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考试违规通常有这么几种,由低到高依次为考试违纪、考试严重违纪、考试作弊、考试严重作弊,对应的处分也是由低到高,最严重的“考试严重作弊”就属于留校察看级别,要取消学位的。比如常见的携带小抄就属于考试严重作弊,会取消学位。近日看到某校就取消学位的学生,给予了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再授予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学生在籍期间,因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受留校察看处分且解除处分后,有显著进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取得入学资格;
2.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3.在校期间被兵役机关正式确定为入伍对象,收到入伍通知书;
4.获学院优秀学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5.以个人或团体的主要成员(排名前二)参加经学院认定的Ⅰ类甲层次竞赛,获得第二等级及以上奖项,具体认定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可见,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还是给予了一定的改过机会。只不过个人认为,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这一点有待商榷,如果国家公务员可以,省公务员可不可以,事业单位可不可以,国有大型企业可不可以。能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不一定是学习最突出的,但能找到上述单位就业的,想必也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