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公安局通常设有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特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禁毒支队
、监所管理支队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科技与情报信息支队(有些是称为网监支队)、反恐支队等,每个支队都是副处级建制,设有支队长、政委、副支队长等领导,其中支队长和政委是副处级,副支队长是正科级。
地级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属于副处级级建制,其中支队长和政委是副处级,副支队长是正科级。下设五个大队,每个大队的级别属于正科级。
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主要职责是
掌握全市治安动态,执行全市治安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治保、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所属五个大队的职能任务
①一大队(综合大队):主要负责全支队的后勤保障、枪支弹药管理、内保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及其它综合工作;
②二大队(案件大队):主要负责办理管辖权限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③三大队(治安大队):主要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④四大队(特行大队):主要负责特行、危爆物品工作;
⑤五大队(户政大队):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