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疫情监测网络,严格实行逐级每周疫情零报告制度。
二是通过检查各乡镇的春防工作,进一步做好免疫不到位的和新进生猪的补免工作,做到了“四个强制性免疫率达到100%”,免疫耳标佩带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提升防疫水平,降低发病风险。
三是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场(户、小区)卫生防疫制度,开展消毒灭源行动,阻断传播途径,提高养殖环境生物安全水平。
四是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小区)监管,督促做好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五是强化动物检疫工作。从检疫、运输环节入手,认真抓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运输环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无耳标、无免疫证的牲畜进入市场。要求从事屠宰、交易和贩运流通的单位和企业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隔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播,有效地促进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