任人。河塘水深即使没有警示标志,依据常识或日常经验法则,也可判断出危险程度。如果已经知道风险,仍自愿冒险,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承担风险和损害后果。这一案例告诉社会公众,是非对错、责任承担应有相应的证据支撑和法律依据,而不是“死者为大”“谁弱谁有理”的情感或结果责任主义导向。

编辑 | 李立宇 来源 | 雨花台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诉讼杨律师,你连接一下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网上立案,我怎么一直连接不上?

张应杰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张应杰1968年4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他历任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审委会委员、市委政研室(市体改办)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副厅级,参加对口援川工作)、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正厅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现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这是党和云南省人民对张应杰同志的信任和重用,相信他一定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洁奉公,不负重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云南人民满意,在新的重要岗位上作出新的贡献!#头条创作挑战赛# #媒体人周刊#

南京市建设系列中级高级职称,除非报市人才、住建委

还可以报到哪里的评委会?

大地建设、安居集团、建科等大企业,今年入选首批职称自主评审企业,可以自行组织单位内部进行中级评审。

时隔五年,“钱宝网”突然又上了热搜,提起此事我的心在滴血!想必也是众多投资者的心痛之处!

1月4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清退公告,通过小程序让钱宝受害者登记核实个人账号信息。

请认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小程序,其他都是骗人的!骗人的!骗人的!

网上五花八门的二维码有很多,请广大受害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乱登记,乱填写个人信息,乱进群,避免二次上当!

很多诈骗分子又利用此事做怪,在网上发布各种微信名片,小程序等等。真的是非常可恶可恨!其实进去之后基本都是骗子在自问自答,把少部分钱宝受害者迷的团团转,最后把个人信息交了底,受害者反而二次上当!

一切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如下图公告)

很多钱宝受害者到现在还未登记核实,生怕二次上当,或者担心登记后对自己及家人有不好的影响,一直在观望,心存顾虑。同为受害者我非常能够理解你们的感受。

但是换个角度去想,这次南京官方发布信息,一定是想给我们这些受害者一个交代。不管清退多少钱,也不管能否清退。至少这么多年过去了,官方也算对我们有一个说法了,总比杳无音讯石沉大海要强。

过去的几年里每次回想起此事我们也都是心如刀割!

据了解,钱宝受害者南京本地人高达70%!

南京政府这么多年也是顶着多方面压力在处理这个事情。

五年我们都等了,也不在乎这几个月了,先把信息登记好,后面坦然等就是了。

我始终相信政府会给我们这些受害者一个满意的交代,希望这次不再是失望!

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南京官方电话咨询。其他的一律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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