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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心得体会 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增强发展新动能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4-01-22 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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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心得体会 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增强发展新动能心得体会(6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心得体会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前期出台的“1+n”改革政策和各项改革试点探索,为改革提速换挡奠定了基础。不过,当改革驶入“深水区”,剩下的路只能摸索前行,应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改革试错空间,用容错机制给改革者兜底、壮胆、打气,保护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丢掉心理包袱。行动派多了,经验和教训才会更加明朗,改革之路也才会逐步清晰。

从实践看,思想上畏难、怕出错,是不少地方国企改革推进力度与进展情况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前的采访中,听到一位原大型央企负责人曾表示:“有争议没保护,出问题要追责;干得多毛病多,不干事最快活。”在这种环境下,一些不正常现象出现了——“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提意见的”。

实际上,各方已经认识到了建立容错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就明确要建立免责容错机制。地方上的探索则要更早。,上海提出“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江苏、江西、山东等地都有跟进。

各地的实践很有借鉴意义,但容错机制需要更加完善,才能应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首先,要明确“容”的底线,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容错免责具体事项及情形,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思维引入到国企改革中。就目前来看,普遍认为国企改革要符合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三个“有利于”仍需进行细化和说明,并体现在相关规章制度甚至法律中。

其次,要明确“错”由谁评判,探索建立专业评判制度和改革申诉机制及纠错机制。一些地方对此进行了探索,比如山东采取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联合发文等形式,明确相关程序。对有争议的问题,也可以成立由法律、财务、审计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判团队来进行评判。

再者,以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等多种形式,营造试错、容错的氛围。在一些地方国企改革的进程中,曾出现过国有资产流失、损害职工利益的惨痛教训,因此,各方对新一轮国企改革持谨慎态度。但面对剩下的“硬骨头”,必须要让敢为人先的改革者有行动的勇气和信心。

“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容错机制,打消改革者的顾虑,是国企改革在“深水区”提速的“护身符”。期待在容错机制的护航下,国企改革能不断突破固有障碍,释放更多红利,也期待改革涉及的利益群体在享受到改革红利的同时,也能充分认识到容错机制的善意和正能量。

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心得体会二

9月27日,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及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定准了基调。

9月29日,国资委召开视频会议,对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中央企业要准确理解把握其重要意义和核心要义,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作表率,切实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抓到位见实效,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全面介绍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10月15日,《国务院关于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谈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报告提出,着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必须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是未来三年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做好这项工作,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一、国有企业要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首先必须发挥经济功能,创造市场价值,更好为党和人民服务。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国有企业要在创新引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创新决定命运,硬实力畅通大循环。要以创新为突破口,进行大胆充分的激励,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

三、国有企业要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引领作用。国有企业要对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带动作用和重要影响力。根据不同行业集中度要求,推动形成比较好的市场结构。国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进兼并重组和战略性组合。中央企业要坚决压缩管理层级,防控好各类风险。

四、国有企业要在保障社会民生和应对重大挑战等方面发挥特殊保障作用。要推动国有资本在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做好制度安排。对国有企业承担公益类业务,要进行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补贴体现。

五、国有企业要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让国有企业真正起到抵御宏观风险的托底作用。

一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是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四是要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也由此提高效率。

五是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实现转变,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是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七是推动一系列国企改革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八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结合“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第一,推动国有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做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就是促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应急能力建设、公益性的行业领域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对于需要进的领域,我们以做强做优做精为明确的目标,支持相关的企业进行并购和专业化整合,充分发挥龙头作用,配置相应的资源,提高他们的效率,也提高他们整体竞争力。在退的方面,对那些不具备竞争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不良资产坚决退出。

第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主要是推动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进行布局。同时也要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与民营企业、科研院所、地方国有企业进行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发挥重要作用,其他企业有效互动的新型产业生态体系,同时,我们也要构建新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机制,在产业链、供应链整个领域探索新的有效的金融运行模式,提升产融结合的效果。

第三,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围绕京津冀协调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建立央地合作的良好机制,也充分运用好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推动区域发展向更高的水平迈进。

第四,加大新动能的培育,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我们要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更多地投资像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运用一系列方式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按照我们经常说的几个原则,就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原则,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工作底线,以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为具体路径,按照“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一,分层分类推动改革。我们的混改更多是要聚焦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所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

第二,合理设计和优化股权结构。我们鼓励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引进持股占5%甚至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进来,作为积极股东参与治理,至于非上市公司,相应的股比还可以再大一些,也就是刚才说的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

第三,深度转换经营机制。我们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集团对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希望混改的企业在劳动人事分配机制方面率先突破,真正形成富有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第四,我们要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抓手,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不断深化合作,形成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五,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一定要做到混改进行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要覆盖到哪里。

近年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国企改革“1+n”政策落实落地,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进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一批改革成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全面加强,首次实现对中央企业的功能界定分类,全面完成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

一批改革举措取得重大进展,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转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蹚出新路,“处僵治困”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组整合与结构调整取得关键进展。

一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已经破题,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重大突破,落实董事会职权、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改革不平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还是存在的,我们面临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完全攻克,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同时国有企业改革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改革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国企改革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未来三年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也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国企改革重大举措的再深化。中央企业要准确理解把握其重要意义和核心要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抓好改革重点任务,以更坚强的决心、更坚定的意志、更大的力度推动落地见效,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作表率。

一要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董事会要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法定权利;经理层要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推进管理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

二要突出抓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主业主责发展实体经济,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中央企业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巩固“压减”工作成果,加快剥离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深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体工作,确保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

三要突出抓好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务求改革实效。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不同企业功能定位,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要对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推动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要突出抓好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大力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商业类子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充分用好已有明确政策,并支持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骨干员工跟投机制,实施更加多样、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的激励方式。

五要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资委将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更加注重基于出资关系,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更加注重事中事后、分层分类,更加注重提高质量效益,把监管重点聚焦到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分类授权放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功能作用。

六要突出抓好“双百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科改示范行动”、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等专项工程。充分发挥专项工程的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改革措施的综合运用和系统集成,凡是要求面上企业做到的,纳入有关试点和专项工程的企业要成为样板、率先实现。

七要突出抓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家高度信任、充分授权,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干,做到重点任务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二是逐级压实领导责任。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要层层立下“军令状”,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上下贯通、“一竿子扎到底”。

三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

四是切实加强督查考核。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将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硬指标,倒排工期,动态跟踪,对明确要求今年或、年内必须完成的重点任务,要全力攻关,确保如期。

五是着力做好宣传引导。要着力做好宣传引导,回应各方关切,讲好改革故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改革深入推进。

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心得体会三

教育发展离不开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价值观的底色。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突出教育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注重教育价值融合,既强调人才的全面发展,又突显教育的社会价值,明确“四个服务”,确立了新时代教育发展基调。其中,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取向,人民中心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立场,全面发展是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根本标尺。

毋庸赘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成就是显着的,但也不必讳言,我国当下教育中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以“五唯”为代表的功利化倾向。“五唯”在教育实践中有多种表现。一些学校、家长、学生过于强调智育、重视分数,“分数至上”“分分计较”,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刷题”、超前学习、过度教育等现象。有的学校和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升学率,“一本率”“北清率”甚至成为评价教育部门、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硬指标。选用人才重学历轻能力,“学历高消费”“名校效应”“学历歧视”还在一定范围存在。高等学校中还存在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片面追求人才“帽子”、论文发表的数量和级别,以及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现象。“五唯”问题严重偏离了新时代教育价值观,背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目标和方向。

评价与价值不可分割。教育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教育价值是评价的目标和结果。教育价值观为教育评价提供尺度,教育评价的维度、内容、方法、标准和手段都充分体现着教育价值观的尺度,引导人们教育行为的价值选择与追求。教育评价是教育价值观导向功能的延伸,教育评价通过价值引导,调整和匡正人们错误的教育需求与价值观念,保障和实现教育价值观对人们教育行为的指导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通篇渗透着教育价值观的立场、尺度,反映了教育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为弘扬新时代教育价值观提供了机制、行为、思想和环境保障。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教育评价是反映教育实践成效的完整系统。只有进行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和顽瘴痼疾,从总体上匡正人们的教育价值观,实现教育行为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统一。《总体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强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深度谋划、系统设计、全面布局,涉及教育实践的全环节、全主体、全要素、全类别以及各年级学生学习情况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和制度,为各级各类教育和主体落实新时代教育价值观提供机制保障,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科学性。科学的教育评价一定反映教育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体现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总体方案》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层分类创新和改革教育评价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标准,形成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规范人们的教育行为,祛除教育中的浮躁之弊,保障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人才选拔与使用符合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的要求。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价值性。任何教育评价都包含着某种价值立场和尺度,促使全党全社会端正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价值观念,确立新时代教育价值观,统一思想,规范教育价值创造的实践过程。《总体方案》强调,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旨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针对不同主体的实践特点,分别建立了“科学履行职责”“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等五种教育评价尺度,促使主体行为回归教育本质,形成巨大教育合力,共同创造新时代的教育价值。

《总体方案》体现了教育评价的社会性。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教育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方式,影响着教育评价结果的社会效应和效益,影响着教育评价发展性导向的实现和整个教育的价值追求。《总体方案》提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目的是确保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健康生态;

提出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选用机制,目的是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用人单位盲目追求人才“高消费”的选人用人现状,

优化评价结果产生的社会效应,实现教育与社会互动的良性循环,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总体方案》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我国教育的正确价值观和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遵循了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改革逻辑,必将有利于加快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凝聚新的合力、打开新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读起来深受教益。

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心得体会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号),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业水价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各地要根据灌区实际情况,按照“有利节水、有利计量、方便管理”原则,科学设置计量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户。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需在指定位置补充安装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计量设施的安装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于已实施节水改造的灌区,在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配套安装计量设施,在高效节水灌溉管道进口设置水表,实行计量供水,计量到斗口,有条件的计量到户。地下水超采地区要在3-5年内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结合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大、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在取水口和主要分水口建设取水量监测、图像或视频监控、网络通信等设施。根据灌区工程渠道输水方式(渠道或管道),采用相应的流量监测设备。流量监测设备的选型要结合地形地貌、渠线布置及供电情况确定。(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按照先大型灌区再中型灌区、先重点中型灌区再一般中型灌区的原则,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严格实行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分批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底前,完成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实现用水计划等日常监督管理;底前,全面实施农业取水许可管理。(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

2.探索建立农业水权确权和转让机制。总结省水权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和农业取水计量监测、农业节水评估等工作,摸清农业用水现状,核定农业合理取水量,确定农业水权。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以东江流域范围内相关地市为重点,探索开展农业水权交易工作。(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

(三)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

加快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做好涉及农业供水的水库、灌区主干渠以及田间毛渠等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完善供水管网建设,明确管护责任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强化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成本控制,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有效降低供水成本。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水费征收标准、征收方式、使用范围以及监督检查措施等。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建立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激励机制,重点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倾斜。(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

(四)探索终端用水管理新模式。

1.加强基层水利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明确负责基层水利服务的具体机构,结合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等情况科学设置岗位,配备必要人员。根据基层水利服务范围、工作人员数量、管理的水利工程数量和类型、技术服务任务等情况合理配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加强和规范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对水管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各类专业队伍等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省水利厅、财政厅、农业厅)

2.推进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小型水利工程改革任务。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类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途经,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形成一批覆盖不同工程类型、不同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示范工程,加快建立多元化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形成有利于农田水利发展的建设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省水利厅、财政厅、农业厅)

(五)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与当地水资源相匹配的作物种植结构和种植制度。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节水措施,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水利厅)

(六)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明确水价定价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实行协商定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2.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加强定价成本监审,充分利用渠系节水改造腾出价格空间,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达到补偿运行维护费用水平,力争达到成本水平;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原则上达到成本水平。确有困难的地区要尽量提高并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3.探索实行农业分类水价。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区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厅)

4.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制度。根据全省农业用水定额核定各地农业用水总量,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和总量“封顶”政策;区分不同作物和养殖产品,合理制定农业用水定额。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阶梯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5.完善地下水价格政策。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合理制定地下水收费标准和用水限额。多措并举提高地下水用水成本,使其价格高于当地地表水,有效控制地下水超采。地下水超采区农业用水价格要有利于采补平衡和地下水生态改善,且要率先调整到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七)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1.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各地在完善水价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包括明确补贴对象、制定补贴标准、确定补贴方式与程序、落实补贴资金来源等。(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

2.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节水奖励机制,重点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积极性。(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

3.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统筹财政安排的水管单位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经费、上级补助的有关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捐助等资金,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制定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重点任务积极推进,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责任,着力增强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跟踪分析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

(二)明确工作进度。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各地要在每年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

(三)加强舆论宣传。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义,提高用水户有偿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

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心得体会五

前几日,我有幸参加了区委党史学习培训班,课上我认真听取了教授对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发展历程的回顾和对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式的分析讲解,使我受益非浅。通过切身体会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使我对我国的改革开放更加充满了信心。

从1978年到,改革开放40年,我们国家走过来一段不平凡的岁月,国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国际地位不断提高。这40年,是跌宕起伏的40年,是一路高歌猛进的40年。四十年的改革与开放,四十年的探索与创新,四十年的繁荣与发展,四十年一代代儿女的不懈努力,成就了今天伟大的中国!让我们在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回忆过去,展望未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1979年设立经济特区、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1984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1987年“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提出、1988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提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举行……事实证明,民之所望,改革所向,每一轮大发展大飞跃,都起始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突破。

回眸过往,重温信仰。伟大抉择的背后,必有伟大思想的指引。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这个讲话便是随即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而这次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并以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为新中国尽早摆脱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时代困境按下了快进键。4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联系中国实际,不断完善并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历史与现实的天空中高高飘起鲜明的精神旗帜,为中国持续发展进步点亮精神灯塔。

盘点成果,坚守信念。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样本、也无先例,是改革开放的浩荡春风,让伟大中国焕发新生,让伟大人民再燃希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依法治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初步探索到全面深化,一项项重大举措、一次次创新转变、一个个关键节点,40年改革开放历经重重阻碍,前行脚步却未曾停歇,有力助推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有力加速中国实力从跟跑到并跑再向领跑挺进,逐步凸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唯有坚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权衡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才能创造更多更大的中国奇迹。

接续奋进,永葆信心。立足当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表彰了100位“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和10名“中国改革友谊奖章”获得者,涉及到科技、教育、艺术、农业等多个领域,跨越了老一辈革命家到新时代开路先锋的激荡岁月。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智慧,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奋勇立潮头,整装再出发。也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接好历史“接力棒”,争当改革开放的坚定者、担当者与奋斗者,让改革开放的浪潮奔腾不息,不断拉开“万里长征”的新序幕,致力掀起民族复兴的最高潮!

改革开放时期专题研讨发言材料2

按照xxx工作要求,今天我们专题学习改革开放时期这段历史。通过这段历史的学习,我通过学习改革开放时期历史,使我在感悟辉煌成就、发展巨变中,进一步坚定了信念信心。下面,结合学习思考,谈几点认识和感悟。

今天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历程,我们为成功而欢欣鼓舞,但绝不能躺在功劳薄上骄傲自满,更不能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要在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正如习总书记在讲话中讲的“在这个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时代,我们绝不能有半点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也绝不能有丝毫犹豫不决、徘徊彷徨,必须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勇立潮头、奋勇搏击。”作为新时代的建设者,我们必须顺应历史潮流,消化吸收改革开放40年积累的宝贵经验,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才能在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改革开放,是凝聚中国力量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跨越。此间,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深刻影响了世界。

我们知道,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是改革开放的力量源泉。每一个新生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来自亿万人民的创造。利用好创造性,建立充满活力的体制,才能长远发展。改革开放,是历史性的决策,是基于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实践的深刻总结,对时代潮流的深刻洞察,是对人们期盼的体悟。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有要抓住历史变革时机,人类社会才可能向前进步。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的伟大创造。

改革开放是中国民族发展史上的伟大革命,是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从联产承包,乡村企业异军突起,脱贫保卫战,到共建一带一路,筹划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从搞好国营经济,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利用市场让政府发挥更好作用,无不体现中国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与党对于时代方向的把控。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改革开放40年来,在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上我们不断实践,不断探索。在未来,我们要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基本原则结合时代特色,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是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具有活力。

改革开放时期专题研讨发言材料3

1978年,我们党召开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切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从而开启了改革开放“航船”的新征程,使社会主义中国进入了新时期、新发展。从那时起,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向了自强不息的“复兴之路”,抒写了生机盎然的“春天故事”,谱写了蓬勃发展的“壮丽史诗”。通过学习改革开放时期历史,使我在感悟辉煌成就、发展巨变中,进一步坚定了信念信心。下面,结合学习思考,谈几点认识和感悟。

我们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标准是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此,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启了历史性的的篇章,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新的壮丽史诗。我们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改革开放弥足珍贵的实践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了改革开放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行。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我们改革开放积累的首要根本经验。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好地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顺应历史潮流、抓住用好机遇,牢牢把握了发展的主动权。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始终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毫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应该是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思想,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两山”理论,努力趟出一条生态优先、富有特色、致富百姓的高水平发展新路。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激发出蕴藏在群众中的无穷潜力、创造伟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发展的主力军。必须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赢得群众最广泛的拥护和支持,激励人民更加自觉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幸福的同频共振、同步提升。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和国家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社会整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重点关注人民的获得感,多方面、多角度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奋进。首先,我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另一方面,从生活实际体验来看,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明显有了提升。例如,互联网以及电子支付的发展让出门不带钱包就可以进行支付已成为现实。其次,党和国家积极促进地区之间均衡发展。例如,最近几年我国农村地区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充分反映了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趋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即“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在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很快就能够成为现实。

改革激发组织活力心得体会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

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

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

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

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

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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