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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心得(9篇)

时间:2023-08-20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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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心得(9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一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条 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力资源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监察室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1.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3.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 5次及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内累计旷工达 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 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力资源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条 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一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二条 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在每年年末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一般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第十三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签发后,公布实施。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二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保安安全管理

第一条保安员之职责

①工厂出入口监察:所有出入口必须24小时驻守,下班前必先与接更人员交待清楚,始能离开。

②确定门锁,电子关卡或感应器24小时操作正常。保安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是否操作正常,并保留记录,如发现仪器失效,马上通知上级和维修员,并安排临时警卫措施。

③定期巡逻厂房范围:除了驻守出入口,厂房各部门必须定期巡查,以确定没有闲杂人擅闯或不知明物件混进。防碍工厂安全运作。巡逻时间每小时一次,具体巡逻情况如下:

㈠检查各车间、仓库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关好、上锁。

㈡检查各车间、仓库是否被非法打开、是否有人非法进入。

㈢检查围墙内外有无可疑人员活动。

㈣公司在需要巡逻的位置设置签到箱,巡逻人员巡逻到指定位置后应予签到。保安队长第二天上午对签到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巡逻保安计画得到执行。如在巡逻中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内部紧急联络架构图"进行报告。

④登记所有访客资料: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其所属公司、姓名,来访及离开时间,并须得到予访者确认及接待始可放行。按照《人员通行管制安全管理》程式严格执行。

⑤查证所有员工记录:员工之进出工厂,保安员必须查核其工作证,以确定其属。如员工违失工作证,保安员要备案及知会其上级以确定身份始可放行。

⑥查核违禁品: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工厂时,保安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有否携带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怀疑,当即呈报上级及公安局备案。

⑦对付擅进者及犯罪份子:如发现擅进者及犯罪行为,在个人人身安全情况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级和报警。

第二条保安主管和保安员之任命和训练:为确保有效地执行工厂保安,所有保安员之委任必先通过下列各项入职要求:

①厂方考核其背景。

②无犯罪记录:将保安员个人资料提供到政府保安服务机关办理上岗证,由政府机关审核其是否有犯罪记录,如无犯罪记录后予以发放上岗证。

③体格健全。

④持有认可之保安员许可证或资格。

⑤受过保安员之专业训练。

⑥或曾受聘于专业保安公司或部队。

⑦定期在职训练以加强防范意识。

第一条保安工作指引

①保安员必须先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内的守则。

②必须准时上班及做好换班工作,经常保持良好守时习惯。

③每日在员工上班前,各大门由保安员亲自开启并须进行一次保安及消防检查;确保员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

④在每次巡察工厂时,每到一个部门都须要检查闭路电视是否正常运作、走火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⑤门及保安员须经常观察及识别厂内各人员的工作证件是否与该员工身份相符,确保没有闲杂人等,做好把关工作。

⑥在进行保安巡查时如发现遗失之工作证及其它私人物品必须立刻交给保安主管,并记录在案,再第一时间通知人事部有关事宜。

⑦如发现任何部门之工作程式出错导致即时出现保安危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然后报告给保安主管并记录在案。

⑧每日上班前及下班后或全体人员离开工厂后,必须在各部门进行一次保安检查,并记录检查完成日期和时间。

⑨每次完成下班后之保安检查,所有通道大门都必须经由保安负责上锁。

①保安员应经常维持最高警觉性并必须接受定期训练,加强保安意识。

第二条员工行为守则

①在工厂范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而证件必须挂在襟前使保安检查时易于识别。

②严禁员工携带违禁品,一经发现立即送交公安局处理。注【违禁品:有攻击性或有杀伤力之危险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

③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工作证及身份证。员工外出将证件放置于保安室架子上,进入厂门后必须佩带。

④私人物品不得携带入工厂内。

⑤为了让厂方更了解每班之确实开工人数,员工上下班、加班及午膳前后离开及返回厂房必须打咭。每位员工自己的工咭不得由他人代打。

⑥员工如需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即使在当日临时请假之员工,亦须提前填写清楚请假条,代上级批准并经由门放行。

⑧员工在工作时应紧守工作岗位;如非工作或紧急需要不应随意到其他部门,违者须接受保安查询及解释理由。

第四条物资及资讯流程保安指引

①根据货柜及上落货之保安程式指引,保安员及员工均须遵守有关事项并确保保安工作能有效地执行。

②所有物资包括:眼镜物料、原材料、机械设备、文仪用品、日用品、饮品、食品及各类化学品等;其进厂及存仓都必须接受保安检查及核实进厂资料。有关资料必须妥善存放。

③员工有义务保障工厂范围内没有异常的物资从不正常情或未经正常手续流入。

④当发现有异常物资流入工厂,员工必须即时报告给当值保安员或保安班长。

⑤各部门均有其适用的物资,为准确计算库存,员工提取或报销有关物资都必须经由主管、上级加以登记。

⑥员工应确保厂内所有档案不会外泄。除非,与客户有提早约定资讯交流或公开资料,否则任何访客未经许可都不可随意取得厂内一切资料。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三

一、实行诫勉谈话是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对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保障,应坚持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是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或有轻微违纪和不廉洁行为,以及其他需要谈话诫勉的干部。

三、纪检监察和人事教育股在干部考查、年终考核、民主评议以及信访工作中,经核实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建议,并组织进行诫勉谈话:

(1)、事业心不强,缺乏责任感,工作不求上进,得过且过,自身要求不严,群众反映大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3)、有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党的干部形象的。

(4)、在廉政状况民主测评中,职工意见较大,不信任票超过40%的。

(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6)、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7)、为涉嫌违法人员说情开脱的,故意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

(8)、有其他应予诫勉谈话内容的。

四、诫勉谈话由纪检组向党组提出建议,经党组研究同意后,由纪检组组织实施。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四

进入20xx年以来,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各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接连不断,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内蒙古骆驼山煤矿事故,山西省王家岭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河南伊川发生煤矿爆炸事故,被困人员过百,这一起起事故的发生,震颤着我们的心灵,我们不禁要问,从党中央到地方各级安监局,都加大加强煤矿治理工作,可为什么矿难事故还会频频发生呢。而要着力扭转事故多发势头,我认为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指南,切实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真正落实到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

一、创新理念,转变思路,将科学发展观深刻融会到安监工作中去

安全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为人民群众管好“生命簿”和“财产簿”,时刻为老百姓扣紧“安全带”,这是实践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

当前,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安全生产监管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带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抓实抓紧。一是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全面发展意识,把科学发展观念贯彻始终,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严防骄傲自满、严防责任松懈、严防监管缺失、严防事故反弹。二是应牢固树立协调发展意识。加大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力度,理顺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各职能部门相互呼应、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协同发展。三是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时,既要考虑当前发展和眼前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和长远需要,防止在工作中急功近利。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过程中的困难,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主动服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拓展和规范企业的“本质”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力军,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建设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专家型安监队伍。在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着重强化服务功能,牢固树立“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思想,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之中,重在解决问题。

二、严格制度,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一)制度建设是基础。有章可循是管理的基础,制度的完善健全程度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效果,这就要求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实践中将制度不断完善。同时注重制度的贯彻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前人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因此,应切实教育每一名职工清醒地认识到,违章违纪早晚会铸成大错。有制度不严格执行,或者执行不了会导致问题更多。要制订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奖惩分明,严格考核,保证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大力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章不究”的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二)责任落实是根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关键是要立足实际,真抓实干,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谋划实实在在的发展,不断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要“居其位、谋其政”,“谁主管、谁负责”,这在《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就是各部门正职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三)组织落实是支撑。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工作量多、任务重,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抓好人、物、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和工作落实。为实现安全生产平稳发展提供了组织基础。

(三)监管落实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主体受市场化的日益影响,原来单一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出现了结构上的多元化,传统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必须坚决强化监管。这就要求安监部门俯下身去,沉下心来,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查明问题,全面了解面上的安全状况,做到胸中有数;发现问题就要扭住不放,督促整改,跟踪检查,直到彻底解决,发挥综合监管的重要职能。

(四)整治落实是关键。专项整治是针对事故多发易发部位和环节进行的治理活动,通过彻底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达到釜底抽薪、化险为夷的目的。实践证明,在事故易发的重点环节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基础、遏制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如化工专项整治、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 查治理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等,通过专项治理,确保了安全形势的稳定。今后还将加强针对性,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深化专项整治,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管理设立如下酒店管理解析x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管理利益,为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在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箭;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箭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管理蒙受重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管理蒙受重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管理蒙受重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管理蒙受重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侮辱之行为;

4、 违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污、盗窃、行、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酒店管理秘密,把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酒店管理酒店管理解析x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六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七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单位的生产状况,及时有效地布置生产工作,持续生产管理渠道的畅通,保证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2、会议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

3、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总部。

4、参加人员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

5、会议议程:

5、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汇报上月生产状况和本月生产计划。

6、各分公司、项目部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汇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客户服务部)。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八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四、防火检查制度

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一)动火管理制度:

1.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一)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3.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4.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6.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1.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

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1.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1.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1.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1.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1.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1.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1.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1.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

3.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

4.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推荐监察制度心得体会实用九

20xx年,信用社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银监有关案件防控的文件精神,结合联社下发的典型案例的通报,积极开展了讨论与学习,参照制度认真查找问题,深入挖掘残留在自身的陈规陋习。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年度对案件防控学习的体会通报如下。

近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应对案件事件形势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强,疏于管理。

近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二、员工法纪意识差,疏于教育。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稽核检查过于形式,监督不足。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经过学习与思考,本人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提高案件防控的实效性。

一、树立“以人为本”,提高思想教育水平。

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案件防控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应该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特别是案件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应该是有很强的震憾,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应该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

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通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

四、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心情、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通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切实加强自身的素质学习

特别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责任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牢固树立“违规无小事”、“安全就是效益”、“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使遵纪守法意识在思想深处牢牢扎根,变成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8小时以内要管好自己,8小时以外也要管好,坚决抵制种种违规违法不良行为的发生,做一名优秀的实实在在的农信人。

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农商行队伍。

3、加强对案防工作的监管。

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分析,对辖内机构风险点进行提示或实施现场检查,建立常态化地监督制度,督促辖内机构增强风险意识,监督落实监管案防部署和要求。对管理松散、内控不力、风险突出、案件频发的机构及高管人员,要及时采取监管促使。监管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

4、合规操作要到位。

“合规操作,从我做起”。合规不是一日之功,违规却可能是一念之差。一是培养良好习惯,坚持按照操作规程处理每一笔业务,把习惯性的合规操作工作嵌入各项业务活动之中,让合规的习惯动作成为习惯的合规操作。二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从事贸易融资业务要时刻关注外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更新变化情况,积极贯彻人民银行、银监局下发的各项通知以及总行、事业部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制度规章及相关规范要求办理业务。三是监督别人。不轻易相信别人,留心观察身边人,善于及时提出对异常业务处理的疑问,对自己经手业务保持高度警惕性并且负责跟进、追踪到底。四是正确处理好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辨证关系,只有合规经营,业务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在合规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平台上达到更高质量和更有效益的合规。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把风险防范贯穿于具体工作的始终,自觉的把行业管理和自身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自我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自我思想道德和业务理论水平,构建牢固的思想防线,做一名优秀的平安银行员工。

20xx/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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