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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模板9篇)

时间:2020-06-30 03: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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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模板9篇)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总结是沉淀经验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吸取教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系统性的思维和条理性的表达。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分享,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xx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xx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xx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xx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成员部长、副部长xx、副xx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xx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xx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1、xx、副xx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xx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学生会都有例会,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理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5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社团活动管理。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3)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四、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信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

五、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2、会议有明确的议题,会前由主席团确定议题。

3、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

4、办公室在会前组织签到,部门例会自行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团请假。

2、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3、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4、会议上语言文明。

5、会议时间内,手机调为无声或震动。

第一条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日(周一)晚19:30,在学生会办召开。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上周的工作总结和后期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安排;

(2)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设及要求;

第五条讨论各部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第六条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办公室请假,迟到15分钟记旷会一次。(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经主席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无效)。

第七条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八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条会议成员参加会议时,一律不得穿拖鞋,须佩带胸卡。

为了规范本部门各成员的行为,完善部门建设,更好的实现信息部工作职责,配合学院学生会整体规划,促进中医学院学生会和谐发展,信息部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部门工作职责:

中医学院信息部作为院学生会中各个部门间的桥梁及对外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全院所有学生工作的摄影和简报撰写工作,并及时为《杏林春雨》及校、院两级网站提供新闻稿源。信息部必须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成果,报导教学科研动态和特色学生活动。反应师生心声,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新闻宣传活动。

第一条:信息部是在院团总支领导下,院学生会指导下,隶属于学院学生会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信息部各成员应服从主席团的统筹安排,并积极完成本部门工作,同时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信息部由一名部长、几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第四条:信息部部长是本部门的负责人。部长要严格遵守学生会部长职责,全面主持本部日常工作。

第五条:副部长应全力协助部长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及其日后的完善工作,负责主持干事会议,组织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部长拟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既入本部,即都为兄弟姐妹,并无严格的职务之分。各位干事都可提出合理的建议。部长、副部长应耐心倾听。同时干事需服从部长副部长的`工作安排。

1.成员享有的权利:

(1)按照符合信息部规定的民主程序,有权讨论和决定信息部的活动项目。

(2)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有权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在允许下的其他部门的活动。

2.部长职责:

(1)服从上级的决定,完成主管老师及主管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与联系,使组织活动顺利进行;

(3)负责统筹规划部门的近期和长期的工作内容及目标;

(4)及时向主管老师或主管副主席汇报工作;、

(5)团结成员,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

(6)关心部内成员,多与部内成员沟通;

(7)组织部门成员定时开会分配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3.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分工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2)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3)团结部内成员,以身作则,激发成员工作热情;

(4)部长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时,代行部长职权;

四、部门成员要求:

1.部门成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明确自己行为的意图及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2.部门成员组织纪律要求:

(2)全体员工应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认真向他人学习,有责任心、进取心;

(4)不得擅自以学生会名义组织或举办活动;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学生会财物携出学办;

(7)部门内成员不得在任何时候无缘无故退出部门;

(8)成员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正常工作的行为;

(9)每周有必要的情况下召开例会,无故不得缺席。

3.部门成员对外形象:

(1)在与领导老师和各部门的联系中应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以诚相待;

(3)所有部门成员必须懂得平衡工作与学习,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学习方面最低限度是没有挂科)。

希望部门成员能够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完成老师交与的一切任务。努力学习、认真工作。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

为加强和健全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长、委员的考核与监督,学生会制定并实施日常工作制度。本制度即日开始实行。

2.各项工作活动应按时到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参照请假制度;

4.各项活动中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相互帮助,不得推脱责任。各部门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

5.工作安排不得推脱,如有困难自行解决,若超出能力范围不能按时完成或解决,及早上报主席团。

1.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部门工作会议;

2.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8.各类会议必须衣着得体,不得随意;

9.工作期间,特别是会议期间,禁止玩手机,除非紧急事件,不得在会议期间接电话;

1.值班人员:学生会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

6.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

7.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打牌、嬉戏打闹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

8.值班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并拉好窗帘、关灯、锁门;

9.办公室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1.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总体负责;

4.用款部门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秘书长上报活动各项开支明细;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作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一般以打印为主,若书写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学生会全称:

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团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二)各部职责。

办公室: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4.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5.整理学生档案。

6.办公室值班,配合学工办老师工作。

学习部: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6.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院团委比准后生效。

文体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5.康复大楼健身房和乒乓球馆值班。

6.运动会的筹备工作。

外联部职责。

1.负责外联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4.为团总支学生会筹集活动资金;

自律部职责。

1.每月检查寝室卫生2次(即月中月末),评比结果于每次晨会公布。

2.每周五晚查晚归,每次放假结束晚上查到校情况。

3.不定期查大一晚自习情况。

4.活动的纪律维持,活动前的场地准备。

5.一三五早操。

女生部职责。

班级事务部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工作。

(一)、工作计划与总结:

1、各部部长、学生会副主席每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生会主席;

(二)、工作安排:

2、凡是未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将严肃处理。如有情节严重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领导。

(三)、工作流程: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通知办公室旁听备案;

(二)、会议记录:

1、每次会议都必须作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学习部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办公室记录。

(三)、会议纪律:

3、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

4、凡是无故旷会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5、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其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6、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5分钟还有无故迟到者视为旷会处理;

第五条干部的任免。

(一)、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1、正常流程:

2、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3、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各部干事中选拔;

(二)、部门职务调动:

1、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2、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院团委审批后方能调动;

4、学生会事务未接受院团委文件或书面通知不准开展任何活动。

(三)、辞职:

1、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3、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5、部长级学生会干部不准辞职,经院团委审批,必须主席团开除其身份,并发布通告文件。

第六条请假。

1.通常情况下,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3.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5.所有学生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五次。超过一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七条证件。

1.每位干部都有学生会干部专用工作证件;

3.当工作证件遗失时,应及时向上级干部报告并补办;

第八条奖励与惩处。

(一)、奖励:

1、所有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任何纰漏,以身作则者,每月加学分0.2分;

2、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优异,工作突出者可以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加学分。

1.2分,并予以公布表扬,每学年评优两次;

3、对学生会组织有重大贡献者或者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加倍加分;

4、其他相关加分奖励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0.2分,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1分,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者每次扣0.3分,并予以警告。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每次扣0.2分;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警告超过一次者每次扣0.1分;

8、其他相关扣分处罚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经费。

第十条附则。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院学生会办9月25日。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一、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二、监督、考核制度: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三、责任制度:

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成员―部长、副部长―主席、副主席―主席团。

2、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主席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次数、时间、地点:

(一)次数: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二)时间:时间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

(三)地点:地点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建立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八)每次活动部门必须是先做好活动策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安全事宜、善后处理等)。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总支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举办部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主席团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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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第一条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党政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长成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本会基本任务: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服务;。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六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财经政法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享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凡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需履行以下义务: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第九条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会主席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学院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本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情况;。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开展提案工作,对学校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讨论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方针和重大问题;。

(六)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享有权利:

1.就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提案的权利;。

2.对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监督、建议、质询的权利。

(二)履行义务:

1.模范地履行上述各项会员义务;。

2.代表广大在校学生按要求出席学生代表大会;。

3.倾听会员心声,充分反映会员意见。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提案进行整理、备案、督办与答复并行使大会代表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等职权。学生会委员会(简称学委会)委员为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的常务委员。

第十六条学委会委员按适当的比例,在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及召开期间,经学生代表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全面考察、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全体会议表决等民主程序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七条学委会实行合议制。

第十八条学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收集对学生会工作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遇有特殊问题,主持调查工作;。

(四)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秘书长1名,副主席若干名。其中一名副主席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服务;一名副主席主持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统筹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及校园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上按照相应民主选举办法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二十二条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权责;。

(五)组织筹备学代会相关工作,并向学代会做相关报告;。

(六)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主席享有下列职权: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及分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学院学生代表会议(简称学院学代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八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请学院党委(总支)和校学生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学院学生会一般设主席一人,主持学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可设副主席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条学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一条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顺序原则上应与校学生会对应,学院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校学生会汇报情况。并参照本章程自行制定相关要求机制。

第三十二条班级委员会(简称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学院党政和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三条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级委员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四条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学院行政和所在学院学生会规定。

第三十五条班委会具有监督所属学院学生会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在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财经政法大学生会主席团。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八

为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养好的品德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5、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学生会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的其他素质。

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任命与选拔。

学生会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碌者下”的任聘原则。

1、全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负责学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支持学生会在团委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3、接受团委监督和指导,支持各班班委会的工作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6、有权抽调其他部门成员到分管各部从事协助工作。

7、负责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议,研究学生会重大事项;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

8、负责起草实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9、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篇九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成员——部长、副部长—主席、副主席—主席团。

2、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主席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

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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