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内,与同一男人,结婚3次,离婚2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近日,辽宁阜新的陈女士在网上晒出6本结婚证、4本离婚证,还说6年内与同一男人(现老公)结婚3次,离婚2次。
陈女士还表示,两人过得不舒服了就离婚,开心了就复婚。
我想说的是:你这是过家家呢?把民政局当成自己家了?要不要在民政局办个VIP 会员?将来可以走贵宾通道。
难道时代真的变了吗?过去离婚让人抬不起头(当然这也不对,婚姻自由),到你这倒成了炫耀的资本,毁人三观啊!
结也好,离也好,那是你的自由和权利,但婚姻是严肃的事情,不是儿戏。
社会资源是大家的,也是有限的,不要让大众为你的幼稚和草率买单。
婚姻不能将就,但婚姻更不是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