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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市农业局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时间:2022-12-24 0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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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市农业局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怀化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积极履行职责,强化措施,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市农业局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适应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的要求。在进一步稳定和充实县(市、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同时,今年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为重点,搞好全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设实施,主要抓好“五个到位”即机构到位、培训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监测。市农业局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实验室、有财政预算的“四有”要求,搞好市(县、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市级农检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检测机构为骨干,乡镇农产品检测站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督促和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农贸(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超市等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检测室(点)。并加强检测体系管理规范,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加大农产品的监测力度。今年年初市农业局制定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农业部门监测的重点为蔬菜(食用菌)、水果、稻谷;全年计划监测各类农产品19370批次,其中蔬菜(食用菌)16370批次,水果2600批次,稻谷400批次。

三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今年市农业局将围绕水稻、油菜、蔬菜、柑桔、葡萄、茶叶、杂交水稻制种等七大产业,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品牌为抓手,按照“一个产业、一个(批)专业合作社、一套标准、一套检测体系、一个(批)品牌、一批标准园区”的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制定地方规范100个;创建市级标准化示范园区24个,县级标准化示范园区30个,示范面积80万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园区组织化率100??、标准入户率100??、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以上;建立市级以定量为主、以快速检测为辅,县乡以快速检测为主、定量为辅,园区基地以快速检测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规范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业标准化质量控制与监管制度。

四是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力度与市场管理。将继续集中力量抓好“三品一标”认证与认定工作。全年认证84个,其中绿色(有机)食品认证29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2个,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500万亩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3个,全市“三品一标”总数力争突破300个。在认证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1)严格把关的原则。建立认证工作督导制度,督促各县(市、区)“三品一标”管理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2)发展优势产业的原则。对该市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大宗农产品和农业加工产品,如粮、油、菜、果、茶,加强“三品”认证的引导和服务,提高全市农业主导产品的认证覆盖率。(3)提高档次和规模的原则。重点引导和帮助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认证,扩大“三品”产业的产业规模。在抓“三品”认证数量的同时,加大“三品一标”产品的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三品”基地建设和“三品”认证后的跟踪管理,健全管理与抽检制度,加大“三品一标”标志使用和质量安全消费的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三品一标”标志使用的市场专项检查,督促“三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完善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市场用标率达到95??以上,抽检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进一步确保认证的产品质量和认证的信誉度,扩大“三品一标”的影响力。

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与专项整治。怀化市农业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管理权、检查权和处罚权。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包装标识、产地管理、生产记录等环节的执法监管工作,推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开展以蔬菜高毒农药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在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强化农药市场监管,开展蔬菜用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规范用药行为,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确保实现蔬菜等农药残留超标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农资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六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市农业局制定印发了《怀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反应处置程序、各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责任追究要求。并要求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时,要依法及时向市农业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做到快速反应,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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