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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 对于暴力倾向的孩子怎么办(9篇)

时间:2018-07-07 0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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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 对于暴力倾向的孩子怎么办(9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三个规定’对于减少司法活动中的暗箱操作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刘争远告诉本刊记者,“在查处的违纪违法法院干警中,有一些就是因过问案件、与当事人有不当接触进而导致干预案件处理、说情徇私的情况。‘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是严格司法、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行动自觉,也是司法者严格公正履职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把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过问司法活动、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进行部署,为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了坚实保障。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将上述三个文件简称“三个规定”)先后出台。“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为各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履职架设了“高压线”、筑起了“防火墙”。

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畅通信息直报系统,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

4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专题研究“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和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此次学习以“认真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制度执行,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为主题,对学习贯彻“三个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同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司法人员从业限制和任职回避制度。

“作为一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根治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文化滋生蔓延的不良风气,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嘉骏在分享学习心得体会时说。

8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将健全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机制作为28项配套举措之一专门予以明确。

为加强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在各级法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还对原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信息专库进行整合重建,建成了联通四级法院的“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并将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情况一并纳入记录报告内容。

“‘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的运行将‘让审理者裁判’精神真正落到了实处。”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瑞峰认为,该平台不仅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

据介绍,“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及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建立全方位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专家点评

“三个规定”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熊秋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起权力与司法的“隔离带”;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调查和处理机制,加强了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禁止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等进行非正当接触交往,以防止人情、金钱等因素干扰司法(以下将上述三个文件简称“三个规定”)。

为了确保“三个规定”得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手抓”:一方面,组织开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据介绍,“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及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建立全方位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联通四级法院的记录报告平台,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各级法院对干预、过问案件、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如实、及时、全面记录,报告到位,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一些地方法院在落实“三个规定”活动中,扩大了记录对象的范围,不仅包括领导干部,还包括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亲属;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扩大到全体工作人员,包括6个月以上聘用、借调和挂职人员;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微法院、微信、微博、官网等媒介多渠道、全方位主动接受社会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

1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该意见对落实“三个规定”的实践探索和专项整治活动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明确了院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内设部门的日常管理责任,明确了应当予以记录报告的违规行为情形和内外部人员过问情形,建立了月报告和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健全了对记录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规范了离任人员管理,强化了审判组织监督,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完善了追责问责机制,并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内部巡视、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范围。

对于国家法治建设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没有任何人干预干扰司法,让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司法规律和司法程序自主地处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落实“三个规定”,努力消除权力、关系、金钱干预干扰司法的现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的良好氛围。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xx市的公民们:

最近,空气污染指数一直很高。走在街上,风里都带着一阵阵灰尘。听别人说,这就叫做空气污染。所谓空气污染,一般是指人为原因所引起的空气污染。我很讨厌空气污染,它会让人很不舒服,还会带来很多疾病。我发现,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主要来自于工业企业、炉灶和锅炉和交通运输。人类无节制地向空气中排放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空气污染,一般是指人为原因所引起的空气污染。

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大气卫生防护工作的重点之一。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在居住区里,随着人口的集中,大量的民用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也需要耗用大量的煤炭,特别在冬季采暖时间,往往使受污染地区烟雾弥漫,这也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大气污染源。

近几十年来,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城市行驶的汽车日益增多,火车、轮船、飞机等客货运输频繁,这些又给城市增加了新的大气污染源。其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是汽车排出的废气。汽车污染大气的特点是排出的污染物距人们的呼吸带很近,能直接被人吸入。汽车内燃机排出的废气中主要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铅化合物等。除了这些,生活中燃烧香烟、建筑装饰材料等也会释放一些有毒气体。

由上可知,空气污染所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人们要想“尽终其天年”,必须保持和创造一个干净的空气环境,在这方面,人们又应采取哪些必要的措施呢?我觉得应该

(1)植树造林,美化环境。

人们都有这样的感受,当你在闷热的夏季来到凉爽的海滨或喷水池边时、会感到心旷神治。雷雨之后,到屋外走一走,也会感到空气清新,呼吸舒畅,

(2)发展新能源,减少或防止污染物的排放。

新能源在自然界大量存在,我们熟知的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以及氢能、原子核能等,都是干净的新能源。目前,一些大城市的屋顶,已开始安装太阳能收集器。人们向往的太阳能炊具、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空调设备也已试制成功,并将逐步推广应用。

20xx年xx月xx日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一、活动目的

1、通过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上网查找防溺水知识并结合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情况,使学生了解有关生命的来之不易与宝贵,感悟生命的可贵。

2、使学生懂得溺水的主要原因和自救的方法,知道每一个学生(包括公民)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二、活动准备

1、在黑板上写出班会主题: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2、收集有关防溺水事故发生的资料;以及夏季游泳溺水自救方略资料。

三、活动过程:

1、导入:教师讲述近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起溺水死亡事故听了这件事,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心里都不会感到轻松。你是否感叹,是否惋惜,一个生命就这样在世界上转瞬消失?此刻,你在想什么?请同学谈谈你的看法。

小结:人,应该珍爱生命。今天这节课我们就来上一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班队会。

2、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因此,为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要求学生必须做到“四不”:

①在上、放学途中不擅自下水游泳;

②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③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④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3、夏季游泳溺水自救方略介绍

视频一

对水情不熟而贸然下水,极易造成生命危险。万一不幸遇上了溺水事件,溺水者切莫慌张,应保持镇静,积极自救。

(1)对于手脚抽筋者,若是手指抽筋,则可将手握拳,然后用力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直到抽筋消除为止;

(2)若是小腿或脚趾抽筋,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肢体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同时用同侧的手掌压在抽筋肢体的膝盖上,帮助抽筋腿伸直;

(3)要是大腿抽筋的话,可同样采用拉长抽筋肌肉的办法解决

视频二:自救与救护

当发生溺水时,不熟悉水性时可采取自救法:除呼救外,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比重降到0.967,比水略轻,可浮出水面(呼气时人体比重为1.057,比水略重),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而使身体下沉更快。

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救护溺水者,应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观察清楚位置,从其后方出手救援。或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

视频三

1)若溺者口鼻中有淤泥、杂草和呕吐物,首先应清除,保持上呼吸道的通畅;

(2)溺者若已喝了大量的水,救护者可一腿跪着,另一腿屈膝,将溺者腹部放在屈膝的大腿上,一手扶着溺者的头,将他的嘴向下,另一手压在背部,使水排出;

(3)若是溺者已昏迷,呼吸很弱或停止呼吸,做完上述处理外,要进行人工呼吸。可使溺者仰卧,救护者在身旁用一手捏住溺者的鼻子,另一手托着他的下颚,吸一口气,然后用嘴对着溺者的嘴将气吹入。吹完一口气后,离开溺者的嘴,同时松开捏鼻子的手,并用手压一下溺者的胸部,帮助他呼气。如此有规律地反复进行,每分钟约做14—20次,开始时可稍慢,以后可适当加快。

4、学唱“防溺水七字歌”。

我防溺水有高招,大人陪伴第一招。

私自游泳很危险,不去深水很重要。

我防溺水有高招,游前热身第二招。

伸手踢腿弯弯腰,预备动作不可少。

我防溺水有高招,解除抽筋第三招。

赶紧上岸很重要,喝补糖水解疲劳。

防溺措施要知道,不可逞能不骄傲。

安全二字记心中,远离危险身体好。

5、防溺水“四不”签名承诺活动

6、小结。

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同学们,珍爱我们的生命吧!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学会珍惜生命,远离所有的不安全!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略脱贫办发〔〕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产业发展失败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家庭发展产业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经营不善、市场影响、产品滞销、或其它原因,导致产业发展预期收益差,对家庭生活影响较大的情况。由各村负责,一是充分发挥村产业合作社带动及能人大户带动发展机制,转变发展途径,帮助发展短中产业、畅销产业;二是发挥好三产平台作用,依托农村电商网络等平台、消费扶贫、订单扶贫等模式,拓宽销路,加快滞销产品的销售;三是落实金融扶贫等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瓶颈,鼓励发展产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四支队伍、镇乡村振兴办为成员,专班设在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干部负责专班工作日常事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站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有问题及时反馈镇乡村振兴办和各村,各村要对监测预警对象户内帮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把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务。镇政府对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年终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不细、信息不精准、监测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大家好!

这个春节在不平凡中度过。疫情防控,没有谁是“局外人”,没有事是“份外事”,党中央成立应对疫情领导工作小组、发起“一级响应”、各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12.1亿元(截止1月26日0时),一批批“逆行”医疗队、人民子弟兵驰援武汉,政府工作人员“网格化”包保、“地毯式”摸排,企业加班连夜赶制医疗防护物资,群众自发捐款捐物……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这份“同袍”之情,蕴含着14亿中华儿女同心同向同行的初心和使命;这场共同战“疫”,践行着民心才是的“刚性需求”,你我共情、偕作、偕行。最近天气转暖,但是,每年的3、4月,气候变化比较大,早晚温差大,同时春天天气转暖,万物复苏,病毒、细菌等病原微生物也活跃起来,因此春季是流行性感冒容易发生的季节。流感的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疲倦乏力、食欲不振、咳嗽、鼻塞等,严重时会引起肺炎及其它并发症。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流感疫情,我们必须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对付流感最有效、也最健康的方法是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并合理搭配日常饮食中的营养。主要的措施有以下几条: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是接触公共物品后要先洗手再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和嘴巴。

2、注意饮食卫生,不能在路边小摊随便购买食品,因为路边摊卫生根本就不能得到保证,各种尘埃、苍蝇、不干净的食品用具等都隐藏着大量有害细菌。

3、均衡饮食,不挑吃,多吃水果,摄取足够营养。

4、尽量少去人流聚集的地方。避免接触有流感样症状的人。自己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去医院就诊,尽量不要去公共场所,防止传染他人。

5、平时要注意锻炼身体,定期运动,并保证充足睡眠,增强自身抵抗疾病的能力。

6、随着天气逐渐变热,教室一定要保持通风状态,把人体呼出的二氧化碳等气体随着空气排到外面去,避免造成室内有异味存在。

同学们,健康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我们要好好珍惜。流感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切实做好预防工作,一定能将病毒拒之门外,健康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现在正直三月-四月之间。这样的天气给我们带来了病毒的困扰。现在,很多地方最热门的话题就是“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流感这种说它杀伤力强不是,说它杀伤力弱也不是。它只不过是一种会随着飞沫和空气到处传染的小病毒罢了。那为什么它们会对人类造成那么大的影响呢?因为,在香港已经有三名儿童因患上“流感”而在短时期内造成死亡。所以我们不能忽视它。

流感和平常的感冒病毒不同,而染上了这种病的人的病征也不同。而且,染上了平时的感冒只要几下工夫就能康复。而感染上流感就不单要吃药那么简单了,他好了以后还会有可能落下病根呢!流感的传染速度十分快,特别是在人多的公共场所。所以,大家只要稍不留神,随时会有可能染上流感。

流感潜伏期短,传播迅速,起病急骤。主要表现为畏寒发热,头痛,咳嗽,伴有咽喉痛。严重的会引起肺炎等并发症。请大家做好预防工作。

希望大家都能健健康康。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七

1、家长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监护人。

2、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3、珍爱生命,远离溺水。

4、此处发生溺水500起,至今未看溺水者上岸。

5、关爱生命旅程,预防溺水,注意交通安全。

6、生命仅一次,水火无情谊。

7、强化教育,增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

8、生命第一,预防溺水。

9、教育与监管孩子不去河边玩耍。

10、珍爱生命,关爱为先,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

11、如果你想变成死鱼一条,就请在此处下水。

12、坚决远离河道,铭记生命至上。

13、轻轻脚步,勿踏入水!

14、珍爱生命,坚决不下水游泳。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16、强化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17、若果你嫌命长,请在此处下水。

18、珍爱生命,勿忘安全。

19、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溺水事故。

20、远离湖水,生活更美好!

21、戏水虽好,生命更重要!

22、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23、湖边之行,慎于足下。

24、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5、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主题防止孩子暴力倾向心得体会怎么写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

第三条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依法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下列接触交往行为: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第六条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第七条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八条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第九条司法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者举报。

第十条对反映或者举报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线索,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全面、如实记录,认真进行核查。对实名举报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不属于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本规定所称“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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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黔东南州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州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过渡期内,通过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围绕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为切实加强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防贫对象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唐成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亲自安排部署。

(一)监测范围。参照我省的标准执行、即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综合我省物价指数增幅(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和农村低保标准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确定我省的监测范围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年人均纯收入以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来进行计算。

(二)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具体监测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但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家庭成员存在拥有轿车、财政供养人员、拥有商品房(或门面房)、经商办企业(或入股股东)、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任村干部并定期领取薪酬、为享受监测对象帮扶支持故意分户并户、征信记录不良(失信)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三种监测方式为主,其他渠道监测为辅,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1.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防止返贫相关政策知晓度。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可向村(居)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app端口、省乡村振兴局官网、12345服务平台等入口在线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坚持集中排查和定期走访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照监测范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结合群众反映和部门数据比对情况等各方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进行常态化预警。

3.部门筛查预警。由县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县直相关行业部门,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每月归集部门预警信息,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部门和乡村核实。

4.平台监测预警。县乡村振兴部门依托贵州扶贫云预警监测平台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定期开展重点人群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分析,及时将风险问题反馈部门和基层核实。

5.其他渠道预警。依托国家、省、州、县各级督查督办、审计发现、媒体监督等,及时掌握群众反映诉求、舆情热点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二)监测程序。细化完善监测对象识别程序,新识别监测对象严格按照六个步骤进行。第一步:线索搜集。通过农户线上线下自主申报,基层力量定期排查和日常走访,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筛查等三种方式,以及媒体、信访、各级督查督办、审计发现等渠道综合搜集线索,建立台账。第二步:入户核实。由乡(镇)组织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力量,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入户核实,收集相关资料,初步进行返贫致贫风险研判,初步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解释说明,确保群众认可。第三步: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乡村干部协助指导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申请书(对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加按本人手印),签订承诺授权书。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第四步:村级评议及公示。各行政村(居)围绕“拟纳入监测对象”家庭状况、风险困难情况、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等开展综合研判和民主评议,提出明确意见。对家庭中有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商品房、豪华车、大额存款、子女收入高等情况的,据实开展研判,既防止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监测对象,又要避免“一刀切”。组织研判、民主评议,形成识别对象初选名单,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级人民政府,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回应。第五步:乡级核查及公示。乡(镇)级人民政府组成核查小组对各村(居)上报的名单进行核查,填写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确定全乡(镇)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名单并在乡(镇)、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复审。第六步:县级复审及纳入监测。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以书面批复有关乡(镇)政府,并组织指导乡(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监测帮扶。在县乡村振兴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级人民政府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结合监测户类型和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落实帮扶措施,并进行公开公示。对严重突发性事件导致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村级研判确认后,可提前采取帮扶干预措施,待识别程序完善后纳入监测对象。

(四)动态管理。坚持“及时有效、准确真实、动态管理”原则,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包括监测对象识别、风险消除标注、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及成效。监测联系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结合国家、省和州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全县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五)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履行“村(居)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及公示、乡级审核及公示、县级审定及公告”的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一)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开展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用好《黄平县防止返贫致贫救助基金》,继续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探索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的机制,积极探索其他帮扶性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组织部门:负责核准监测对象是否为公务员等相关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教育部门:负责监测全县高中(中职)及大专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自费过高农村学生情况,每年秋季开学提供省内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扣除各种政策性补贴或救助后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农村学生名单,以及省外高中以上就学农村学生名单,负责提供子女在高等民办学校或沿海发达地区就读,家庭因学(交通、食宿)所产生的刚性支出较高的农户信息;核准监测对象就学及“奖、贷、助、补、减”情况,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公安部门:一是负责核准监测对象姓名、户籍、身份证、家庭成员等信息;二是交警部门负责提供并比对监测对象家庭拥有机动车信息,提供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致亡的农户信息;三是刑侦部门负责提供因各类刑事案件造成家庭重要劳动力失去能力的农户信息。四是负责提供监测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信息。五是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民政部门:负责核查监测对象享受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情况,提供给予各类临时性救助帮扶的农户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人社部门:一是负责核查监测对象参加养老保险及务工等情况,提供返乡1个月及以上仍未外出务工,到计划外出务工时间仍未就业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二是负责提供监测对象是否为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职工等信息。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监测对象购买商品房、门面房等不动产登记证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住建部门:负责核查认定监测对象住房面积、住房安全等情况,提供新认定为c、d危房的农户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生态移民部门:负责核查认定监测对象移民安置的相关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动态排查产业项目发展失败等情况,提供产业绝收的农户名单和失败项目所利益联结的农户名单,负责核准监测对象拥有耕地、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提供相关产业项目失败或项目未达到既定效果收入受到影响的农户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水务部门:负责核准监测对象饮水保障情况,提供饮水未完全保障的农户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卫健部门:负责排查农村地区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情况,及时推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灾区域信息或相关人员名单,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排查受灾困难群众、重灾户受灾情况和救助帮扶情况,推送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住房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等受灾农户名单,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核准监测对象注册登记公司、企业等相关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林业部门:负责核准监测对象拥有林地、生态补偿、护林员收入等情况,提供林木受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农户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统计(调查)部门:负责提供乡村人口等情况(统计局负责)、指导相关收入核算(县调查队负责),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乡村振兴部门:将常态化摸排锁定的监测对象和各行业部门的工作数据进行整合、统计分析,综合部门信息形成到户预警线索信息,及时分解下发到各乡(镇)和行政村。负责监测对象信息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贵州扶贫云录入和标注工作,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医保部门:负责提供家庭成员因病住院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较高的农户信息(提供建档立卡人口单次自付费用4000元以上、非建档立卡农户人口单次自付费用10000元以上人员名单),提供申请过30种大病救治的农户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残联部门:负责核查贫困对象残疾人口、证件等情况,提供家庭成员有一、二类重度残疾人的农户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检察部门:负责提供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征信记录不良(失信)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的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司法部门:负责提供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征信记录不良(失信)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的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法院部门:负责提供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征信记录不良(失信)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的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银保监管部门:在依法确定监测对象授权的情况下,负责提供监测对象的征信记录不良(失信)及家庭资金资产等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信访部门:负责提供本行业部门登记群众反映的疑似监测对象信息。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其他部门:负责核查、提供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情况、数据,同时对录入系统内户表、村表涉及本部门职责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意义,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县乡村“三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主体责任。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县乡两级乡村振兴部门履行工作专责,加强工作督导,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县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筛查预警等责任,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的部门按职责落实帮扶主责。分批分级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实时联网。充分利用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定期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落实。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移民、农业农村、水务、卫健、医保、应急、林业和残联等部门制定的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并于7月底前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定期调度推进。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调度,研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规模性返贫风险以及政策、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每年6月25日前、12月25日前向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小结、全年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规范操作程序。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止返贫监测识别、监测帮扶、风险消除等工作程序抓好落实,监测对象的纳入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平和公正,严禁优亲厚友和提供虚假信息。

(五)强化培训宣传。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全面领导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村民大会等时机,采取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影响县在省州排名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七)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要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运用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不重复建设。强化大数据运用推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按照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

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依据本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工作流程和帮扶措施。原有所述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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